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
请问各位:牛奶金只有在报税的情况下才能领取。虽然我们每年报税,但因为太太没有收入(接近零),所以只有我一个人报税,全家收入较低,领取牛奶金。问题是我想回国工作,太太孩子留在这里。想法是我申请成为非税务居民(不需要报税),太太仍然在这里每年报税(几乎没有收入),也就是这里的全家收入偏低。这样的话,孩子是否可以享受牛奶金福利?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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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在哪里工作,也不管你是否非税居民,孩子的牛奶金都是根据夫妻双方的总收入确定的,即你可以不在加拿大报税,但你的收入必须报告CRA,而不是只看你太太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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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除非你在国内收入低,要不你享受不到牛奶福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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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赚这牛奶金的话,你就不能有工作,有工作就有收入,就必须报C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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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华人超市,用中国vendor,中国人要帮助中国人,团结互助才能赢得尊重请问各位:牛奶金只有在报税的情况下才能领取。虽然我们每年报税,但因为太太没有收入(接近零),所以只有我一个人报税,全家收入较低,领取牛奶金。问题是我想回国工作,太太孩子留在这里。想法是我申请成为非税务居民(不需要报税),太太仍然在这里每年报税(几乎没有收入),也就是这里的全家收入偏低。这样的话,孩子是否可以享受牛奶金福利?谢谢大家点击展开...你报税不要报很高不就可以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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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prc 说:请问各位:牛奶金只有在报税的情况下才能领取。虽然我们每年报税,但因为太太没有收入(接近零),所以只有我一个人报税,全家收入较低,领取牛奶金。问题是我想回国工作,太太孩子留在这里。想法是我申请成为非税务居民(不需要报税),太太仍然在这里每年报税(几乎没有收入),也就是这里的全家收入偏低。这样的话,孩子是否可以享受牛奶金福利?谢谢大家点击展开...楼主,你是非税务居民,你孩子是没资格拿牛奶金的,尽管你太太有独立报税,刚咨询过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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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楼主,你是非税务居民,你孩子是没资格拿牛奶金的,尽管你太太有独立报税,刚咨询过会计师。点击展开...这个说法100%是错的,因为我家就是这种情况,我先生在美国工作,是加拿大的非税居民,我带孩子在加拿大生活,我在加拿大报税,每年我只需要向CRA说明情况并申报我先生在美国的收入就可以,我小孩一直拿牛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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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说法100%是错的,因为我家就是这种情况,我先生在美国工作,是加拿大的非税居民,我带孩子在加拿大生活,我在加拿大报税,每年我只需要向CRA说明情况并申报我先生在美国的收入就可以,我小孩一直拿牛奶金。点击展开...楼上,想问一下你老公既然是非税务居民了,你为啥还要向加拿大税局申报他的收入,突然对非税务居民的定义不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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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赏 2015-01-16#9
校长
付费矿工 698$(0.13$赞力,#46) 12,306 $0.31 $697.81 计算牛奶金需要知道父母的收入,即使这些收入不需要向加拿大纳税。评论
Precious Metals 这块的也相当不错! 石油不行,这个行业是成了避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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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华人超市,用中国vendor,中国人要帮助中国人,团结互助才能赢得尊重楼上,想问一下你老公既然是非税务居民了,你为啥还要向加拿大税局申报他的收入,突然对非税务居民的定义不明白了!点击展开...就是为了申请小孩的牛奶金呀,小孩的牛奶金需要根据夫妻双方的收入来确定,如果没有任何福利需要申请,我完全不需要申报我先生的收入。当然就是申报一下而已,我先生并不需要在加拿大报税,因为他是非税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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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遇而馣 说:就是为了申请小孩的牛奶金呀,小孩的牛奶金需要根据夫妻双方的收入来确定,如果没有任何福利需要申请,我完全不需要申报我先生的收入。