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温哥华 Vancouver新移民头两年报税都没有报海外资产,现在想卖国内自住房汇款过来怎么办?
在加拿大
因为自己不懂,帮我报税的会计师也不负责任。所以导致出现目前的尴尬情况。请前辈指导下该如何操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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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成父母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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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yang 说:做成父母赠予点击展开... 谢谢。自住房卖了也必须做成父母馈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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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枫叶1973 说:谢谢。自住房卖了也必须做成父母馈赠吗?点击展开...我只确认一点就是你大额资金进来,做成父母赠予是最安全的。至于你现在的自住房....这个我就不清楚了。理论上自住房卖掉增值部分是不缴税的,但是如何认定自住房不是你说了算的。所以,这个,换个税务师咨询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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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子的钱是哪年卖房哪年报税。如果不是自住房,交税按照登陆时价格和卖价差交税,其余的房价所得都可以合法打入加拿大。如果你在加拿大没房子,卖国内的房子完全可以说是自住房,所有卖房钱都可以合法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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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枫叶1973 说:因为自己不懂,帮我报税的会计师也不负责任。所以导致出现目前的尴尬情况。请前辈指导下该如何操作?谢谢!点击展开...唉......这个话题又来了,年重一年,日复一日。1. 如果“报海外资产”的意思是向加拿大政府报告你在中国拥有多少财产的话,那么忘掉这件事吧,这是个讹传。2. 如果“报海外资产”的意思是填报T1134, T1135, T1141, T1142的话,那么这四张外国信息披露报表上没有一张上面反映你的自用资产,自己住的房子是自用资产,你没有义务向加拿大税务局报告你的任何自用资产,加拿大税务局也没有兴趣知道。3. 如果你是税务意义上的加拿大居民,那么在你处置位于中国的自用房产后,如果你能够把拥有这个房产的所有税务年度都指定其为主居所的话,那么这个处置没有任何税务后果,也就是说买房子赚了多少钱都是免税的;如果某些税务年度这个房子没有被指定为主居所,则这些年度的资本增值的50%要在处置后计入你当年的应税收入。4. 你从中国汇款来加拿大,这个动作没有任何税务后果,因为加拿大从来没有汇款税这么个税种,个人收入税也跟汇款毫无关系,并且,加拿大是自由世界的一部分,你把属于自己的钱汇进加拿大,这是你个人的权利,没有人有权干涉你。不知道这么解释以后疙瘩解开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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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故事 我能把鸡蛋立起来,你也能海外资产申报,你真的明白吗中国移民圈子里的十大讹传避税策略讨论 人寿保险,你真的明白吗纪念我的双十 理财那点儿事儿我只确认一点就是你大额资金进来,做成父母赠予是最安全的。至于你现在的自住房....这个我就不清楚了。理论上自住房卖掉增值部分是不缴税的,但是如何认定自住房不是你说了算的。所以,这个,换个税务师咨询一下吧。点击展开...如果对加拿大税务局,把自己出售住房的所得“做成父母赠与",这既是说谎,也是在违法,这不仅不是“最安全的”,相反,这是一种非常危险,极其得不偿失的举动。因为,加拿大是一个真正意义的法制国家,在一个法制国家,违法怎么可能是“最安全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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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故事 我能把鸡蛋立起来,你也能海外资产申报,你真的明白吗中国移民圈子里的十大讹传避税策略讨论 人寿保险,你真的明白吗纪念我的双十 理财那点儿事儿唉......这个话题又来了,年重一年,日复一日。 1. 如果“报海外资产”的意思是向加拿大政府报告你在中国拥有多少财产的话,那么忘掉这件事吧,这是个讹传。 2. 如果“报海外资产”的意思是填报T1134, T1135, T1141, T1152的话,那么这四张外国信息披露报表上没有一张上面反映你的自用资产,自己住的房子是自用资产,你没有义务向加拿大税务局报告你的任何自用资产,加拿大税务局也没有兴趣知道。 3. 如果你是税务意义上的加拿大居民,那么在你处置位于中国的自用房产后,如果你能够把拥有这个房产的所有税务年度都指定其为主居所的话,那么这个处置没有任何税务后果,也就是说买房子赚了多少钱都是免税的;如果某些税务年度这个房子没有被指定为主居所,则这些年度的资本增值的50%要在处置后计入你当年的应税收入。 4. 你从中国汇款来加拿大,这个动作没有任何税务后果,因为加拿大从来没有汇款税这么个税种,个人收入税也跟汇款毫无关系,并且,加拿大是自由世界的一部分,你把属于自己的钱汇进加拿大,这是你个人的权利,没有人有权干涉你。 不知道这么解释以后疙瘩解开没有?点击展开... 居然把高手给引进来了。幸会幸会。营养太多,我先慢慢阅读吸收下。完了再向您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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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 canadian 说:卖房子的钱是哪年卖房哪年报税。如果不是自住房,交税按照登陆时价格和卖价差交税,其余的房价所得都可以合法打入加拿大。如果你在加拿大没房子,卖国内的房子完全可以说是自住房,所有卖房钱都可以合法打入。点击展开...与出售房产后的税务后果有关的税务概念是指定主居所,而非“自住房”,这二者并不是同一个概念。即使你在加拿大有10个房子,并且你主要的家也是安在加拿大这10个房子里面的一个,在你出售位于中国的房子后,你仍然有机会把那个房子指定为某些税务年度的主居所而使其对应的资本增值免于个人收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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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故事 我能把鸡蛋立起来,你也能海外资产申报,你真的明白吗中国移民圈子里的十大讹传避税策略讨论 人寿保险,你真的明白吗纪念我的双十 理财那点儿事儿 超赞 赏 反馈:Chelseaqq, gtwdx, lily2002817 和 3 其他人 V vincentzou 0$(VIP 0) 2472014-12-08#10 据说2015年1月1日后,所有超过1万元的汇款银行都要上报税局,那么万一税局追查大批汇款款项的来源,如何应对,我想这是大家真正关心的。