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
1031不动产置换规则是美国房产交易和投资中的一项重要规则,如果利用得好,会节省非常大的税费。 那么什么是1031不动产置换规则呢?显然这是针对不动产,主要是房产的一项规则。具体的办法我们举例来说明: 比如说,我在美国投资了一个房产,我花了100万买了一套别墅,过了几年后,房子价格涨到了150万,如果这个房子不是我的自住房,只是用于投资用的房子,那么我150万卖出的时候,50万的增值就要按照25%的不动产投资税率来进行付税,就是要付12.5万的不动产增值税。相反,如果我这个房子卖出后,我还要继续投资买房,我看中了一套更好的房子,价格大约200万,那么我如果在卖房和买房45天内完成交易,并且在180天内完成所有交易手续,那么我在卖房的交易中的50万获利一分钱都不用缴税。但我新买的房子200万要计入的买房成本是150万,这是将来卖房时的计算成本,而不是实际买房成本的200万,因为你有50万没有缴税而延伸到这里。以此类推,你这个200万的房子又同样涨到了300万,你再卖,再同样的方式买一个500万的房子,那你整个过程同样不用缴税。只是需要重新计算你的买房的成本。 这种情况如果持续发生,有可能最后拥有一套市值1000万的房子,你的房子的计算成本可能只有当初的150万。有近850万的增值。那么你也可能会担心850万要缴25%的税也是笔巨款。没关系,我们还有办法来省去要缴的税。 那么如何来省这个巨大的增值税呢?最好的办法就是遗产继承成本升值法。举例来说,这个房子最后拥有的主人,在去世后把这个房子赠与后代,那么后代继承来的房子的成本就按照长辈去世时的市场价来算。比如孩子在父母去世后继承了这个房子,那么它的成本价就是1000万了,如果孩子再卖这个房子的时候,如果市场价是1100万,那孩子只需要缴这100万增值的25%的税率。而前面父母持有期间的所有增值都可以不用缴税。 当然,还有一种更好的办法,叫做反向赠与。比如说这个房子如果是比较年轻的子女投资不断增值,为了合理避税,那他可以把这个房子赠与自己年事已高的父母,当父母百年后,再把房子继承过来。这个投资期间的增值税就被合理的避掉了。但有个前提是孩子赠与父母后,父母必须在至少一年以后去世,才可以免税。如果父母持有时间不到一年,就过世,那就无法利用这个规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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