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温哥华 Vancouver解析《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稿)》,国家民委包藏祸心?!
在加拿大
这个条例就是宗教涉法的开始,不知是哪个奸臣搞的。没有通过清蒸立法 就通过曲线手段把清蒸概念塞到别的法规里 准备暗度陈仓实质上进行清蒸立法。—一位学者的思考:现代民族工作立法应当贯彻“平等与融合”立法精神看了《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的征求意见稿,有几点想法,与你们交流。第一、中华民族是多元一体的民族。这里的“多元一体”,应理解为允许、尊重多元,但重在一体,尤其是文化的一体性,攸关中华文明的生死。欧洲的文化 多元政策已经破产,美国的隐性文化融合,值得期待。中国文化之所以历经劫难而不死,就在于我们有强大的文化凝聚力和向心力,历史上多少经济和军事上强者, 以征服者形象出现,却被被征服者所融化,原来的文明几乎消失殆尽,就是因为经济、军事只能胜一时,而文化强胜者才是最后的赢家。城市是中国文化的中心,现 代文化的融炉,也是我们中华民族文化传续的重要链条,更担负着中国传统文化现代化,培育文化凝聚力和文化自觉、自信,实现中华文明再次崛起的重任。因此, 城市工作至关重要。政府的工作应旨在推动文化交往、交流、交融,促进文化在多元中体现一体。纵观《民族工作条例》,恕我直言,这个条例不是在促进多元一 体,而是在民族、文化之间打隔离墙,突出少数民族特殊论,对民族融合与中华文化凝聚力的建设,必将害莫大焉,应直接废止,或重新起草。第二、条例没有体现出现代民族文化的基本精神:平等。相反,条例突出、拔高少数民族的地位,赋予其政治、经济与文化特权,严重背离宪法中民族一律平 等的规定,损害城市文化融炉的现代定位。少数民族的权利不需要通过优待、特殊照顾来保证,长远来看,更需要以平等的姿态,融入主体文化来保证,即所谓入乡 随俗或习主席所讲的中国化。隔离政策,只能造成文化割裂,损害文化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直至民族冲突。第三、条例没有严格区分民族与宗教,或者不理解或没有看清楚民族特殊利益背后宗教力量的暗中推动。现代中国的社会主义文化,面临两大文化挑战,一是 以基督教为代表的欧美中世纪文化,它在西方没落了,却打扮成现代宗教和文化,到东方来祸害中国,如水银泻地一样在社会底层损毁我们的文化根基。二是以伊斯 兰教为代表的中东沙漠部落文化,顽固坚持中世纪反现代的经典,以族教一体为形式,将中世纪强烈的文化排他性,以相当高明的手段,逐渐渗入到中国的民族政策 中,损害中国民族和谐,制造民族冲突和文化割裂。如果说前者还是外部的威胁,那么后者已是打入我们内部的敌人,威胁更大,更难防御。一千多年来,伊斯兰教 通过部分地中化,深谙中国文化和中国政治的路径与逻辑,深知中国文化的宽容精神和历代中国政府的“稳定 压倒一切”的诉求,以民族和谐与社会稳定为酬码,要挟、绑架政府,以谋求民族特殊地位与宗教扩张。当前国内的伊斯兰复兴主义者,更是抓住了社会主义政府的 这个软肋,以民族习俗为掩护,极力扩大伊斯兰教法的治理范围,推动伊斯兰教步步蚕食中国。伊斯兰文化本质上是中世纪式的封建文化,不适合中国,它的基本精 神不是融合于中国文化而要取而代之。世界各地的历史证明,清真食品就是全面伊斯兰化的前奏。将清真食品这个宗教概念精心打扮成民族习惯的概念,就是典型事 例。条例在这些方面犯了糊涂。第四、我们以“特殊论”为基础的民族、宗教政策,革命时期曾经发挥了重要的统战作用,但现代建设时期,以不适应时代发展,条例继续传统的“特殊论” 民族政策,并将其贯彻到城市的治理中,必定会“好意办坏事”,制造民族分裂,增加文化隔核。当前民间对少数民族特殊优待政策的广泛不满与愤怒,已有部分地 表达,即是例证。现代建设时期的“民族政策”,不应是“少数民族政策”。国务院法制办的民族立法,应以平等与融合为基本精神,细致调研,审时度势,倾听多 方呼声,才能制定出所有国人公认的法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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