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德国生活求助大家! 本以为事故索赔已经结束,可又收到来
在加拿大
前贴在此
https://www.dolc.de/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015407&extra=
今年三月初在一个小时车程以外的城市办事,把车停在路边被一辆豪华SUV剐蹭逃逸。好在同行伙伴留在车上,记下了对方车号,并及时报警。警察出具的Unfallmitteilung上写明是对方逃逸。回家后委托律师,并经过Gutachter鉴定,车辆维修费不含税2361欧+车辆贬值250欧。
律师与对方保险公司交涉,对方保险公司迟迟不作赔偿。经过四个月的周旋,并且调取警察调查档案,证明对方车辆在对应位置有剐蹭痕迹,对方保险公司终于在上月底转来1876欧,关于少给的部分,理由是保险公司的Gutachter自认为不存在车辆贬值,并且在某某修理厂以这个价格就可以修好。
四个月过去了,气早就消了,本想就这么算了。可是今天收到一封DEKRA的来信,内容大致如此
标题:Ermittelungsverfahren + 肇事者姓
正文:受某某城市Staatsanwaltschaft委托,进行一项Sachverständigen-Gutachten,要对事故参与车辆做Besichtigung。请于某年某月某日驾驶某号牌车辆到DEKRA在某某城市的Niederlassung进行鉴定。
我就不明白了,既然四个月前已经由Gutachter鉴定过了,为什么又要鉴定呢?目的是什么呢?对我会有什么不利吗?
肇事者是绝对的富二代,真是不想再纠缠此事了。再说这种规定不做沟通,直接指定时间地点就让过去的做法,真是伺候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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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1日更新,见“地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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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用担心,这个是两个事儿
1. 他弄坏了你的车,赔偿,流程已经走完
2. 他肇事逃逸,要根据他造成的损害的严重性来定罪,可能会有一定的罚款
经历过这个事儿,当时是保险公司支付赔偿之后,当地检察院来信说告知出事经过已经定损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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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一般也没人经历过,还是问问之前的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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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之前的是定损,这次的是他逃逸,检察院要告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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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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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的回复。咨询了一下当时委托的律师,律师说肇事者声称事故发生时完全没有感觉到剐蹭,是无意逃逸的。这次来信是检察院委托DEKRA鉴定,按正常有驾驶能力的人的感官标准,到底是否能感觉到剐蹭。
后来又在网上了解了一下,事故发生后,如果声称是因为没有感觉到剐蹭才逃逸的话,而鉴定结果是按正常人的感觉程度能感觉的到,其实判决结果是更严重的,不但处罚不变,而且因为驾驶人员不具备驾驶能力,就不能再开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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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一定要弄死他!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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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tachten 在德国只用做一次,全国有法律效应!
对方保险少付给你的Bar,你也没办法,如果选择现金赔付,对方保险公司有权利根据自己的估价策略给你打折,通常是工时费和折损费按他们自己的计算,但是你要是4S店修,包括租车在内,对方就要全额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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