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留学移民加新公民法:海外移民的子女在海外生的孩子不再
在加拿大
今天在TT吃豆浆油条时候看到大中报的报道,一个月前生效的加拿大公民法,对于跟随父母移民来的在加拿大外出生子女,在其获得身份后,如果回到其他国家,不在加拿大生活,其日后长大成人结婚在其他国家生育的孩子,不再自动成为加拿大公民.除非这个第二代家庭其中之一为在加拿大出生的,联邦移民部长致电中国媒体说:加国政府必须制止加拿大成为不用与其它公民保持联系就可以来去自由的酒店,而公民身份只是为了便于取得护照.这些措施与英国和澳洲等主要移民国家做法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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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的拍的如果你喜欢,请告诉别人,如果不喜欢告诉自己。更多的照片在:我的相册TOTOview 里.回复: 加新公民法:海外移民的子女在海外生的孩子不再自动成为加公民LZ,听你这个说法是指第二代移民的人生的子女不能自动成为公民,那么如果我是技术移民去加拿大,然后那了公民身份后在中国生了小孩,那么这个小孩是自动成为加拿大公民吗?我太太不是加拿大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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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加新公民法:海外移民的子女在海外生的孩子不再自动成为加公民环球华报:C-37修订案对你有何影响?(环球华报) 加拿大《公民法》(Citizenship Act)C-37修订案已于今年4月17日正式生效,有报道称,此修正案令17万一度失去公民身份的加拿大人恢复加拿大国籍。然而,许多华裔加拿大人却认为此修订案对他们在海外出生的后代极其不利,因为新法增加一项两代国籍规则,即在国外出生的加拿大人,如在海外生孩子,其子女仍为加拿大人,但第三代不能自动继承加拿大国籍。日前,联邦新民主党国会议员邹至蕙(Olivia Chow)在国会提出议案,要求修订”C-37修正案,此举颇引人注目。国会重修《公民法》之因加拿大国籍原为“世袭制”,只要第一代移民取得加拿大国籍,则这个国籍可以代代相传。但实施多年以来,加国关注到国籍世袭问题带来的一些弊端,曾修例要求移民“第三代”须于28岁之前返回加国定居满一年,才可获取加国国籍。不过实施一年多后,却被指制度繁复,加国随后再简化有关条例,改为“第三代 ”在任何时间回加居留三年,便可取得加籍。入籍儿童触发今次修例的直接原因之一,是加国政府于2006年在以色列和黎巴嫩冲突中,曾花费巨额公共经费,将处于战争地区、生命和财产受到威胁的数以千计黎裔加国公民疏散并接回加国,但这些人不久又再次回到黎国。有批评认为,愈来愈多加国公民长期在外国居住,没有承担对国家的义务和责任,但却享受作为加拿大人的好处和特权。C-37修订案受惠者是谁?按修改后的公民法,凡1947年1月1日及以后在加拿大出生或成为公民、而后来丧失加拿大国籍的人可以恢复公民身份。据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透露,在新法之下,约95%的一度失去公民身份的加拿大人可以恢复国籍。加拿大最早的移民法在1947年颁布,又在1977年修改,由于人们不熟悉移民法的条文,或是没有如期办理手续,因此丧失加拿大国籍,这些人包括在海外出生的加国公民的子女、在加拿大出生但其父母后来成为外国公民的人、二战老兵的后代以及战时新娘等等,他们是新例最直接的受益者。新例保障加国籍的价值加拿大公民、移民及多元文化部长高级区域顾问梁英年(Ronald Leung)指出,C-37修正案绝不是要限制加拿大人取得公民身份的选择,而只是希望籍此保障加拿大国籍的价值,目的是确保加国国籍不会无限“世袭”给一些在海外世代居住、与加国没有太大联系的人。国会就此议案表决时,统计结果是全票通过的,也就是说,对此议案,不但联邦保守党全力支持,就连反对党联邦自由党和联邦新民主党都一致同意,包括近日针对该修正案提出新议案的联邦新民主党国会议员邹至蕙和进行附议的联邦新民主党国会议员戴伟思(Don Davies),当时都投了赞成票。如果一个家族连续三代都在海外生活,其后代连回加拿大生育子女、保持与加国最起码联系的事情都不愿意做,他们根据什么说自己是加拿大人呢?新例不会引致即失国籍梁英年强调说,新例今年开始实施后,不会立即有加拿大人失去国籍。那些因公派驻海外或家族在国外有生意需要照料而长期居住在海外的加拿大人,对 C-37新例的推出表现出关注,这是自然的、可以理解的,有的人甚至可能因此对其未来的生活计划做出变更,例如或许有人担心自己的孙辈日后得不到公民身份,而要求自己的子女返回加拿大居住并生育。即使这样,对于很多人来说,那也是很多年之后的事情了,而且,他们最多可以管束到孙子这一辈,至于他们的孙子以及再往后的家族后代们对自己的生活和身份做什么样的选择和决定,那完全取决于他们自身的意愿。梁英年表示,其实,那些所谓不能“世袭”加拿大国籍的第三代,通过亲属团聚方式申请移民加拿大,远比其他透过诸如技术移民、投资移民等各种类别希望移民加国的人士要容易得多,包括申请条件宽松许多以及申请时间快得多。海外加国人掀反对声浪据报道,C-37《公民法》修正案在包括香港及新加坡主要加拿大商人聚集的地区,引发了为何在海外出生加拿大人后代较低一等(Less Canadian)的争议及不满,并快速扩散。