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留学移民判tim胜诉的逻辑前提
在加拿大
法官要求cic在“规定的时限内”审理完原告案件,其判决法理或援引条款只能有两个可能,一个是有相关规定而使法官认定被告有错,一个是法官根据法理经过自由心证判定被告存在实质性过错。如果确实审理程序中并无相关时限的规定,那么法官的判决只能来自后者。 这是非常好的信息,这个判例理论上可以击穿C38,c38虽然授权可以溯及既往,但如果cic犯错在先,那么这个错误当然不能因为后来的法案而被掩盖,否则不仅不能纠正错误,而是直接与法院判决的内在原则或精神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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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判tim胜诉的逻辑前提这问题可以以反证法解释,法官凭什么要求行政当局120天内完成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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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判tim胜诉的逻辑前提再仔细思考,发现法官的判决确实有玄妙之处,也具有相当的弹性。其玄妙的地方就是cic犯了错,但错误的程度可能与申请者等待时间成正比,同时法官的自由心证理论上也存在一个可能颇具弹性的时间概念,例如6年该审完却没审完。同时这一判决本身也并没有否定c38这样的可溯及既往的做法。结果就可能是,对老申请者,法官会认为cic有错在先,倾向放行,对新申请者例如仅一两年的,它可能允许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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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判tim胜诉的逻辑前提说得太好了,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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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判tim胜诉的逻辑前提自由心证这个词很有意思,看来楼主对法律有研究啊。不过猜得不太对哦。还是别费脑子了,等CIC的通告吧,很快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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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赞 赏 A appollon 0$(VIP 0) 8742012-06-18#6 回复: 判tim胜诉的逻辑前提换个角度,从cic角度看,它就不担心集体诉讼彻底输掉?那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脸丢大了。嘴巴上他过去、现在和以后可以肯定一定是强硬的,这既是他的本位立场也是他的策略决定的,从本位角度讲,至少应该试试一个能使它利益最大化的解决方案,从策略来说,至少可以唬住一些人使他们知难而退。但是他的专业团队不可能不全面思考问题分析各种风险。 tim案子已经给我们提示了一种很大的可能性,那就是最终和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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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判tim胜诉的逻辑前提http://forum.canadameet.cc/showthread.php?t=576113 证据表明法官确实撕开了一个重要的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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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判tim胜诉的逻辑前提英美法系是判例法,实际上是法官立法,有了先例,那么以后法官怎么判,那不显而易见么.只要 Tim 胜了,那么康尼在以后的切上不就有障碍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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