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温哥华 Vancouver在省高院最近出的一件事情
在加拿大
我打申请给省高院,一共三条申请,法官没有在申请书上直接补充法院令和签名,那就是意味着要起草法院令形成单独的纸面令。我的3条申请都同意了,可是当我打出法院准备的法院令(还没正式打出),发现法院丢了一条法官令“同意我的申请的第一条“,只把法官增加的一句“一起聆听”写了出来,还把我第三条的申请里我的名字写成被告的名字。一开始跟前台反映,那个SUPERVISOR一本正经的说这是法院令。没办法,就找到他们SUPERVISOR的经理,经理说SUPERVISOR说是没错的,我告诉他叫他自己到录音里听听,在法院准备的法院令第一条里少了法官的“同意我的申请的第一条”。我没跟这个经理讲第三条名字写成被告的名字(因为名字写错不会有什么不改的,这个明显错误不会不改)。过了几天,经理还说没错,说不能改法官说的话。我就觉得不对,我就又把第三条名字错的事情告诉他,果真没改。后来这个经理电话我说第三条改了,就是不把“同意我的申请的第一条”这句话加上,叫他听录音他也不听。我就只能再找他们经理的经理。这个再大点的经理,果然就跑到技术部核实录音,再见面时,我看到法院有把“同意我的申请的第一条”加上去,但是,很可笑的是那个SUPERVISOR也出现在经理身边,告诉我说法官的意思是法官增加的那句“一起聆听”而不是“同意我的申请的第一条”,说是法官讲的!然后又官腔十足的问我好几遍,“你是打算约个时间在法庭上问下法官,还是appeal这个决定”。我也生气,法官自己当庭发的法院令,就被这个法院的工作人改了,本来是他们工作失误,漏到了一条法院令,现在为了包庇法院工作人员的错误,就叫法官把法官第一条的法官令该掉了!那条“同意我的申请的第一条“还列示在法院令上,但是本质被法院工作人员已经解释成无效条款。”我回复那个SUPERVISOR“我很清楚当时法院令是什么,是你不清楚,是你叫我去面见法官”。
评论
快乐痛苦 说:我打申请给省高院,一共三条申请,法官没有在申请书上直接补充法院令和签名,那就是意味着要起草法院令形成单独的纸面令。我的3条申请都同意了,可是当我打出法院准备的法院令(还没正式打出),发现法院丢了一条法官令“同意我的申请的第一条,只把法官增加的一句“一起聆听”写了出来,还把我第三条的申请里我的名字写成被告的名字。一开始跟前台反映,那个SUPERVISOR一本正经的说这是法院令。没办法,就找到他们SUPERVISOR的经理,经理说SUPERVISOR说是没错的,我告诉他叫他自己到录音里听听,第一条里少了法官的“同意我的申请的第一条”,没讲第三条名字写成被告的名字(因为名字写错不会有什么不改的,这个明显错误不会不改)。过了几天,经理还说没错,说不能改法官说的话。我就觉得不对,我就又把第三条名字错的事情告诉他,果真没改。后来这个经理电话我说第三条改了,就是不把“同意我的申请的第一条”这句话加上。我就只能再找他们经理的经理。这个再大点的经理,果然就跑到技术部核实录音,再见面时,我看到法院有把“同意我的申请的第一条”加上去,但是,很可笑的是那个SUPERVISOR也出现在经理身边,告诉我说法官的意思是法官增加的那句“一起聆听”而不是“同意我的申请的第一条”,说是法官讲的!然后又官腔十足的问我好几遍,“你是打算约个时间在法庭上问下法官,还是appeal这个决定”。我也生气,法官自己当庭发的法院令,就被这个法院的工作人改了,本来是他们工作失误,漏到了一条法院令,现在为了包庇法院工作人员的错误,就叫法官把法官第一条的法官令该掉了!我回复那个SUPERVISOR“我很清楚当时法院令是什么,是你不清楚,是你叫我去面见法官”。点击展开...太深奥了,很难看懂。
评论
其实楼主的叙事能力还是不错的,看得出来楼主是在努力把一件复杂的事情讲明白。我看了两遍,不打算看第三遍了,确实是没看懂。
评论
