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
格罗夫─怀特(左一)和伴侣(左二)向父亲及继母买下半间屋。
44岁的格罗夫─怀特(Aidan Grove-White)从事政府关系工作,他的伴侣是39岁的斯托利(Chad Story),在一家信用社担任高级经理。他们希望在多伦多买一套房子,但价格太贵。格罗夫─怀特说:「我的继母建议,『你们为何不买下这栋房子的一半呢?』Chad和我的同事、朋友都有这样做的,与家人共享物业。」
格罗夫─怀特的父亲和继母共同拥有一栋有三层半的房子,位于布鲁亚西街(Bloor St. West)的一个历史街区。
格罗夫─怀特和斯托利以房屋价值40%的按揭贷款买下共同产权。他们把这笔钱交给了两位长辈。他们用这笔钱减免了债务,并进行装修,亦建立了自己的退休基金。双方签署了一份共同所有权协议,解决了业主去世或业主之间关系破裂等问题。
格罗夫─怀特的父亲和继母通过将房屋净值转化为可用于短期和长期目的的资金,而对于格罗夫─怀特和斯托利来说,好处是不需要首付。他们为买房预留的资金可用于装修房屋,并且更新冷、暖系统。
另一个好处是,他们的抵押贷款额度在可控范围内,约为他们工资总额的30%。
格罗夫─怀特说:「如用这笔钱,我们可以买一套一室柏文,或者勉强买一套平房。」
但他认为,向父母买下半间屋,既能达到经济效益,老人家又可得到照顾,安享晚年。
格罗夫─怀特和斯托利希望组建一个家庭,父母也可以帮忙。他说:「我的继母对此非常热衷,她希望我们有孩子,想像著她和我父亲在我们外出时照顾孩子。」
Aaron Zhang, Local Journalism Initiative Repor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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