能否请JASON指点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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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zou 说:据说2015年1月1日后,所有超过1万元的汇款银行都要上报税局,那么万一税局追查大批汇款款项的来源,如何应对,我想这是大家真正关心的。能否请JASON指点一二?点击展开...指点不敢。其实这又是一个由讹传和误解导致的多余的担忧。首先,不是“所有超过1万元的汇款银行都要上报税务局”,而是达到或超过1万加元的国际电子转账数据每天传递给税务局,这个数据传递系统已经存在多年,原来是在银行和FINTRAC之间,而FINTRAC在分析这些数据时如发现偷税线索,也会把分析结果传递给税务局,也就是说,不用等到明年,税务局早就可以通过FINTRAC得到国际电子转账数据中的偷税线索,这不过,联邦预算案建议明年起银行在把这个数据包传给FINTRAC的同时也传给税务局一份,让税务局得到这些数据由间接变直接,查税更方便一些而已。至于“万一税局追查大批汇款款项的来源,如何应对”,我的答案是:如果你是守法居民,无论是FINTRAC通过银行问你,还是税务局在审计你时问你,实话实说就是了,坦坦荡荡,轻松自在。如果你曾经少缴了税款,不要等到被“追查”,今天起床就去找一位税务会计师,赶快通过“自首项目”把税补缴齐,只要主动坦白,通常不会被罚,以后也就再也不用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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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故事 我能把鸡蛋立起来,你也能海外资产申报,你真的明白吗中国移民圈子里的十大讹传避税策略讨论 人寿保险,你真的明白吗纪念我的双十 理财那点儿事儿唉......这个话题又来了,年重一年,日复一日。1. 如果“报海外资产”的意思是向加拿大政府报告你在中国拥有多少财产的话,那么忘掉这件事吧,这是个讹传。2. 如果“报海外资产”的意思是填报T1134, T1135, T1141, T1142的话,那么这四张外国信息披露报表上没有一张上面反映你的自用资产,自己住的房子是自用资产,你没有义务向加拿大税务局报告你的任何自用资产,加拿大税务局也没有兴趣知道。3. 如果你是税务意义上的加拿大居民,那么在你处置位于中国的自用房产后,如果你能够把拥有这个房产的所有税务年度都指定其为主居所的话,那么这个处置没有任何税务后果,也就是说买房子赚了多少钱都是免税的;如果某些税务年度这个房子没有被指定为主居所,则这些年度的资本增值的50%要在处置后计入你当年的应税收入。4. 你从中国汇款来加拿大,这个动作没有任何税务后果,因为加拿大从来没有汇款税这么个税种,个人收入税也跟汇款毫无关系,并且,加拿大是自由世界的一部分,你把属于自己的钱汇进加拿大,这是你个人的权利,没有人有权干涉你。不知道这么解释以后疙瘩解开没有?点击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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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唐人,我其实也和楼主一样,正发愁以后卖房的钱怎么带过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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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Jason 说:唉......这个话题又来了,年重一年,日复一日。 1. 如果“报海外资产”的意思是向加拿大政府报告你在中国拥有多少财产的话,那么忘掉这件事吧,这是个讹传。 2. 如果“报海外资产”的意思是填报T1134, T1135, T1141, T1142的话,那么这四张外国信息披露报表上没有一张上面反映你的自用资产,自己住的房子是自用资产,你没有义务向加拿大税务局报告你的任何自用资产,加拿大税务局也没有兴趣知道。 3. 如果你是税务意义上的加拿大居民,那么在你处置位于中国的自用房产后,如果你能够把拥有这个房产的所有税务年度都指定其为主居所的话,那么这个处置没有任何税务后果,也就是说买房子赚了多少钱都是免税的;如果某些税务年度这个房子没有被指定为主居所,则这些年度的资本增值的50%要在处置后计入你当年的应税收入。 4. 你从中国汇款来加拿大,这个动作没有任何税务后果,因为加拿大从来没有汇款税这么个税种,个人收入税也跟汇款毫无关系,并且,加拿大是自由世界的一部分,你把属于自己的钱汇进加拿大,这是你个人的权利,没有人有权干涉你。 不知道这么解释以后疙瘩解开没有?点击展开... 第三点关于指定我要卖的那套房为自住房,我该如何指定?仅仅是当税务局在问询我时,我用书面文字描述即可吗?另外我在国内还有两套房产,不过都是双方父母居住,不可能卖了汇款过来,也就没打算申报海外资产了。这个没问题吧? 第四点关于大额汇款。我计划明年三月将卖方所得汇进加拿大。四月报税时需要主动申报这件事吗?还是不管它,等到万一税务局来查询时告知是卖出自住房所得? 最后,我目前自身收入来源都是来自国内的一些兼职证券经纪收入,不算高。报税报个1万左右加币。其他就是我岳父投资盈利后给我妻子的赠与。也不是特别多。一年有个几万加币,够我们小家庭的生活而已。以后等适应环境,语言也提高了,再考虑找本地工作赚钱。也就是说几年内我都必须报税时报馈赠收入,这个没有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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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直在加拿大,国内的房子说是自住可以吗?因为并没有出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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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也在想如果汇款进来买房怎么操作。这个贴子太及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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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好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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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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