加拿大华人论坛 温哥华 Vancouver自虐成瘾,献丑遮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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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动物园》、《人类素描》第三版序  张远山  十多年前回家笔耕,我除了埋头先秦,专祭冷灶,偶有兴致也涂鸦一些小品,作为工作之余的放松,立正之后的稍息。不料很快有出版社编辑觉得好玩,邀我结集出书。我想杂七杂八发表在报刊,读者瞄上一眼,付诸一笑算完,杂凑起来出书过于献丑,便一一谢绝好意。  有位在出版社工作的大学学弟,也喜欢这些大题小做的游戏文章,辗转打听才知作者是老朋友。他建议我精选旧作,把人文小品、动物小品都增补到一百篇,各出一书。我被这一卓越建议打动,便拾遗补缺,拟定框架;小题大做,集中撰写。这才晓得上当。  原本写得随意,有感就写,无感则罢。现在按部就班,难以回避;男女老少,无感偏要硬写。照方抓药,自找苦吃;鼠牛虎兔,不懂非要装懂。我读中小学时,最讨厌将头脑格式化的语文课,更不喜格式化的命题作文,没想到会有逼着自己命题作文的报应,有一天竟写了十二篇。这已一点不好玩,纯属自虐性写作。  合同已签,不能悔约。只好尽量把硬写痕迹抹干净,力求在无知之处不露馅。好不容易凑满各一百篇,发现三分之一属废品,只好扔掉另写。再次凑满各一百篇,又发现三分之一是次品,只好推倒重写。折腾甚久,才第三次凑满各一百篇。若非等急了的学弟说,自虐总得有个限度,我不知何时才会罢手。  意外的是,1999年初版问世,两书同时跻身上海书城销售榜前十。2001年出了第二版。2002年出了海外版。后来又发现了剽窃之书,因为《读者》杂志转载了剽窃之书,碰巧有朋友看到。朋友说我的小品风味怪异,易于识别。剽窃之书的出版者承认证据确凿,做了赔偿。  或许我的小品确实很像命题作文,有些中学语文老师出考卷时,会选一篇让学生概括段落大意,提炼中心思想——其实根本没有。考卷上还问了许多我答不上来的专业问题,我真为那些学生犯愁。幸而还有不愿把学生的头脑格式化的老师,要我帮忙到出版社打折批发,给学生人手一册当闲书读。于是清空库存,得以重出新版。  出初版我惟恐太早,出新版我却惟恐太迟,因为书出以后我发现了无数瑕疵,又在工作之余,稍息之时,自虐成瘾地一遍又一遍仔细推敲,妄想逼近“增一字太多,减一字太少”的写作理想。尽管理想遥不可及,但新版早日面世,就能尽快遮掩旧版之羞。  被尘世扰攘、工作压力烦心透了的读者诸君,若能在翻阅之时得到一丁点儿乐趣,那么我的自虐就有了报偿。被段落大意、中心思想折磨苦了的年轻学子,若能在立正之后得到一小会儿稍息,那么我的献丑就不怕见笑。  感谢男女老少、鼠牛虎兔的每位读者。  2006年4月4日于上海  (《人文动物园》、《人类素描》第三版,少年儿童出版社即出)  张远山《人文动物园》选二  三四、鹰  陆地的统治者是狮子,水域的统治者是鲨鱼。狮子以他的陆地臣民为食,鲨鱼以他的水域臣民为食。作为天空的统治者,鹰与狮子、鲨鱼非常不同。鹰从不攻击同类,甚至不攻击非同类的空中羽族——他以陆地的异国臣民为食。以他为榜样,肉食的鸟类如鹤、鹭等,只吃水域的异国臣民,不吃弱小的其他鸟类。所有的羽族都一致对外,这大概是天国居民的特殊优点吧。因此,鹰赢得了所有鸟类发自内心的真诚爱戴。  然而被鹰捕杀的兔子,对鹰的态度与鸟类完全不同。兔子对鹰的愤怒,比对狮子的愤怒远为强烈。兔子认为,狮子毕竟是自己命中注定的国王。被狮子捕杀,尽管并非兔子的心愿,但终究狮出有名。而鹰却越界筑路,残杀邻国臣民,当然要遭到更大反抗。然而让兔子心酸的是,他无法到狮子那里讨得公道,一来兔子去狮子的衙门告状是自投罗网,会变成送上门去的晚餐。