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生活信息加拿大个人报税需清楚的两大原则问题
在加拿大
加拿大税务非常复杂,容易搞混。Peter做理财规划这一行,觉得要想搞得明白透彻,做个省税专家,首先需要从原则问题入手,才会纲举目张,豁然开朗。下面简单说说我个人的理解。一.“收入原则” 对于加拿大个人税务,首先需要明白的是,征税是基于收入,而非资产叫“Income Tax”么,自然是对收入了。这个看起来简单,但对移民来说,有时也不容易搞清,会造成很大的困惑。1. 比如常有人问,海外汇入的钱,父母给的钱,会不会要交税?一般来说,这些钱都会默认为税后的,当然不算收入,不需交税。不过它将来产生的收入,就要报了。2. 又如,一般人理解,海外资产超过10万就要报税。事实上,税务局关心的重点也在收入上,自用的就不需报,如住房,汽车等。当然,资产往往产生收入,故而税务局也需要了解,不过主要也只是个数额范围-这点从报海外资产的T1135的名字就可以看出来,叫“Foreign Income Verification Statement”(外国收入确认表),主要是为确认海外收入,而非海外资产用的。其资产明细从10万到1百万以上,共6档,都只是个范围,税务局对具体数额没兴趣!(当然,查税的时候可能用“净资产法”,那是另外的问题了)。3. 征税基于收入,那原则上,为了获取收入而付出的大多数开销,就自然而然可以抵减收入了。所以为什么我们可以抵减“小孩看护费”,“书本教育费”,“TTC费”等等。自雇,公司等的开销抵减,更易理解了。贷款投资基金,出租房的利息等方面的开销,自然也都在抵税之列。4. 总收入减去合理开销后,得出净收入(Net Income)。个人家庭可支配的收入,按净收入比总收入更靠谱,所以加拿大政府的绝大多数福利,如牛奶金,老人金等,根据净收入来发放。我们做税务规划时,常碰到这种情况:买RRSP,可能省税不多,但影响牛奶金不少,算出来客户吓一跳!二“公平原则”这个主要指低收入群体或弱势群体,应少交税。这个原则是有争议的:常有高收入者认为这个反而不公平,养懒人。叫“公义原则”可能更贴切吧。 1.因为这个原则,加拿大也是累进税制。安省最高个人所得税差不多到50%了!2.除此外,也就不难理解,低收入,小孩,老人,残疾人等,在加拿大也享有各种各样,名目繁多的税务优惠(Deduction,Credits),以及各种补贴等等。若谁符合条件,就应该好好利用起来 加拿大税法(“Income Tax Act”),总体我感觉,主要是根据这两个原则制定的。若您觉得税务局对您的税务评估,可能不符合这两个原则,您就可以跟它ague了。税务局一般倾向于多收税,但我们要明白的是,它只是税法的执行机构,税法的最终解释权在税务法庭(Tax Court),而不在税务局。-扯远了,就此打住!PS:本周六,Peter及部分同事继续在“华咨处”做义工,为低收入人士和新移民免费报税。有意的朋友请直接与我联系。 有任何问题,请随时联系!Peter将以最大的能力为您服务!也欢迎各种心得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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