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温哥华 Vancouver强烈推荐一部华人在加拿大生存的优秀小说<曾在天涯>



在加拿大


图书简介在遥远的北美异国,高力伟走过了一段难忘的人生旅程,灵魂的漂泊比躯体的漂泊更令他刻骨铭心。作者阎真以他特有的细腻文笔,逼真地描写了一代留学生的内心痛苦和窘挞处境。《曾在天涯》的故事都会使你感到震撼,或许还能从中看到自己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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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主人公高力伟出身于历史专业的研究生,这种出身很容易成为一个本土文化传统的守护者,但高力伟毕竟是在文化开放的80年代所受的教育,对以科技文明为基础的西方文化在理念上具有无可置疑的理解与信赖。对于任何一个飘泊在异域他乡的天涯游子而言,尤其是当生存这一最基本的低级关怀也得不到实现时,他的文化理念与文化根性之间就往往会发生撕裂,西方文化虽然可信却不可亲,自己所神往的加拿大以一种一成不变的冷漠应对着那些黄皮肤的朝拜者,而东方文化虽不足信却令人亲近,因为毕竟是自己的和着血液的文化根性。所以,高力伟既不把加拿大赞美成天堂,也不像有的失败者那样将加拿大说成是人间地狱。他从内心里清楚加拿大无论是风景还是人情都是美好的,“不承认也不会这么几万里跑过来”,但这“好”“好来好去还是个人家好,又没我多少戏”。从世俗的意义上看,高力伟在加拿大的生计不能说是失败的,短短的三年时间他已积攒了将近5万加元,但他最终还是离加回国,不仅金钱而且爱情也无法挽留,主要是他内心中积压着一种强烈的文化屈辱感。确实,科学技术是没有民族性与国家界线的,但人文精神与文化传统却是与民族的血缘与根性息息相关的,在自己的祖国,高力伟可以说属于文化精英阶层,但在异域文化环境中,高力伟引为自诩的文化知识百无一用,所以,高力伟绝望于加拿大的不是自己没有挣钱的机会,而是绝望于自己的文化尊严在加拿大丧失殆尽。正因此,即使跻身于多伦多这样的豪华大都市,高力伟总感到悬浮无根:“这座巨大的城市离我非常遥远,对它我感到疏远,我无法摆脱那种飘泊旅人的感觉。我深深感到哪怕在这里再呆更长的时间,也仍然找不到心灵的归宿,哪怕有朝一日真的发了财,我不会感到幸福。”“加拿大,这是一个好地方,却不是我心灵的故乡。”高力伟终于启程回国了,怀里揣着一张人人羡慕的“绿卡”。周围的朋友打赌说他即使为了那张绿卡也还会再回来,只有和他一起在中西文化的紧张对话中煎熬过的林思文深知他不会再回来了,因为她知道“根”对于一个具有文化自尊感的人文知识分子来说是多么地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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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中也用大量的笔墨描写了高力伟与林思文为了家庭生活主导权的争吵,林思文处处显示出女人的能干与固执,处处要为高力伟的前途与生计作出安排,这不仅因为她在潜意识中觉得是自己将高力伟带到了这个令人向往的地方,是她用自己的奖学金支付着这个家庭的费用,而且因为她觉得自己对加拿大的异域文化与环境十分熟悉,理所当然地对这个家庭的生活安排具有最后的发言权。高力伟拼命地去挣钱,与众不同地故意放弃攻读学位的机会,在一些家庭琐事上一味地坚持自己的主张,看起来好象是在坚守一个男子汉的人格,但实质上所抗争的恰恰就是这种家庭中的文化优越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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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真关于本书的感慨:悠悠一晃,我从加拿大回国,已经11年了。我1988年去加拿大,待了四年,1992年回国。我是放弃了绿卡回国的。对这一举动,很多朋友不理解。有人说:“哪怕是坐移民监,再坐两年,你就可以入籍了。”我说:“要我效忠英国女皇(加拿大是英联邦国家),我抬不起手。”有人说:“你就不怕你子孙后代的根在加拿大断了?”我说:“我最怕的是自己的根在中国断了。”见我执意要回国,朋友劝不住我,就说:“老阎,你是爱国主义者。”我拱手作揖道:“千万别给我戴这么高的帽子,我可没那么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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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国无眠的夜晚,我深刻地体会到对祖国的依恋,对母土文化的依恋。那种沉甸甸的忧郁的情感,迫使我放弃绿卡回国。我只有生活在这种文化背景中,才有由衷的快乐,才有生活的自信和自尊。这就是人的文化生存。要说好,加拿大的确是好,空气好,水质好,资源丰富,人口稀少。有人说加拿大是世界上最适宜生存的国家,这个我相信,但这个结论不一定适合于每一个人,至少不适宜我。有朋友劝我:“一张绿卡值几十万人民币,你就这么丢了?”我笑而不语。