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留学移民有“新移民离开加拿大的时间不得超过半年”的规定吗?
在加拿大
请教各路大侠:据说,在2003年3月份,加拿大移民部宣布过一项新规定:新移民离开加拿大的时间不得超过半年,否则将被取消移民身份。今后,任何需要出境超过六个月的新移民,都必须于事前与所属选区的国会议员商议,由国会议员发信向移民部申请,经批准后才能离境。 不知是否属实?如果真是这样,岂不是要我们须在短登后的6个月内即长登加国?万一超过了又会如何?有其他变通办法吗?盼请解惑!不胜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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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听过你在哪儿听到的,有看到有关文字吗? 我怎么在这边没有听到啊?不会是我落伍了吧? 觉得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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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是一种历程.我们认识新的朋友,经历新的生活,感受新的世界.每天都在学习新的东西。。。 超赞 赏 apple3800 0$(VIP 0) 1,3702004-10-24#3 应该不会吧?很多人都在短登后回来一两年再走的。不是只要是在5年内住够两年就可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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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登陆:http://www.jobs.gov.cn/cindex1.asp?tab=&menuid=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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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消息是否属实呀?可周围还有不少同志短登后回国呀?请教有经历的大侠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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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了你给的网站,怎么也没有找到你说的规定呀?能给出出处的文章名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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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凤凰――我将在血火中重生!!!(AAPP的老婆) 超赞 赏 apple3800 0$(VIP 0) 1,3702004-10-26#7 应该是这个:http://www.jobs.gov.cn/XXLR1.ASP?ID=4952但是不知原文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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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听说过,关注!!嘿嘿,我短登后离开加拿大超过10个月了,也就是说我的移民身份已经作废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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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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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超赞 赏 ptcw2004 0$(VIP 0) 662004-10-27#10 http://www.jobs.gov.cn/XXLR1.ASP?ID=4952 首 页 欢迎合作 政策法规 海外生活 出国打工 海外护士 人才库 社区 域名注册 当前栏目:政策法规>加拿大> 2003年3月25日 [返回] 总点击数:184 本周点击数:23 评论数:0 加拿大出台新移民出入境新规定 加拿大移民部最近宣布一项新规定,新移民离开加拿大的时间不得超过半年,否则将被取消移民身份。据了解,以往有不少新移民通过各种方法逃避居留规定,但新规定堵住了这个“漏洞”。今后,任何需要出境超过六个月的新移民,都必须于事前与所属选区的国会议员商议,由国会议员发信向移民部申请,经批准后才能离境。此外,调查显示,具备专业资格的新移民未能在加拿大一展所长,令加拿大每年损失50亿加元。为此,加拿大政府在这个月发表的新财政预算案中将增加拨款,以改善协助新移民落地生根的服务。 相关评论 没有找到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你尚未注册,无法发表评论 陕西省境外就业服务中心信息部制作维护 未经允许严禁复制本站内容或建立镜象 电话:029-82103116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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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看到了。安排AAPP去CIC官方网站查询相关资料,AAPP回复:目前为止,尚未看到相同的说法。AAPP猜测:有否是目前正在谈论的政策?有其他知情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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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凤凰――我将在血火中重生!!!(AAPP的老婆) 超赞 赏 apple3800 0$(VIP 0) 1,3702004-10-27#12 那不是又变成旧法的办法了吗?每次离开不能超过183天。我要看到原出处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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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4 BjFN->2001/9 亚斯5.5->late2003,学位认证->2003/10 Me->2004/1 reMe->2004/2 6->2004/10/12 安全面试 状态 1->2004/11/16 变回62005/5/2 收到2次安面通知2005/5/3 状态12005/6/16 安全面试2005/6/18?变回62005/7/27 122005/7/28 5 通知7月26日发出补料信2005/8/2 收到补料信--体检表、无犯罪、资金证明等 超赞 赏 dawn0065 0$(VIP 0) 3,4932004-10-27#14 看来加拿大准备开除我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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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新移民登陆和居留时间的问题,加拿大北京使馆网站有明确说明,可以上去看看,那应该是最权威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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