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德国生活购房后晚一年交接要涨地税?
在加拿大
我们买的是二手Wohnung,卖家的新房在notar后还没有建好所以要继续租住(当然付给我们租金),一年后交接(übergabe)。最近收到财政局的信说房产晚交接一年的使用费用为房价5.5%,这样重新计算地税(Grunderwerbsteuer),即在原来房价X1.055的基础上计算,涨了不少。Notar之后各种账单付完,应该说这个购房过程就算结束了吧?!请问大家有遇到类似情况的吗?有什么建议如何申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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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把买房手续都办了(Grundbuch业主已改姓名),就算交接了。现在等于你出租你们的房子,怎么会要重新算地产购置税(Grunderwerbsteuer)呢?你们目前出租该房还可以把各种费用用于退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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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而且Grunderwerbsteuer 税率不是按照租赁关系还是自用来决定的。
这个应该可以好好打听一下。如果是财务局失误,必须要纠正过来。
我的房子买了都5个月了,还没有财务局找我要收税。说是还差一道手续,notar 没法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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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 要去 询问清楚,是不是地方 上的 法规。如果 属于 已经生效的法规,可以邀请 提供官方的法条,并通过 行政诉讼 来主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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