当然就是申报一下而已,我先生并不需要在加拿大报税,因为他是非税居民。点击展开...都是加拿大移民了,工作交税,这就不是非税务居民? 这个好像有点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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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华人超市,用中国vendor,中国人要帮助中国人,团结互助才能赢得尊重都是加拿大移民了,工作交税,这就不是非税务居民? 这个好像有点牵强点击展开...这个你就别纠结了,我们都是跟CRA实话实说,已经得到CRA非税居民的确认信,莫不是还得向你申请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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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遇而馣 说:这个你就别纠结了,我们都是跟CRA实话实说,已经得到CRA非税居民的确认信,莫不是还得向你申请一下?点击展开...不是纠结,是概念要清楚才行,含含糊糊的解释,谁会信呢还有别把CRA捧出来吓唬人家,这种表达方式太中国式了。因为身边就有移民朋友在中国工作,但他还是要每年给中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两边都要报税和交税,而且他老婆也在加拿大没有工作,从来也没听他讲过,他是非税务居民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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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华人超市,用中国vendor,中国人要帮助中国人,团结互助才能赢得尊重不是纠结,是概念要清楚才行,含含糊糊的解释,谁会信呢还有别把CRA捧出来吓唬人家,这种表达方式太中国式了。因为身边就有移民朋友在中国工作,但他还是要每年给中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两边都要报税和交税,而且他老婆也在加拿大没有工作,从来也没听他讲过,他是非税务居民一说。点击展开...懒得解释,爱信不信,我就把我的情况说说,谁愿意参考就参考一下,不信就拉倒,我无所谓,犯不着吓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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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遇而馣 说:懒得解释,爱信不信,我就把我的情况说说,谁愿意参考就参考一下,不信就拉倒,我无所谓,犯不着吓唬人。点击展开...美加有税务互换协议,在美国交税低,收入除去美国交的税,按加拿大算法多出来的那部分要补觉给加拿大政府,不知道你们怎么操作的,或许碰到的办事人员业务不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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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veInMiss 说:美加有税务互换协议,在美国交税低,收入除去美国交的税,按加拿大算法多出来的那部分要补觉给加拿大政府,不知道你们怎么操作的,或许碰到的办事人员业务不精点击展开...在美国成为税务居民3年以后就可以成为加拿大的非税居民,这是美加税务协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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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遇而馣 说:在美国成为税务居民3年以后就可以成为加拿大的非税居民,这是美加税务协议规定的。点击展开...这样啊,说起来加拿大还是大方些,很多人年轻身体好的时候在美国赚钱花,到老了会加拿大享受免费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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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veInMiss 说:这样啊,说起来加拿大还是大方些,很多人年轻身体好的时候在美国赚钱花,到老了会加拿大享受免费医疗点击展开...来加拿大这么多年了,从来没听到这种事, 身边在美国那边工作的人确实有2位, 一个在美国底特律汽车城工作了4年多,小孩老婆在多伦多生活,老婆也没工作. 年初聚会,他还在抱怨,两边要报税的事.还有一位是干IT的2年前去美国那边工作去了, 电话里也听他讲每年还要个加拿大交税很烦人. 他们都是为了以后回加拿大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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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华人超市,用中国vendor,中国人要帮助中国人,团结互助才能赢得尊重 赏 2015-01-16#20 8,167 $0.00 看到一篇关于非税务居民的定义文章“中国移民圈子里的讹传太多了!”首先有关税务居民与非税务居民的解释,在移民圈中就因为以讹传讹而造成了很多误解。 税务居民,非税务居民。 根据以往跟朋友聊天的经验,我认为每100位朋友里至少有99位,当第一次从别人那里听说这两个概念的时候,,会按照汉语的理解习惯,很自然地把这两个概念分别理解为: 有纳税义务的居民, 没有纳税义务的居民。 这个误解是很自然发生的。 首先,你会把“居民”二字与你的“永久居民”身份里面的“居民”二字相混淆,这已经是一个大错误。 然后,当你用你的潜意识分析语法的时候,你知道这两个词组里的名词主体都是“居民”,而“税务居民”里面的“税务”二字显然是“居民”的定语;然后你再看“非税务居民”,“居民”前面似乎有两个定语,一个是“非”,一个是“税务”,这时你有两个选择:认为首先“税务”是“居民”的定语,“税务居民”是一个名词词组主体,然后“非”是“税务居民”的定语;另一个选择是认为“非税务”一起是“居民”的定语,而“非”是“税务”的否定性副词。