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美国留学移民跨国经理与专业内派人员签证(L1A)详解
在加拿大
L1签证介绍L-1是签给跨国企业的经理主管人员以及对公司运作,公司产品及其在国际市场有特殊知识的人员的非移民签证,一般而言L-1签证每次有效期为一年至三年,签证期满可申请延期,签证时公司必须有营业额至少有可以接受之延期的理由。持L-1签证一年后L-1持有者可以申请移民签证。下列人员可以申请跨国公司工作人员赴美工作签证:过去三年内被美国雇主的海外母公司,分支机构,附属机构或子公司连续雇佣一年的经理,主要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请L-1签证赴美于同一雇主在美国的母公司,分支机构,附属机构或子公司从??事经理,管理或专业知识的工作。这类外国人被称为跨国公司内派人员,其雇主则被称为申请人,外国工作人员称为受益人。公司内派人员指在过去三年内被美国雇主的海外母公司,分支机构,附属机构或子公司作为经理,管理人员获专业人员连续雇佣一年,并寻求进入美国为同一雇主的美国母公司,分支机构,附属机构或子公司提供管理或专业技能服务的外国人。在美国以合法身份为同一雇主的母公司,分支机构,附属机构或子公司工作的时间和由于商务和个人旅行停留于美国的时间不得视为其海外工作的中断,但也不能用于计算以满足一年海外连续雇佣的要求。申请L-1签证条件1. 在美国成立分公司或总公司,到位资金要求3-10万美元,资金来源必须是公司,不能以个人名义。2. 受益人(签证申请者) 必须在海外公司担任经理级以上或专业知识人员的职务超过一年,调派美国后须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开展美国公司的业务。L1签证期限美国新公司:成立一年内的美国分公司。美国移民局一般对美国新公司的L1先批准一年,之后可以作延期。每次延期一般为两年或三年。美国老公司:成立超过一年的美国分公司。美国移民局一般对美国老公司的L1批准两年或三年,之后可以作延期。L1A总共不能超过七年。L1B总共不能超过五年。来源:郑博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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