二来即便狮子出于自尊,偶尔想为兔子主持公道,鹰也享有治外法权——鹰展翅一飞,狮子也莫奈他何。  于是鹰盘旋在空中,心安理得转着圆圈,仿佛一圈又一圈画着箭靶,靶心正是那只兔子。可怜的兔子不知该往哪里逃,无论往哪里跑,他总是处于鹰的瞄准镜中心。即便是强大的狮子对他进行地面追捕,兔子也不可能如此走投无路,他至少知道怎么逃,并且用急转弯甩掉狮子。但鹰的长空一击,却使兔子的逃跑技巧完全失效。兔子的逃跑技能,原本就不是用来对付鹰的。用对付狮子的逃跑术对付鹰的追捕,只有死路一条:鹰像箭一样射向大地,用有力的爪子抓起兔子,飞到高空扔下来,把兔子摔死。  鹰的主食是兔子,但鹰的天敌是蛇。鹰用有力的爪子抓起蛇,飞到高空扔下来,这才发现扔不掉,蛇已经把他紧紧缠住。鹰感到一阵剧痛,他与蛇被一起扔下来,同时摔死在大地上。  按理,最仇恨蛇的应该是鹰,最感激蛇的应该是兔子。令人奇怪的是,兔子和所有的陆地动物,都像鹰一样仇视蛇。人们对阴险的暗杀者——蛇,无不切齿;对公开的屠杀者——鹰,却敬若神明。  六九、猫  猫有九条命。  第一条死于与狗拚命。因为狗要捉老鼠,断他的粮。然而狗主外,猫主内,正如男主外,女主内。猫之打不过狗,正如女人之打不过男人。但为了猫权,明知打不过狗,也不得不打。正如为了女权,明知打不过男人,也不得不打。  第二条命死于扑蝶。由于蝴蝶太漂亮,引起了女主人瞩目。可蝴蝶岂是容易扑到的?蝴蝶在猫的眼前一晃,猫愤怒地一把抓去,竟抓瞎了自己的眼睛。后果可想而知,亮眼猫都抓不住老鼠,瞎眼猫只能饿死。世上从来就没有“瞎猫碰上死鼠”的好事。但猫并不后悔丢了一条命,因为丧命事小,失宠事大。  第三条命摔死。因为在屋顶与情敌打架,踩个空,从斜屋顶上滚下来,摔在街心。正是:生命诚可贵,自由价更高;若为爱情故,两者皆可抛。  第四条命死于装小孩哭,也就是叫春。所谓:哪个少女不怀春,哪只猫儿不叫春?所以春天一到,猫就整晚整晚装小孩哭,哭得伤心欲绝,终于一命呜呼。  第五条命被鱼刺鲠死。哪只猫儿不吃腥?尽管猫的正餐是鼠肉,但猫像他的女主人一样爱吃零食。语云:明知鱼有刺,偏把鱼儿吃;拚死吃河豚,舍命陪君子。  第六条命是因为犯了窝藏罪,即所谓“猫匿”。猫是著名的窝藏犯,无论是主人抢了东西,还是主妇偷了东西,猫一律加以包庇窝藏。然而一旦主人主妇东窗事发,也便“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  第七条命被人打死。所谓打狗看主人,打猫看主妇。主人的面子,既已被鲁迅的痛打落水狗彻底打掉,主妇的面子也就岌岌可危。虽然事关女权主义潮流,群雌粥粥,不便明火执仗,但偷偷施以暗算,却比打狗容易一些。  第八条命死得最蹊跷。有鉴于“狡兔死,走狗烹”的前车之鉴,猫对老鼠的逝世表现出并非假慈悲的真正痛心。尽管狗是猫的死敌,但幸灾乐祸的猫立刻醒悟:鼠患一除,猫亡无日。只要老鼠存在,他的地位就不可动摇。因此,猫决定对鼠辈实行姑息政策,把昔日的主食鼠肉,仅仅当成了“精神食粮”。结果不难想像,人人喊打又人人不打的小老鼠终于养成了硕鼠。硕鼠最终把猫吃了。  剩下最后一条命,因主人的刻意保护,得以“苟全性命于乱世”。主人的用意大概有二:一、本座并未否认鼠患猖獗,并且始终有打击鼠辈的决心与措施,有猫为证。二、下官治下固然并非十全十美,但毕竟还有不是鼠辈的在。  张远山《人类素描》选二  四三、绅士  世界是男人的,也是女人的,但归根结底是男人的,尤其属于成功的男人。成功的男人,过去被称为“绅士”,现在被称为“成功人士”,但“成功人士”与“绅士”完全不是一个概念。为了方便起见,不妨把炒股票者、炒地皮者、偷税漏税者、受贿贪污者,甚至拾荒者和乞讨者,无论干什么的,只要发了财,一律称为“新派绅士”,以便与老派绅士加以比较。  老派绅士穿浆过硬领的衬衫,系领带,带手帕。新派绅士不穿衬衫,不系领带,不带手帕。