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留学移民经验类(CEC) - 安省master省提名PNP关于资金和common law
在加拿大
背景:我正在安省某学校4-term master的最后一个学期,12月考完。想赶着明年新系统执行之前递交我的PNP。我男朋友也是留学生,但不符合PNP要求,我们已经同居了1年多,两个人都是学生没有工作。我本来想找中介办理,但咨询中介了以后,说我由于要求的1万3存款是九月才存够,所以今年12月之前提交风险很大,让我自己考虑清楚,他们不负责我因为存期不足的申请失败。我自己就纠结了,这不是怕明年PNP有变动么。而且这家中介可能比较希望控制自己手里case的失败风险,希望我11月底再去签约。我生怕到时候来不及啊,很多资料也不是说拿出来就拿出来的对吧。所以来论坛请大家帮忙参考一下,希望有同道中人能体会我们学生在这个阶段的焦虑予以指点,万分感谢各位知道的达人分享经验。当然也欢迎收费的中介联系我。目前遇到的问题:1.由于common law两个人的话需要1万3千多的存款,但中介告诉我需要存够六个月。我自己是从9月初才开始够这个金额,整个八月里面有几天不够,7月更是才1万上下浮动。请问这个问题可以怎么解决呢? 1)中介给的方案是国内父母开他们的收入证明+他们超过六个月的10万人民币以上的活期或者定期,并打出流水,提供工作收入证明,以及公积金。但是除了可以开出来工作证明以外,其余都没有(和别人合伙开公司,所以没有公积金什么的)。还由于我家里的理财习惯,家里闲钱都买了没有什么风险的理财。所以银行账户上面并没有什么余额。(理财只能通过理财经理进入理财系统截图,然后盖章,签字,而且只有中文的)。 所以我这边只有上述不够6个月的加币存款+我父母的收入证明+我父母名下的理财(理财金额绝对大大超过中介要求的10万活期或者定期)。 2)我男朋友倒是在香港有非常长期的理财账户,而且该理财账户每个月有正规的月结单能显示总资产的金额。绝对超过了要求的1万3的要求。他父亲能有月薪1万+的收入证明,也有超过10万的活期定期存款,也有正规的公积金。所以我想问我男朋友自己在香港的账户可以用来补足我存期不够六个月的问题吗?他父母可以对我们提供支持吗? (我们打电话去我男朋友香港账户的那个银行问了,可以现在把我的名字加在他账户里,变成联名账户。可问题又来了,我们必须两个人都去一趟香港。而且月结单只是在此之后显示我们两个人的名字,之前的还是我男朋友一个人的名字。所以这样飞过去一趟有意义么?机票好贵,而且11月都没假期,最繁忙的备考期,唉~~) 3)我和男朋友家长已经见过面谈过结婚的事情了,一切都很顺利,其实结婚时间都无所谓的。如果从移民的角度,现在拿结婚证,关系是不是就从同居变成了婚姻,那还能一起走这个PNP吗?程序和common law有区别吗? 4)我们Common law能提供的证据是:13年9月到14年8月的12个月住房合同(但担心住房合同没有法律效应);两个人超过12个月共同地址的信用卡账单,银行卡账单。 然后由于我13年9月登陆的时候没有加拿大本地ID,我电话直接挂在他电话下,等于说他一个账户下付了两个人的电话费,但好像并没有显示我的名字。所以不知道这个电话账单有没有任何说服力。 最大的问题是,今年春天我由于回国,错过了报税。所以现在想立刻去开一个联名账户,然后一起common law报税,因为我们房租都是一起缴纳的嘛。不知道都10月底了,再去开联名账户的意义大不大。而且也不知道在我们材料递交的时候,报的税有没有下来。 所以也不知道以上的证据是否足以支持我们的同居关系。如果不足的话,需要怎么办呢?结婚证可以辅助吗?还是关系变了以后走的通道都不同了哎。 5)还是之前咨询的那个中介要求我们拿到学业完成的那个completion letter以后再递交材料,但按照我们上课进度应该就是12月20日左右的事情了(而且还是教授给成绩手快的情况下)。 但我看官网是最后一学期就可以提交了啊。中介的解释是,如果要按照现在的制度走的话,就要在12月31日之前给足所有的资料,才算我的application是完成的,否则在12月31日那天,我资料不足,我的申请就是incomplete了,抢在12月之前递交就没有意义了。请问大家是这样吗?那我是听话12月20日集齐了所有材料再申请,还是说11月就可以了啊? 6)出生证明那个,我可以用13年夏天申请加拿大签证的那个么?我感觉这种关系的证明不存在过期吧。。。 7)我还在英国待过1年多,在来加拿大之前也提交了在英国的无罪证明。之后再也没有回过英国。请问那个过期么?(虽然说无罪证明好像是省提名通过以后在联邦才需要的材料,但英国办事效率超慢啊,上次签证弄了三个月才给我弄完。。。) 8)我雅思那次考试的时候应该是脑子抽风了,阅读不高,所以overall是7,而且有不到7的单科,平均分也没到7分。这个没问题的吧?我也不排斥retake一次,汗~~ 感谢耐心的网友看完我这么长的问题。感谢感谢~~~ 大家有什么问题,我能帮忙的也一定帮忙。谢谢~~
评论
首先说,在此提供的不是法律建议,只供参考~1 先说关于钱的问题: 我看过省提名政府原文,他们要求这个funds的目的是你在毕业找工作中间有足够的钱维持你的生活;关于钱的原文是说:过去6个月的monthly statements,若国外账户,那就开封信说你账户里的balance. 如果钱不够,那就写封信说为什么不够 或其他支持文件。个人觉得,钱这块只要能说明能养活你俩就行,或者赶紧找工作,工作证明补交上去。你9月份就已经够数目了,7月份也是1万上下了。 谁也不能把钱放那里一动不动。 还是那句话,只要能让合理第三人信服,你俩能养活自己。问题不大2 common law partner 和 spouse 都是家庭成员-family member。3 13年9月到14年8月的12个月住房合同(但担心住房合同没有法律效应);两个人超过12个月共同地址的信用卡账单,银行卡账单。-------租房合同是两个人的, 可做common law 证据然后由于我13年9月登陆的时候没有加拿大本地ID,我电话直接挂在他电话下,等于说他一个账户下付了两个人的电话费,但好像并没有显示我的名字。所以不知道这个电话账单有没有任何说服力。----证明他付你电话费,经济上有往来,可作为 common law 证据 最大的问题是,今年春天我由于回国,错过了报税。所以现在想立刻去开一个联名账户,然后一起common law报税,因为我们房租都是一起缴纳的嘛。不知道都10月底了,再去开联名账户的意义大不大。而且也不知道在我们材料递交的时候,报的税有没有下来。----现在开,等到你的COG下来再交上去,有必要的话写信解释一下错过报税,可作为common law 证据4 最后一学期递交就可以,但所有材料完了才算complete application。不知你的中介说这话的意思是神马。。。“如果要按照现在的制度走的话,就要在12月31日之前给足所有的资料,才算我的application是完成的,否则在12月31日那天,我资料不足,我的申请就是incomplete了,抢在12月之前递交就没有意义了” 只是你申请材料不全,不给你certificate, 且2014 target到2500了,你就得用明年的了。。。所以不知他这话的意义在哪。。。5 出生证明不过期6无犯罪证明过期的,需要时要重做提交7 雅思要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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