计划2013年十一短登温哥华计划2015年长登卡城计划实现了太深奥了,很难看懂。点击展开...总结一句话就是:法院的职员工作失误,漏到了一条法院令,现在为了包庇法院工作人员的错误,经过法院工作人员询问法官后(按照工作人员的说法已问过法官),把法官第一条的法官令改掉了。那条“同意我的申请的第一条“还列示在法院令上,但是本质被法院工作人员与法官沟通后已经解释成无效条款。这就是法院其中一个恶心的例子~
评论
快乐痛苦 说:总结一句话就是:法院的职员工作失误,漏到了一条法院令,现在为了包庇法院工作人员的错误,经过法院工作人员询问法官后,按照工作人员的说法已问过法官,把法官第一条的法官令改掉了。那条“同意我的申请的第一条“还列示在法院令上,但是本质被法院工作人员与法官沟通后已经解释成无效条款。这就是法院其中一个恶心的例子~点击展开...还是不明白,可见楼主的理解力很深奥
评论
专业词的地方可以用英语表达
评论
shanshan904998999 说:专业词的地方可以用英语表达点击展开...法院令贴出来就清楚了。
评论
recluse 说:法院令贴出来就清楚了。点击展开...不管那个supervisor说的真假,我觉得这件事蛮恶心的。为了包庇职员错误,不惜作废法官令。那个名字都搞错变成被告名字,是不得不改正,因为这个没有办法自圆其说。
评论
家园小千 说:还是不明白,可见楼主的理解力很深奥点击展开...党教导我们: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是保护资产阶级,镇压我们无产阶级的工具。楼主对加拿大也是持全面否定的立场,为什么还有相信他们的法庭?最近另一个高调反民主的ID,竟然声称他吃饱了饭没事干,要上诉搞事,难道穆斯林分子得了千万元赔偿,斯大林分子可以沾光?
评论
recluse 说:党教导我们: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是保护资产阶级,镇压我们无产阶级的工具。楼主对加拿大也是持全面否定的立场,为什么还有相信他们的法庭?最近另一个高调反民主的ID,竟然声称他吃饱了饭没事干,要上诉搞事,难道穆斯林分子得了千万元赔偿,斯大林分子可以沾光?点击展开...我可没有全面否定加拿大,我在帖子里有写有好人,少!要不是那点点好人,我早被害死了!就是怕被造谣。这里的很多人呀,不比国内好~
评论
快乐痛苦 说:不管那个supervisor说的真假,我觉得这件事蛮恶心的。为了包庇职员错误,不惜作废法官令。那个名字都搞错变成被告名字,是不得不改正,因为这个没有办法自圆其说。点击展开...抓住他们的原则性错误,才能让他们吃不了兜着走,具体可以问你的律师。鸡毛蒜皮的笔误,多说无益。
评论
recluse 说:抓住他们的原则性错误,才能让他们吃不了兜着走,具体可以问你的律师。鸡毛蒜皮的笔误,多说无益。点击展开...我没律师,没钱请律师,不得已自己上战场。原则性错误,你真是太天真!你以为这所谓的漏项是粗心?粗心,很简单,听个录音补上就是了,为什么supervisor搞出这么多幺蛾子?经理还层层包庇?说粗心是说简单了!太黑!
评论
快乐痛苦 说:我可没有全面否定加拿大,我在帖子里有些有好人,少!就是怕被造谣。这里的很多人呀,不必国内好~点击展开...是你自己没有说清楚,你究竟是告房东,还是告加拿大政府?都没有说清楚。你说,加拿大法庭工作失误,包庇法院工作人员的错误,翻译员翻译错误拒绝改正,等等,都是一些恶心的例子。根据你的这些描述,我的结论是,能相信加拿大法庭,上回你说向中国共产党控告加拿大房东,可以算是开始走上正确的道路。
评论
recluse 说:是你自己没有说清楚,你究竟是告房东,还是告加拿大政府?都没有说清楚。你说,加拿大法庭工作失误,包庇法院工作人员的错误,翻译员翻译错误拒绝改正,等等,都是一些恶心的例子。根据你的这些描述,我的结论是,能相信加拿大法庭,上回你说向中国共产党控告加拿大房东,可以算是开始走上正确的道路。点击展开...我说的都是事实,我只是真实写出来,中共那边是中共那边,你加拿大在做什么恶事,不做恶事,我能写出什么呢?这些恶事的素材不是你加拿大这些人干出来的吗?不想人家知道这些恶劣,别对我做恶事呀!
