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留学移民请教,关于国内离婚是否被加拿大政府承认。
在加拿大
我要请教的情况是:我的先生于2004年和他的前妻一同移民加拿大,登陆之后,他的前妻常居MONTREAL,他大多时间在国内,但过年的时候会过去看望她。2007年12月两人因感情疏远,在国内办理了离婚协议手续。2009年11月我和先生在国内结婚了,2010年底有了宝宝。我在网站上看到,加拿大政府对于在中国办的离婚并不是都承认的,必须双方分居连续1年以上。但是由于我的先生在离婚之前每年过年都会去看望前妻,所以没有达到连续1年分居的要求。那么这种情况下,他的离婚能被加拿大政府认可吗?我和他的结婚会被认为是重婚吗?会影响到我们的家庭团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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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6月回复: 请教,关于国内离婚是否被加拿大政府承认。提供证据证明分居的事实,看望前妻不代表不分居,除非还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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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 我要请教的情况是: 我的先生于2004年和他的前妻一同移民加拿大,登陆之后,他的前妻常居MONTREAL,他大多时间在国内,但过年的时候会过去看望她。2007年12月两人因感情疏远,在国内办理了离婚协议手续。 2009年11月我和先生在国内结婚了,2010年底有了宝宝。 我在网站上看到,加拿大政府对于在中国办的离婚并不是都承认的,必须双方分居连续1年以上。但是由于我的先生在离婚之前每年过年都会去看望前妻,所以没有达到连续1年分居的要求。 那么这种情况下,他的离婚能被加拿大政府认可吗?我和他的结婚会被认为是重婚吗?会影响到我们的家庭团聚吗??点击展开...只要你的担保人同前妻在办理离婚前后是长久居住于中国的状态,而并非为了离婚专程回国的话,这种离婚是被加拿大政府所承认的。这一点已经被多次证实是可信的。顺便提醒一下,在你递交团聚移民的申请时,有关你担保人的前次婚姻一定要对VO解释说明清楚,要不然很有可能会引起担保人背景调查,那样的话就会耗费很长时间。祝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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