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
自己在九州,然后通过朋友认识名古屋一个人,刚开始聊的蛮投机,后来打算毕业之后去他那里发展,寻思还有不到一年就毕业了,于是在那个人的鼓动下和那个朋友一起租了个房子,不到一百平,一个月十二万,因为我在九州还没毕业又因为自己学业关系留级了,所以这个房子我就没法去了,所以也没法去他那里。那个人告诉我这个房子他们俩负担不起,遂退房,不过从房子签约到退房我都不知道一共多少钱,就告诉我我的那份已经被他垫付了,然后我需要拿出60万来还给他,从头到尾我也一直没拿到过钥匙,在这之后还言语恐吓我说不还钱就让我上失信名单。所以想问问在日本有没有华人律师,详细谈谈这个事来龙去脉和解决办法,必有重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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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因为受不住压力,所以就给了他十万日元。一直担惊受怕的,所以没敢跟其他人讲,后来跟我的担当老师讲了之后,让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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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他之间有合同吗?看见写了这么多,也没有搞明白你错在哪里?想和他打什么样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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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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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但是我没有见到合同,也没签字也没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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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恐吓就去报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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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合同找律师也没有用。他恐吓你根本也不要理睬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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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你和他合租这个是口头约定还是书面?口头的话,你可以不认账,但是这样显的你很没诚信,付点礼金说个抱歉吧。
道义上,从他开始租下这个房子到他退房,这期间你都默认是2人合租的话,那你有没有去住都不在讨论范围了,因为你确认是2人合租全权委托他去办理,你因为自己原因没有去住而已,现在他向你要求你的分摊很合理。
于法于理,你们还是好好商谈一下,成年人需要为自己的言语行文负责,你问问他60万的依据,然后告诉他你能承担的金额,并表示歉意。商量不成么只有一拍2散,打官司应该也不太可能。
这就和2个人约定去旅游,A帮买了2人机票,订了2人酒店,结果B说家里有事去不了,那理论上B应该负责自己的费用吧,不能说我们是口头,没有合同吧,这就是个为人处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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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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