老派绅士穿系鞋带的皮鞋,新派绅士穿不系鞋带的皮鞋。老派绅士的衣服,一定是向名裁缝定做的,你只能看出做工,但看不出品牌。新派绅士的衣服,一定是去专卖店买来的,你只能看见商标,但看不出是否冒牌。  老派绅士有一手漂亮的书法,新派绅士识字有限,除了签名,一切都由女秘书代劳。老派绅士即便有钱,打电报也用最少的字词,表达出精确的意思;新派绅士即便没钱,打电报也比写信啰嗦,还常把意思弄反。老派绅士拿手杖,至少像英国公务员那样拿一把长柄雨伞;新派绅士拿手机,至少腰间别个拷机。老派绅士夏天也穿长裤,新派绅士春秋天已穿西装短裤,以此显示他身体好。  老派绅士弹钢琴,下围棋,打桥牌;新派绅士洗桑拿,搓麻将,唱卡拉OK。老派绅士穿礼服听音乐会,新派绅士穿时装打保龄球。老派绅士咳嗽时用手帕捂着嘴,新派绅士打嚏时对着酒席。老派绅士评论国际时事,新派绅士谈论股票行情。老派绅士戴夹鼻眼镜,读古典名著;新派绅士戴平光眼镜,看富豪传记。  老派绅士去郊外打野兔,新派绅士在家里捉老鼠。老派绅士喜欢独自旅行,去登山探险;新派绅士喜欢随团观光,去拍照留念。老派绅士称人“先生”,也喜欢别人叫他“先生”;新派绅士称人“师傅”,但喜欢别人称他“老板”。  老派绅士年纪轻轻就蓄起了胡子,一副老成持重的样子。新派绅士年纪一大把却天天刮脸,每个月还要把白发染黑,一副来日方长的样子。老派绅士凭着他的大胡子,再出丑也留着一半面子。新派绅士凭着嘴上没毛,必要时可以不要脸。总之,新派绅士似乎有意把老派绅士的一切规范全部推翻。  老派绅士与女士约会一定早到半小时,但女士会准时到;新派绅士不必提早半小时,因为女士会晚到半小时。在这件事上新老绅士打了个平手,反正谁都得等半小时。  老派绅士与女士跳舞,像捧着瓷器;新派绅士与女士跳舞,像绑票劫持。老派绅士为女士拉椅子穿大衣,给女友写信送鲜花;新派绅士为女士拎提包扛煤气罐,给女友买时装办出国。新老绅士对妻子基本上差不多,都是大男子主义。不过区别还是也有:老派绅士结婚七年后,偶尔与女秘书喝喝咖啡,这个女秘书他很可能会用一辈子;新派绅士不管婚前婚后,总是不断更换女秘书,不到七年就可能换妻。所以两个老派绅士见面后互相问候:“喝了吗?”两个新派绅士见面后互相问候:“换了吗?”  女作家阿加莎·克丽斯蒂嫁给一位考古学家后说:“考古学家对越老的东西越喜欢,嫁给考古学家的女人不必怕老。”所有的老派绅士都是考古学家,所有的新派绅士都收藏假古董。按理,所有的女人都理应喜欢温柔忠诚的老派绅士,但许多新新女性只嫁金钱、地位、权力,而这些只有新派绅士才有。有钱就是成功,没钱就是失败,这是衡量当代男人的惟一标准。老派绅士在今天不仅是落伍的,而且一定是落魄的。因为游戏规则已经大变,现在是无规则游戏时代。  四四、淑女  淑女是十八世纪的概念。当代男人如果被称为绅士,就显得落伍,但当代女人如果被称为淑女,依然是一种荣誉。尽管世界的变化主要是女人的变化,但不同的男人喜欢的永远是同样的女人——淑女。  十八世纪的淑女做刺绣,不小心针尖戳破手指,沁出第一滴血,立刻会娇喊一声昏过去,因为十八世纪的少女缺少户外运动,普遍贫血和神经衰弱。当代淑女不仅不做刺绣,而且不打毛衣,有足够时间参加户外运动,所以当代淑女的神经系统非常坚强,看见再多的血也不会晕过去。当她们愤怒的时候,嘴上说气得“昏过去”,其实丝毫没有倒下的意思,这使随时准备勇救美人的男子汉们深感英雄无用武之地。十八世纪的淑女喜欢绅士,当代淑女喜欢武士。  十八世纪的淑女因为缺少运动,胸部发育不足,不得不缘木求鱼地用高跟鞋来让自己昂首挺胸,以达到让男人仰之弥高的目的。当代淑女有足够的运动,胸部早已巍乎高哉,因此不假外求,她们穿平跟鞋。因为运动同时使她们身高猛增,如果再穿高跟鞋,就难以得到“那一低头的温柔”。当代淑女固然要求男女平等,但永不要求男女在身高上平等。十八世纪的淑女希望她的情郎才能高,最好才高八斗。当代淑女希望她的情郎身材高,最好身高八尺。  