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
过去15年,阿布杜拉迪夫(Nader Abdellatiff)作为跨国公司的总裁,持有加拿大护照,常年在加拿大以外工作和生活。然而﹐2017年﹐当他更新自己护
照时却被拒绝,因为加国政府发现过去给他签发的护照是一个错误。
56岁的阿布杜拉迪夫回应说﹕「我之前已经3次成功更新了护照,为什么这次被拒绝。我出生在加拿大,理应成为加拿大公民。」
阿布杜拉迪夫于1967年出生在渥太华,当时他的父亲是埃及驻加拿大大使馆的一等秘书,在他2岁时,他的家庭离开了加拿大,他父亲先后前往黎巴嫩、约旦、苏丹、荷兰等国从事外交工作。
阿布杜拉迪夫说,「虽然我一直在国外生活,但从来没有考虑自己不是加拿大人,因为我出生在加拿大,持有加拿大护照。」
加拿大公民法(Citizenship Act)确有规定,所有出生在加国的婴儿,包括难民申请者、无文件移民、外国留学生和海外劳工的新生儿,都自动取得加拿大公民身份,但有一个例外情况,驻加外交官的子女不适用此规定。
阿布杜拉迪夫知道他的身分比较特殊,曾试图谘询他的父亲。但他因工作繁忙﹐加上父亲1997年病逝而拖延至今。
2003年﹐他透过加拿大驻埃及大使馆,依据加拿大出生证明申请加国护照,获得通过。然而﹐几个月后,他为出生在加国以外的一个儿子申请加拿大身分被拒绝,理由是他不是一名加拿大公民。
2008年和2013年他先后两次在加拿大驻阿联酋总领馆成功更新了自己的护照,而2017年再次更新时被拒,今年4月他诉诸联邦法庭。
阿布杜拉迪夫代理律师说, 「加拿大政府创造了我当事人特殊和非一般的身分,它们过去依赖当事人陈述的事实﹐而给他签发3次护照,即使那是错误的。这是一个加国政府监管护照签发的问题,我当事人没错。」
法庭则认为,加拿大官员曾在2007、2015年和2017年﹐书面通知他凭藉出生证明不能成为加拿大公民,因为他在2岁后从来没有工作、没有生活在加国并纳税。
本案法官E.Susan Elliott于7月做出判决说,「联邦政府在给阿布杜拉迪夫签发护照中做出3次错误决定,不能成为他主张公民身分的理由,也不能影响到他必须满足公民身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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