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温哥华 Vancouver周禄宝事件之外的思考:政府信誉破产如何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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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bs.tianya.cn/post-free-3604047-1.shtml 最近几天,执法部门加大了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对于打击犯罪,我一直以为执法部门打击犯罪是职责所在,而且也希望未来执行力度能够常态化和系统化。希望以后类似这样即打老虎又打苍蝇、严打XXX、严打XXX等类似的很中国特色的官方用语少一些。 事件简介 网络写手周禄宝被抓,其中如果官方所描述的事实是真实存在的。那么罪名也合乎法理,我也仔细看了新华网对周禄宝事件的报道。对于网民们关心的,周禄宝是不是冤枉的事情,搜集相关证据实在超乎我个人能力之外。所以我就以官方报道为例,来谈谈其他的感受和看法。 新华网报道,2012年某处居民们因为噪音问题,与开发商发生矛盾。急于维权的小区居民集资22万人民币,先期支付给周6万,协议维权成功后再补齐余款。 而后来,噪音事件的另一主角开发商通过中间人找到周禄宝,给了他协议价80万,让周禄宝撤消了维权。周禄宝拿到钱后,不但停止维权还发了夸奖开放商的帖子做宣传。而周禄宝在噪音事件中,并未退还居民先期支付的6万维权费。 居民集资二十万维权有多大的冤屈? 虽然,我们要承认中国富人也多。但22万在任何地方都不是小数目。冤屈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但有22万侧面的可以让大家感知,噪音事件的恶劣程度。 地产商缘何愿出80万私了? 企业都是逐利的,但噪音事件里的地产商却愿意给周禄宝80万。为什么它会给?结合居民集资的22万,那么这件噪音事件的价值已经达到了102万之巨。结合上一条,再次从侧面来援证噪音事件影响的程度。 政府去哪里了? 因为新闻中并未写明,居民有没有找过政府途径维权。但我仍然质疑,在这样一起事件中。我们政府部门哪里去了?而且,噪音这种问题是涉及公共事宜的事件。即使居民没有举报,作为公权机构也应该自觉地履行自己的本职义务。但最终这件事,走到了寻求周禄宝的帮助。 抓周禄宝的时候很积极,为何在噪音事件中无所作为呢? 新华网媒体道德哪里去了? 媒体的价值,就是客观、公正、真实的还原事件真相。当然还包括保证自己报道的事件是完整的,对于受众所关心的事物应不隐瞒的报道出来。 然而在我所看到的包括新华社在内的诸多官媒报道的新闻中,关于周禄宝如何如何两面通吃很详细。但对于政府如何处理噪音事件只字未提,居民集资22万?开放商80万摆平?可见噪音事件的严重性,我觉得在公共事务价值上,噪音事件的前因后果和后续处理方式,哪个公务机关应该为此担责。噪音事件是普遍性事件还是特殊孤立事件等新闻价值是在周禄宝是否收钱之上的。 执法部门不应该选择性执法、官媒不能够选择性报道 打击犯罪我无异议,因为法律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保障。但如果,执法只是选择性执法那么我们也可以说这是失职、是犯罪。 而官方媒体最近汹涌的报道各种事件,比如周禄宝事件,但影响更大、受害人群更广、社会意义更强的其他事件从来、也一直不去报道。这一刻我才了解,原来我们国家媒体监督的对象是民众。 政府破产的信誉如何重建? 有事不找政府,消息不信官媒。前面两句话是网络传谣造谣、网络维权事件的两个很重要的前提条件,而背后所指向的就是政府信誉破产、官媒信任度破产。在打鸡血的打击网络违犯犯罪的今天,是时机反思自己错误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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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周禄宝事件之外的思考:政府信誉破产如何重建?马列东亚支部成立之后就被称为赤匪,土匪需要信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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