十八世纪的淑女为丈夫点香读书,当代淑女要男人替她点烟。十八世纪的淑女在客厅沙发上抱一只波斯猫,当代淑女在街头散步时牵一条狮子狗。十八世纪的淑女拿长柄手眼镜,当代淑女戴隐形眼镜。十八世纪的淑女害怕阳光,出门也随时举着小遮阳伞;当代淑女喜欢阳光,在家也到阳台上晒日光浴。十八世纪的淑女洗澡也穿浴衣,决不游泳;当代淑女游泳穿比基尼,不游泳也穿上空装。十八世纪的淑女在后花园拜月许愿,当代淑女在大街上追星发烧。十八世纪的淑女穿鲸骨裙坐马车,当代淑女穿羊皮裤骑电驴。十八世纪的淑女头上插鸡毛吃鸡腿,当代淑女吃肯德鸡喝鸡尾酒。十八世纪的淑女坐时双腿并拢,当代淑女坐时双腿分开。十八世纪的淑女把香水点在耳背腋下,当代淑女把香水涂在脚背膝下。  十八世纪的淑女戴一个戒指,当代淑女戴三个以上戒指,外加手链脚链——手铐脚镣齐全,像解放了的女奴。十八世纪的淑女把金锁片或护身符戴在内衣里面,当代淑女把项链挂在T恤外面。十八世纪的淑女不涂红指甲,当代淑女把十个脚趾也染得血红,并且穿一双露趾凉鞋。  十八世纪的淑女穿拽地长裙,当代淑女穿超短裙。十八世纪的淑女反叛者尽管穿长裤,但钮扣在右腰,当代的淑女反叛者穿工装裤,有与男裤完全一样的拉链。有人说男人如果忘了拉上拉链,对自己来说是悲剧,对目击者来说是喜剧。我不敢想像,如果一位当代淑女忘了拉上拉链会发生什么事情,大概一场骚乱难以避免。幸而当代淑女决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女人与男人到底是不同的物种。  十八世纪的淑女整天读书,当代淑女与书为敌。第一读书会使她近视,影响秋波的传送。第二读书要低头窝胸,不利于胸部发达。第三当代男人也不读书,读书太多知识太富的小姐有嫁不出去的危险。十八世纪的淑女喜欢知识丰富温文尔雅的老派男人,当代淑女与书呆子不共戴天。学富五车的穷酸,当然竞争不过举行婚礼时派五部豪华轿车迎接她的粗汉。  十八世纪的淑女与情郎写了三年情书才约会,约会时戴着面纱,约会一年后才接吻,接吻时不仅闭着眼睛,还闭着嘴巴。当代淑女与情郎打了三个电话就约会,约会时涂着面膜,第一次约会就接吻,接吻时不仅张大嘴巴,而且张大眼睛——寻找下一个约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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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gressive behavior and Vulgar language will not be tolerated here. Should this type of behavior occur, I will not hesitate to take appropriate action and thank you!The more I learn about people, the more I like my dog ---Mark TWAINWe have to remember that what we observe is not nature herself, but nature exposed to our method of questioning---Werner Heisenberg 超赞 赏 H horizon2011Guest 0$(VIP ) 2013-09-15#3 回复:   自虐成瘾,献丑遮羞儿哥一定要爬行,不然找不到路,记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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