如果这张绿卡不能带给我幸福感,于我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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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小说会让我们觉得亲切,熟悉,很多对话,很多思想,好像就是我们自己的影子,尽管来加拿大的年代不一样,但,一切还是那么熟悉,有这部小说在先,我觉得自己已经无法下笔了,阎真这部小说,值得我们来看看,良心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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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断断续续看了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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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bre 说:我断断续续看了几节,点击展开...不能断断续续呀,好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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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ene-david 说:小说的主人公高力伟出身于历史专业的研究生,这种出身很容易成为一个本土文化传统的守护者,但高力伟毕竟是在文化开放的80年代所受的教育,对以科技文明为基础的西方文化在理念上具有无可置疑的理解与信赖。对于任何一个飘泊在异域他乡的天涯游子而言,尤其是当生存这一最基本的低级关怀也得不到实现时,他的文化理念与文化根性之间就往往会发生撕裂,西方文化虽然可信却不可亲,自己所神往的加拿大以一种一成不变的冷漠应对着那些黄皮肤的朝拜者,而东方文化虽不足信却令人亲近,因为毕竟是自己的和着血液的文化根性。所以,高力伟既不把加拿大赞美成天堂,也不像有的失败者那样将加拿大说成是人间地狱。他从内心里清楚加拿大无论是风景还是人情都是美好的,“不承认也不会这么几万里跑过来”,但这“好”“好来好去还是个人家好,又没我多少戏”。从世俗的意义上看,高力伟在加拿大的生计不能说是失败的,短短的三年时间他已积攒了将近5万加元,但他最终还是离加回国,不仅金钱而且爱情也无法挽留,主要是他内心中积压着一种强烈的文化屈辱感。确实,科学技术是没有民族性与国家界线的,但人文精神与文化传统却是与民族的血缘与根性息息相关的,在自己的祖国,高力伟可以说属于文化精英阶层,但在异域文化环境中,高力伟引为自诩的文化知识百无一用,所以,高力伟绝望于加拿大的不是自己没有挣钱的机会,而是绝望于自己的文化尊严在加拿大丧失殆尽。正因此,即使跻身于多伦多这样的豪华大都市,高力伟总感到悬浮无根:“这座巨大的城市离我非常遥远,对它我感到疏远,我无法摆脱那种飘泊旅人的感觉。我深深感到哪怕在这里再呆更长的时间,也仍然找不到心灵的归宿,哪怕有朝一日真的发了财,我不会感到幸福。”“加拿大,这是一个好地方,却不是我心灵的故乡。”高力伟终于启程回国了,怀里揣着一张人人羡慕的“绿卡”。周围的朋友打赌说他即使为了那张绿卡也还会再回来,只有和他一起在中西文化的紧张对话中煎熬过的林思文深知他不会再回来了,因为她知道“根”对于一个具有文化自尊感的人文知识分子来说是多么地重要。点击展开...这种文化上的水土不服是可以改善的。不过心态的开放确实不是个容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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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中也用大量的笔墨描写了高力伟与林思文为了家庭生活主导权的争吵,林思文处处显示出女人的能干与固执,处处要为高力伟的前途与生计作出安排,这不仅因为她在潜意识中觉得是自己将高力伟带到了这个令人向往的地方,是她用自己的奖学金支付着这个家庭的费用,而且因为她觉得自己对加拿大的异域文化与环境十分熟悉,理所当然地对这个家庭的生活安排具有最后的发言权。高力伟拼命地去挣钱,与众不同地故意放弃攻读学位的机会,在一些家庭琐事上一味地坚持自己的主张,看起来好象是在坚守一个男子汉的人格,但实质上所抗争的恰恰就是这种家庭中的文化优越感。点击展开...这么说的话,男主的问题主要在家庭矛盾上,本质上不是个文化融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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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的话,男主的问题主要在家庭矛盾上,本质上不是个文化融入问题。点击展开...一夜迷迷糊糊听完这本小说。值得一看的一部小说,比起论坛上经常的打口仗、辩论哪边更好来说,还是看小说更深入。男主出国,是因为老婆在加拿大留学,而且一系列手续都是他老婆在张罗,拼上了半条命,所以从出国愿望上讲,女主更为迫切,这也导致男主第一并不是很珍惜这种出国机会,因为来的容易;第二是男主在国内的本科历史专业,原始的文化烙印也深,加上轻而易举的出国机会,使得他是有抵触心理,而不是积极拥抱新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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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没有对错,男主有权利不喜欢加拿大,也确实,三年多后,他选择回国了。但过程中还是留下很多唏嘘的,为女主,为男主,也为男主后来的情人{男主和女主离婚了}。