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生活信息为什么要保障谷开来的辩护权
在加拿大
郭海天律师 昨天深夜,权威官网新华网报道:前著名“在家做家务”的女律师,因涉嫌故意杀人,被移交司法机关。 让我震惊的,除了貌似端庄秀丽、长在红旗下、法律专业人士居然涉嫌如此令人不齿之事外。我还震惊于:她的姓氏何时改了?!我还担忧:身为法律专业人士的她,是否能获得法律的庇护?!这种担忧,并不是空穴来风。 在网络上行走时,就见到有网友评论:“请不要再发表一些为谷、簿、王请律师的话了,律师同志们。人家早通过中青报说过了:中国的律师都是黑讼棍,就是为了骗钱的,请律师没有用的,只能造成对当事人的二次伤害,造成对公检法公信力的二次伤害,中国就不应当设立律师制度。对这样的人还成天嚷嚷为他们请律师呀什么样的,那不是瞎操心?玩弄法律者,必被法律所严惩。这才叫咎由自取呢!” 根据执业多年的经验,我相信,现实生活中有不少的人们也都是持这种观点。但我认为:正是生活中持这种观点的人太多了,我们的社会走向法治的步伐,才会显得如此的步履蹒跚! 眼下,反思文蛤已经日益成为网络热词,然而,真正能反思,真正能从中得出有益于当代社会的结论,却是太少太少了。但是,从历史中得到经验教训,对改善现在的生活,却是极为重要、极有意义的一件事。 作为儿时曾经经历过那段不堪回首的岁月的人,我的反思结论是:政治挂帅、政治(无法无天的权力)决定一切,是文蛤留给当代人们最大的教训! 内急时,用印有伟大领袖照片的报纸应急,被“领导”知道了――反革命; 老奶奶养几只鸡,给爱孙加点营养,被公社干部知道了――资本主义尾巴; 藏一点祖上传下的绫罗绸缎,被“革命群众”揭发了――腐化堕落; 饿急了,偷点生产队的粮食,被抓住了――现行反革命; 战斗中弹尽粮绝被俘了――叛变革命; 除了马恩列斯毛的思想,其它思想都是――封资修; 对待“黑五类”、汉奸、工贼、叛徒――批倒批臭,踩翻在地,再踏上一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 可是――内急时用张有领袖头像的报纸,正是伟大领袖服务人民的大好机会啊?! 老毛给了蓝萍多少钱,能买多少只鸡啊?! 不能穿绫罗绸缎,为什么不挂几片树叶遮羞呢,这可是更有“战斗精神”啊?! 夺走了农民的土地,又不能给他们足够的粮食,这不是把人往死里逼吗?! 被俘就是叛变革命,寒了多少“王成”(蒋庆泉)的心?! 马恩列斯毛的思想从哪里来的啊?!石头里蹦出来的吗?!他们有大脑,我们就没脑吗?! “黑五类”“永世不得翻身”,那么,对拥有22亩田产的毛顺生的儿子润之、1921年就已经任云南陆军宪兵司令部司令官,云南省警务处长兼省会警察厅长等职的朱德、从绍兴师爷升到县知事的周骏龙的孙子周恩来,该怎么办呢?! 人的出身那么重要吗?!衣食住行、吃喝拉撒,谁人不需,关政治鸟事?!革?是为了什么啊?!不正是为了让普罗大众活得更舒坦、开心吗?!可为了革?,老百姓命都没了,这革?还有意义吗? 政治是什么?!政治是:“上层建筑领域中各种权力主体维护自身利益的特定行为以及由此结成的特定关系。”(来源:百度百科) “权力主体”啊,你的衣食住行、吃喝拉撒,关百姓啥事啊?百姓干嘛一定要匍匐在你的脚下?拿着高工资,享受着高福利,还要那么多的利益、那么贪心,为什么呢? 桥归桥,路归路,政治的归政治,经济的归经济,生活的归生活,法律的归法律。 当权力之足踏出政治的范畴时――“只要再多走一小步,仿佛是向同一方向的一小步,真理便会变成错误。”――脚掌就变成了魔掌。 虽然本人愚钝,对政治与法律的分界不是很清楚。但我知道一个基本的道理:法律有明确规定的事务,就是属于法律的范畴,权力的魔掌禁止入内。 《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在家做家务”的女律师何时更改了姓氏?!为什么要在她的姓名前面加上她的夫姓?!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就把“在家做家务”的女律师当作当代的“黑五类”吧,难道她不是一个人吗?难道现在就能绝对排除其被冤枉的可能性吗?难道现在就能给她进行公平的量刑吗? 即使是个罪犯,难道不能让他有机会改正吗?即使是个十恶不赦的罪犯,难道我们每个人都可以“用他的血,沾馒头治病”吗?! 女律师的丈夫犯了错误,该由他自己承担;女律师自己犯了法,该由其自己负责。他们犯了什么错误,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难道他们犯错误,我们也一定要跟着犯错误吗?! 法律庇护包括犯罪嫌疑人、罪犯在内的每一个公民,不是要让他们逃脱制裁,而是要通过庇护他们的正当权利,来庇护我们每一个人的正当权利、庇护作为整体的人类的理性与道德! 不要让魔鬼在黑暗之处狞笑:“人类逃不出我的魔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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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仿宋][葵花盛开在Montreal的日子]“东进,东进,向未知世界前进!”――一个女法律人眼中的加拿大(及时更新)[/FONT] http://forum.canadameet.co/showthread.php?t=538592Ying Fu([FONT=楷体]葵花付英律师)[/FONT] 付英律师,专注于中加两国经贸领域法律事务,活跃在投资、融资、税务、地产、诉讼及冲突的解决、移民等领域。加拿大CMKZ律师事务所高级法律顾问、Sunflower Group·葵花法律中心主席、七天传媒·俱乐部副主席、葵花法律网创始人、21本葵花法律系列丛书作者、中国瀛和律师机构·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师学院专家顾问、中加法律中心主任。E-mail: [email protected] Webchat & QQ: 284870508葵花法律网:http://www.mykh.net/forum.php回复: 为什么要保障谷开来的辩护权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被控犯罪的人都应该有充分辩护的权利,包括谷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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