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德国生活婚姻面目可憎的另一面
在加拿大
作者:鲁智深姐姐
jungho lee
劳动节过了,我们今天劳动一下,主要劳动一下大脑。
前天发的文章参与讨论的很多,好事,大家意见不一,没想到大部分的留言和我意见不一。
可能因为我家在装修,事情多,我写得匆忙了点,论点没有说得特别详细,所以,今天再把这件事的逻辑梳理一下。
这件事简单来说就是,一个男的去世了,写了两次遗嘱把三套房子留给了起初是保姆,后来是伴侣的和他在一起17年的女人,分居了20多年的妻子不干,拿着结婚证把房子公证了。打官司一审判给保姆一套,妻子两套。二审说保姆和男人同居违背公序良俗,三套都给了妻子,保姆一套也没捞着。(链接:婚姻这张纸重不重要?相当重要 )
此处再加一个背景,妻子和孩子同是拆迁户,各自也都分到了面积,拥有多多的房子。
我的意见是一审比较靠谱,两人分居20多年,男人两次起诉离婚,陈述妻子先前婚内出轨沉迷麻将不管家,感情破裂。妻子不同意,一次没判,第二次起诉还没判男人就死了。但无论如何还有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所以给了妻子两套。但男的和保姆已经是事实上的伴侣,加上男的有明确的遗嘱,所以给保姆一套。这个判决于法于情于理比较平衡。
我对二审非常迷惑,用公序良俗这一条就剥夺了17年伴侣的利益,那么,20多年互相形同陌路的夫妻就代表了公序良俗?男的是想离婚的呀。没有夫妻之实,却死活不肯离,男人死后来收房子,这就叫公序良俗?与此相对的是,人家17年的陪伴屁也不是,只因为年轻时和你扯了一张难以撕毁的结婚证?人家的陪伴给一点点回报都不行?
还有最关键的是什么呢?一审并不是乱判,一审也是依法判决的。确实夫妻存续期间,一方不能对第三方有大额捐赠,所以,妻子有权收回。但收回后,除掉婚姻中属于妻子的部分,男人有没有权利处置属于自己部分的财产?我认为是有的。其实夫妻共有财产还要加上妻子所有的另一套房子,如果男人不死,那是可能一人两套的,如果男人能撑到离婚,保姆也许就可以继承两套。二审的判决,我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是,人无法处置属于自己部分的财产了。
除此之外,再来看看留言中的不同意见,我试着说说我的看法。
#1
动机不纯
法律是不会来管结婚动机的,那些为了买房假离婚的人,你说假离婚就假离婚?你一扯离婚证,法律就认定你不是夫妻了。结婚也一样。这是其一。
二是我很怕有人站在道德高度说别人的动机不纯,什么叫纯,什么叫不纯?纯又如何,不纯又如何?你找对象不看对方长相家庭工作收入?人家学了一天雷锋你就爱上他,从此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了?人家在一起过了17年互相依靠的日子,什么叫互相依靠?我给你我有的,你给我你有的。这不是很公平吗?不公平的关系那叫索取。
#2
不是良善之人
保姆为啥就不能处成夫妻?你这是保姆歧视。每个行业都有优势的,有的人看病住院,和医生护士对上眼了,你会不会说:医生护士怎么就不能好好地拿工资照顾人,非要处成夫妻谈成恋爱才能照顾好?工作单位,同事间,合作者之间结婚的也很多,你会不会说:合作就合作好了,怎么就不能好好合作,非要处成夫妻?
保姆找雇主也是,就是工作中发展了关系呗,很正常啊。你还真别看不起保姆,现在很多保姆一天做很多家,收入不少的,在城里买房的也很多。退一万步,她照顾男的,就图个日后城里有落脚点,我觉得也很公平。人总要有点被利用价值,否则,我拿什么爱你,拿什么让你爱我?城里很多老人,子女也没空管他们,平常也没个人说话知冷知热,如果保姆善良,愿意对他好,老人有一套房,很多老人是愿意拿房子换余生的一点暖意的。人与人的关系都有所图,图钱图养眼图生活改善图对自己好。你会说,难道不给房子保姆就不应该对老人好不应该给暖意吗?应该啊,可是人家愿意选择老公而不是老板的方式,你管得着吗?很多子女不过是以老糊涂的借口剥夺了老人的选择权,而社会,也默认遗产必须给血缘亲人。
#3
没半点保护
法律要保护的是所有受苦的女人[偷笑],不仅是保护分居20多年,不肯离婚,拖死老公来抢财产的女人。这件事只让我看到婚姻面目可憎的另一面。一纸有名无实的婚书血噬所有有血有肉的相伴关系。
每个人都会从同一事件中看到不同的面,我从这条新闻里看到的是:人一定要坚定地遵循自己的意愿来行动,该离的婚要趁早离,该甩的人要甩得坚决,不要心软,不要拖泥带水,不要为本来已经有几套房的子女考虑。所有你想为之考虑的人,都不会来考虑你的人生,不会理解你想为得到的东西付出的心意。
否则,你将连处置自己部分财产的机会都没有。
END.
作者:鲁瑾 电台主持人/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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