中国传统文化里,男人精神的鸦片是女人对自己的崇拜和依赖,但,确实在出国及出国后的经历中,男主英语也不好,女主各方面只能自己打拼,靠不上这个丈夫啊,并不是女主不想依靠啊,所以,男主自尊心受伤了,这是没有办法的心理状态,男人无法在婚姻中放下身段,又承受不起承担女人依靠自己的负担,这种拧巴,让女人得不到丈夫的支持,哪怕精神上的,而丈夫也因为这种拧巴,失去了对婚姻的热情,对妻子的热情,最终两人因为团聚反而生分、分居、离婚。过程被作者写得很细腻,又有很多的对话、冲突、妥协、委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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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说,男主是吃不起苦,尽管男主可以体力上吃苦,他非常努力地打工,不放过每一个挣钱的机会,但,还有一种苦是读书上的,男主,吃不起读书的苦,在体力工的过程中,迷失了方向,凉薄了生活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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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阎真,我估计这本小说也是作者的自传,阎真确实有三年多的加拿大经历,打工,攒钱。阎真现在是中南大学教授,也出版了好几部优秀小说,有的被改编为影视作品,从这点上来说,阎真当年的回国,对他来说是正确的。人生啊,不该论对错,就体验过程吧。就是不知道他离开加拿大后,加拿大留下的两个女人,现在过的怎么样,她们在加拿大读书、靠奖学金生存,为毕业找工作而焦虑,为感情而迷茫等等,不知道男主心里可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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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讲述的虽然是八十年代的加拿大华人生存,但,那种心理的拧巴、适应、委屈、惶恐、拮据等等,还是一样的,哪怕有了微信,经济上也改善了,天涯不再是天涯了,但毕竟是离开了自己熟悉的地方,毕竟是去闯新世界,毕竟都是从头再来,这部小说,读起来特别亲切、熟悉,也很有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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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ene-david 说:作者阎真,我估计这本小说也是作者的自传,阎真确实有三年多的加拿大经历,打工,攒钱。阎真现在是中南大学教授,也出版了好几部优秀小说,有的被改编为影视作品,从这点上来说,阎真当年的回国,对他来说是正确的。人生啊,不该论对错,就体验过程吧。就是不知道他离开加拿大后,加拿大留下的两个女人,现在过的怎么样,她们在加拿大读书、靠奖学金生存,为毕业找工作而焦虑,为感情而迷茫等等,不知道男主心里可安心?点击展开...小说胡编乱造,不必当真国内的教授,生活水平未必赶得上加拿大的普通人,也没什么值得羡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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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从登录加拿大第一天起,就没有好好地想去学英语,一直在中餐馆打工,小说里还有华人在工厂杀鸡杀鸭的描写,非常生动真实地展现一幅加拿大华人的生存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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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mapleleaf 说:小说胡编乱造,不必当真国内的教授,生活水平未必赶得上加拿大的普通人,也没什么值得羡慕的点击展开...有时间好好看看这部小说。国内教授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还是不错的,特别是文化上,作者在国内肯定比在加拿大打体力工更舒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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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国出来的没有什么适应能力的人,对文明社会无法忍受,于是又回到垃圾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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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最近我看过的一部好小说,最近看了两部好小说,一部是《同和里》,作者王志承,讲述上海弄堂底层百姓的生活,非常有烟火气,语言非常幽默,有上海方言。还有就是这部《曾在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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