香港的加拿大总商会正研拟反对新规定的正式立场,而在新加坡的加拿大商人已与散布在世界各地、对新规定不满的其它海外加拿大人,建立“修改C37条”的网站www.Amendc37.ca,希望凝聚所有的反对力量,促成恢复原有国籍法规,给予海外第三代继承国籍的权利。邹至蕙力促修订C-37早前有中文媒体发布新闻,称联邦新民主党国会议员邹至蕙已于5月27日在国会提出旨在推翻C-37的议案,邹至蕙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确已提出议案,但“推翻”之提法并不准确,她的要求是修订C-37号法案部分内容,将海外加拿大人承继国籍的权利,由第二代伸延至第三代。她指出,尽管暂时无法准确告知具体数目有多少,但其办公室的确收到一些现身居海外的加拿大人对C-37修订案表达不满与关切的信件。“C-37将造成部分海外加国人的后代丧失国籍,这确实有不合理、不公平之处”,邹至蕙说,虽然C-37修正案获得了全票通过,但并不代表它是完美的,而且之前我们就已明确提出了C-37修正案中第几代人有权承袭国籍的问题需要商榷。联邦新民主党国会议员戴伟思5月底与中文传媒代表午餐聚会时,表示剥夺海外加拿大人第三代承继国籍的权利,对一批土生土长,为了推动加国于海外的经济机会而离乡别井的加拿大人来说,十分不公平。他指出,有不少国家不会给予外国人子女国籍,C-37号法案可能令这些海外加拿大后人陷入“无国籍 ”(stateless)境地。邹至蕙为何投下赞成票邹至蕙说,《国籍法》从1970年代就说要改,谈了那么多年,执政者也在自由党和保守党之间交替了几次,那些受原来《国籍法》影响恢复不了加拿大籍的老人家,有的到死都未能成为加拿大人,成为永远的遗憾。基于这个现实,虽然保守党坚持将加拿大国籍承继权只给到海外出生的第二代,也就是说,大家对 C-37关于第几代人有权承袭国籍的问题还有争议,但为了帮助那些旷日持久等候恢复国籍的上10几万人早日了却心愿,我们觉得不能再拖了,必须尽快让议案通过,让这10几万人即时受益。邹至蕙的上述解释试图表白,对第几代人有权承袭国籍问题的分歧一直存在,而自己当初对C-37投赞成票、现在又提案要求对C-37再做修订,并非前后矛盾。康尼与邹至蕙针锋相对公民、移民及多元文化部长康尼(Jason Kenney)日前发出信函,指出:“限制在加拿大境外出生的公民身份到两代,是要确保加拿大人的子孙后代与这个国家保持联系。我们必须防止把加拿大变成为一间旅馆,在那里人们来来去去,对我们的同胞或我们的过去没有任何持续的联系,公民身份只不过是获取护照的方便手段。”他强调,《公民法》的修改是要保障公民的价值。让多代在海外出生的后裔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即使他们与我们的国家没有任何关系,将降低公民身份的意义和价值。加拿大人认为,公民身份意味着对加拿大持续的承担和联系,这是数以百万计新的加拿大人每天都显示着的承担。邹至蕙回应说,康尼的看法在当今全球化的大环境下显得十分狭隘和落后,加拿大每年大量吸收移民、留学生和外劳,同时,我们也要积极鼓励加拿大人更多地到海外,譬如到经济迅速发展的中国去开创生意、从事各种各样的工作,这些人虽然身在海外,但同样在为加拿大做贡献。“我可以就修订C-37议案之事宜与康尼当面对话”,邹至蕙这样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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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请请请请请请请请请请请请请请请请请不要给我发短信提问....不要逼我麻烦先看这里:配偶及小孩团聚资料 整理帖http://forum.iask.ca/showthread.php?t=59279回复: 加新公民法:海外移民的子女在海外生的孩子不再自动成为加公民学习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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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加新公民法:海外移民的子女在海外生的孩子不再自动成为加公民我老公是90年投资移民去加拿大的,他是公民。目前还在准备材料阶段,没有递交团聚申请。请问,如果我的孩子在上海出生,是否连同孩子一起办理团聚申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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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加新公民法:海外移民的子女在海外生的孩子不再自动成为加公民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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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加新公民法:海外移民的子女在海外生的孩子不再自动成为加公民所以要么在入加拿大籍之前生孩子,要么在加拿大境内生。确保孩子的下一代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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