我不知道从小说广东话的朋友会怎么理解,但我确定,如果你是从小说普通话的,你多半是自然而然地按照你的语言习惯选择后者。 好,我们把这个语法理解放进脑子里,再来读一遍这两个词组: 税务----居民, 非税务----居民。 现在,如果你不去看官方文件原文的话,你会怎么理解这两个概念。 显然是: 需要缴税的居民, 不需要缴税的居民。 第一次告诉你这两个概念的朋友多半也是这么给你解释的,然后你又会照这个理解把这两个概念告诉后来的朋友。 这个误解就产生了典型的以讹传讹。 惭愧,最初我自己就是这么从我的那位非常非常热情耐心的银行客户经理(没有责备的意思,我至今仍然很感激这位经理给我的帮助)那里听来的,然后也这么传给过其他朋友。 在此再次向从我这里听到过讹传的朋友致歉。 我之所以道歉,是因为对于从中国移民来加拿大的朋友们来说,这两个概念极为重要,讹传所造成的错误理解会导致这些朋友做出一系列错误的举动和决定。 那么这个讹传是从什么时候,从哪儿开始的呢?我没有考证过年代,但是我确定,这又是起源于蹩脚的英译汉。 这两个概念的英文原文是这样的: Resident for tax purpose, Non-resident for tax purpose. 在官方文件里,有时候用一种更完整的表达: Resident of Canada for income tax purpose, Non-resident of Canada for income tax purpose. 简便起见,我们就用前一种表达来做分析吧。 其实ESL二级的同学就已经可以翻着字典翻译了。 可能朋友们会有不同的翻译表达,但是我确定,如果你把Resident for tax purpose和Non-resident for tax purpose放在一起翻译成“税务居民”和“非税务居民”的话,你的中学英语老师不会表扬你的。 还是我来做义工翻译一下吧,不一定是最好的翻译,但是我确定我的这种翻译法不会造成误解: Resident for tax purpose, 税务意义上的居民 Non-resident for tax purpose. 税务意义上的非居民 在加拿大税务局的文件里,还经常把这两个概念简化成 Resident,与Non-resident 用汉语普通话来表达就是: 居民与非居民 如果你对讹传的那两个词组的理解像讹传的那样的话,那么现在你知道了,在加拿大税务局的词典里,其实根本就没有“税务居民”,也没有“非税务居民”,而只有“居民”与“非居民”。 有朋友问了:这两个说法有很大的差别吗? 当然,差别大了去了。 在加拿大的税制下,你在加拿大的纳税义务取决于你的居住状态,既你是居民还是非居民。如果你是居民,你就要为你从全球范围,包括中国所取得的收入向加拿大纳税;如果你是非居民,你只需要为你从加拿大所取得的(特定)收入向加拿大纳税(或被扣税),而无需为你从加拿大以外,比如中国所取得的收入向加拿大纳税。 这里所说的居民,并不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永久居民那个“居民”。后者说的是你的身份,你拥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你便有权在加拿大居住,但是同时加拿大宪法还赋予了你在世界任何地方自由居住的权利,就是说作为加拿大永久居民,你拥有的是在加拿大居住的权利,但并不承担在加拿大居住的义务,你可以随时自己决定在加拿大住还是不在加拿大住。如果你在加拿大居住,以加拿大为家,那么你就是税务意义上的居民;如果你的家在另外一个国家,你只是持枫叶卡来加拿大探亲度假,那么你就是税务意义上的非居民。 自己判断自己究竟是居民还是非居民其实是很容易的,因为你自己最清楚你的家是在加拿大还是在中国,如果你的家在加拿大,那么你就是居民,如果你的家在中国,那么你就是非居民,就是这么简单。 但是当税务局看你是居民还是非居民的时候,可能就没有那么简单了,因为他们不是你们家的人,对你们家的情况没有你们家人那么清楚。他们看你是居民还是非居民,其主要判断准则是你在加拿大所建立的居住联系。这些居住联系包括: l 在加拿大有居所; l 在加拿大有配偶或同居伴侣和受扶养人与你同住; l 在加拿大有个人资产,例如汽车、家具; l 在加拿大有社会联系; l 在加拿大有经济活动。 其他有关的联系还包括: l 有加拿大驾照; l 在加拿大有银行帐户或信用卡; l 加入了加拿大某省政府的医疗保险。 另外,你在另外一个国家所保留或建立的居住联系也是用以判断你的居住状态的相关因素。 要知道的是,判断居住状态是把所有的相关因素综合在一起来看全貌,而不是只看个别单独的居住联系。比如你有上面所列举的一项或若干项居住联系,并不等于你就一定是加拿大居民。 现在清楚了吗?加拿大居民没有需要纳税和不需要纳税之分,是居民就要为你的全球收入向加拿大纳税,不是居民(是非居民)你就不用为你加拿大以外的收入向加拿大纳税,就是这么简单;而不是像讹传的那样,居民有“税务居民”和“非税务居民”之分。 而且,你是居民还是非居民,这是你的居住状态,是一种事实,你做居民还是做非居民都不需要任何人批准,这是你自己的权利,谁也管不着你,所以也就不存在讹传的所谓“申请非税务居民”那么回事。你把家安在加拿大,你就是居民;你把家留在中国,或者把家从加拿大搬回中国,你就非居民。这都由你自己决定,根本不需要向谁申请。 另外,再补充几句关于身份与居住状态的关系。 你的身份,比如你是加拿大公民、加拿大永久居民、国际学生、国际打工者等等,只能决定你是否有权在加拿大居住,而并不决定你在加拿大居住与否。 举两个极端的例子说明这种关系: 例1:你家住台湾,持中华民国护照,在某台湾公司工作,你的公司经常派你来温哥华出差,每次来你都住在downtown的香格里拉大酒店,如果在2010年你在温哥华累计住了183天,那么对不起,虽然你没有加拿大护照,也没有枫叶卡,也没有工作签证,也没有学习签证,甚至在加拿大也没有1分钱收入,只因为你今年在加拿大累计住了183天,在2010税务年度,你也要被视同加拿大居民,你必须为你的全球收入包括从台湾公司所取得的工资收入向加拿大纳税。 例2:你是加拿大公民,持加拿大护照,你家住在北京,在北京做生意,你每年从北京的生意能赚1个亿,只要你没有加拿大来源的收入,你就不用向加拿大交1分钱的税,只因为你的家(包括爱人,孩子 生活重心在国内)在北京,你是中国居民,是加拿大非居民,但如果你家庭成员其一(无论是孩子还是爱人)在加拿大居住并生活,你经常来看望他/她,或在加拿大买了房子居住的,你就是加拿大居民 因为你的家庭重心是在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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