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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简介 破产法是指通过联邦破产法院来把债务人从繁重的负债里解脱出来并给债务人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即一旦破产申请批准,债务人通常可以免除大部分的负债或者在破产法院的保护下制定重新还债的计划。 破产保护通常分为两种形式:清偿Liquidations和重组reorganizations。例如,在最常见的破产第七章和第13章中,第七章指的是清偿Liquidations,第13章指的是重组reorganizations。第七章的清偿是指如果申请人的财产不是在州法中豁免Exempt的财产, 那么这些财产有可能被卖出变现来偿还某些债务。当然如果申请人的财产都是可以豁免的或者没有财产,就不存在什么变现来偿还债务的问题。常见的破产第13章是指申请人可以保留自己的财产,但是必须制定三或五年的还款计划来偿还全部或者部分的债务。 一般最常见的是破产第七章,可以由个人或者企业提出申请。申请人的非豁免财产,如果有的话,可能会被变现来偿还债务。一般来说,大部分的无担保债务(如信用卡债等)会被免除。申请人还可以保留州法或者联邦法里容许的可豁免Exempt的财产,如大部分衣物,某些汽车,大部分的家具等。但如果债务是有担保的,比如贷款买的车,申请人可以选择让贷款方拿走汽车,也可以继续按照合同付款,也可以给贷款方一笔款来保留下汽车。另外,虽然破产保护可以免除很多的债务,像信用卡债,医药费,无担保的贷款等,但是一般不能免除如小孩的抚养费,离婚赡养费,欠税,以及学生贷款等。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申请破产第七章。如果申请人的收入大于一定的标准,那么可能不可以申请第七章的保护,可能需要申请破产第13章来重新制定还款计划。而且破产第13章对债务也有上限的要求,比如申请人的有担保债务不得超过$1,010,650, 无担保的债务不超过$336,900。 此外,破产第11章一般适用于陷入财务危机的企业的重组,并且债务大于第13章的上限或者申请人拥有很多不能豁免的财产。破产第12章适用于家庭农场或渔场。破产第九章适用于学区,市镇,或者郡县等机构。 张磊律师事务所Tel: 626-284-8546; www.leizhanglaw.com 本站内容仅为学术探讨之用,不是针对任何个案之法律意见。本事务所不对本站内容的时效性及完整性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版权所有:张磊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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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问,怎样才知道某某人何者某某公司是否破产,在什么地方可以查得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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