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
我的情况是离婚后在美国商务旅游期间认识了我老公,是公民,结婚了,本想回国等待绿卡,但是老公不想我离开,就决定在到期前一个月递交绿卡申请.现在我在国内有个13岁的孩子,我希望他将来也能尽快到美国.那么在这次申请的时候要把他一起放进去申请好还是等我的临时绿卡先出来后再申请他?哪种快?另外如果我们一起申请,我的是不是可以先面谈拿到绿卡,以为据说申请国内的要一年左右,还是说我的也要等他国内通知面谈后才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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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一起递交移民申请。也可以以后递交。在亲属移民有相关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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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申请比较好,你未成年的孩子可以同时拿绿卡而不用以后再重新申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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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申请比较好,你未成年的孩子可以同时拿绿卡而不用以后再重新申请了。 By Jerry&Benny
xinxinyun你的情况需要分别申请。你的case是境内转换身份,你儿子的case可以是继父申请继子(CR2无排期)或母亲(临时)绿卡申请未成年子女(F2A排期大概2年左右)。你和儿子递交申请的材料邮寄地址是不相同的。前者是芝加哥;后者是凤凰城。如果你的离婚公证书上没有注明拥有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单独办理小孩的抚养权公证书 (18岁以上CR2/IR2免)。如果你的离婚公证上有注明拥有孩子的扶养权/监护权,可不提供此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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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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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现在在国内,哪种方式最快?如果我在美国递交的时候将他一起申请,是算一个case还是要分开算不同的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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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下面链接就会明白:https://www.chineseinla.com/f/page_viewtopic/t_595585.html各移民服务处理中心每天要审理大量不同国家与族裔的移民申请案件,所以在递交文件时应谨慎小心,务必使用正确的表格及递交到正确的地址。若没有使用正确版本或递交正确地址,造成退件而延误申请,后果可能十分严重。你孩子的移民申请,审核完毕发往广州面签,而你的移民申请审核完毕在你所在的的州移民办事处面谈。如果把你们的申请放在一起,势必会造成混乱局面。有些申请可以依附,有些申请却不可以依附。譬如:美国公民申请兄弟姐妹/父母申请已婚子女移民,他们的家属可作为随行人员依附主申请人一并申请。同时递交I-130/I-485申请都是寄往芝加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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