评论
快乐痛苦 说:我没律师,没钱请律师,不得已自己上战场。点击展开...有个网友, 告加拿大政府歧视华人,告美国政府,官司打到联合国,没有能打赢官司。她的水平可能没有你高,但是她写的东西,我眼睛一扫过,就能知道她的意思,下面链接是她今天发的帖子。你写的起诉书,大家都看不懂,你在法庭上发言,人家也可能无法理解你的思路,你如何能打赢官司?大部分人是坏人,少数好人要帮你,也帮不上。从章颖莹是怎样落入虎口的看为什么华人已是美加第一高危族群章莹颖案发生之时,相当多数的华人似乎对其下落都抱乐观态度,认为她长相好被抓去当性奴,藏在哪里了,还有猜测说不定几年后她会带着几个混血孩子重新出现。。。等等。记得似乎只有我预见了 “结果很可能就是又一个林俊蓝可儿的结局”。果不其然被我言中,章莹颖是又一个林俊式被白人罪犯虐杀砍头分尸的华人。...forum.iask.ca
评论
快乐痛苦 说:我没律师,没钱请律师,不得已自己上战场。原则性错误,你真是太天真!你以为这所谓的漏项是粗心?粗心,很简单,听个录音补上就是了,为什么supervisor搞出这么多幺蛾子?经理还层层包庇?说粗心是说简单了!太黑!点击展开...他们就是有意出些小错,你也没有办法,只有他们严重违规,无法掩盖的情况下,你才能发难。否则,多说无益,他人反而不相信你(一般上他们会认为小错是无意的)。
评论
recluse 说:有个网友, 告加拿大政府歧视华人,告美国政府,官司打到联合国,没有能打赢官司。她的水平可能没有你高,但是她写的东西,我眼睛一扫过,就能知道她的意思,下面链接是她今天发的帖子。你写的起诉书,大家都看不懂,你在法庭上发言,人家也可能无法理解你的思路,你如何能打赢官司?大部分人是坏人,少数好人要帮你,也帮不上。从章颖莹是怎样落入虎口的看为什么华人已是美加第一高危族群章莹颖案发生之时,相当多数的华人似乎对其下落都抱乐观态度,认为她长相好被抓去当性奴,藏在哪里了,还有猜测说不定几年后她会带着几个混血孩子重新出现。。。等等。记得似乎只有我预见了 “结果很可能就是又一个林俊蓝可儿的结局”。果不其然被我言中,章莹颖是又一个林俊式被白人罪犯虐杀砍头分尸的华人。...forum.iask.ca点击展开...法官看不懂,他不会问吗?小额法院本来就不需要律师。法官这点能力都没有如何做法官?有什么资格做法官?懂不懂完全是个人主观。
评论
recluse 说:他们就是有意出些小错,你也没有办法,只有他们严重违规,无法掩盖的情况下,你才能发难。否则,多说无益,他人反而不相信你(一般上他们会认为小错是无意的)。点击展开...无意?我已经说过了,无意就直接听录音,补上就好了,那个supervisor搞出这么幺蛾子干嘛,甚至废掉法官令!
评论
快乐痛苦 说:法官看不懂,他不会问吗?小额法院本来就不需要律师。法官这点能力都没有如何做法官?有什么资格做法官?点击展开...还以为你是告加拿大政府。
评论
recluse 说:还以为你是告加拿大政府。点击展开...你太帮衬他们说话了,房东以及房东背后小人就是你们这些人。
·中文新闻 驻扎在北端地区的日本军队向中国发出明确信息
·中文新闻 Bluesky:社交媒体网站吸引了大量当地 X 难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