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留学移民置顶的通知有几处都不符合原文,望修改,免得
在加拿大
(3) revoking国籍的前期条件是你需要是一个dual citizen, 而且只是针对"extreme cases". 不会让你成为一个stateless person. 并且"revoking"和"stripping"是不一样的。(4) 在入籍申请的前6年中的至少有4年其中每年至少住够半年。而不是这6年每年都要住够半年。(5) 这个bill的条款我倒是没注意到。等我看过原文后在来补充。(7) 申请费是由原来的$100涨到$300. 另外有$100是right of citizenship fee,并没有变。如果你把这个申请费和其他以移民立国的国家做比较的话,很容易看到其实即使在费用上涨之后也是远低于其他国家的公民申请费用的 (英国$1600, 美国$670, 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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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置顶的关于这个新的bill的通知有几处都不符合原文Thanks for clearif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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