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生活信息再论公寓或城市屋的bylaw噪音罚款的条款之对策



在加拿大


[FONT=宋体]本文是为那位被投诉的妈妈或有类似问题困扰的其他网友写的,你们可以忽略前面的内容,直接看第5种方法。[/FONT] [FONT=宋体]本文重新开贴是希望那位被投诉的妈妈能够看到,不会被跟在我第一个帖子后面而被忽略。[/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具体被投诉的妈妈的求助,请参看求助文章:[/FONT][FONT=宋体]“我该怎样保护孩子”[/FONT]http://forum.iask.ca/showthread.php?t=618401 本人在看到该篇求救信后,非常同情,难过流泪,不能入眠,连夜赶车,呕心沥血,挥笔万言,因为怕那位走投无路求救[FONT=宋体]的妈妈,面临最恐惧的天价罚款威胁,一时想不开走上绝路[/FONT],所以救人先救急,直接告诉她: “公寓或城市屋的bylaw噪音罚款的条款,是不可能实现的”http://forum.iask.ca/showthread.php?t=618524 [FONT=宋体]本来想马上接着写解决问题的具体6种方法,但被个别人的胡搅蛮缠给搅和了,大过年的,不想被破坏心情,所以封笔2天。[/FONT] [FONT=宋体]现在有时间继续接着写解决问题的6种方法:[/FONT] [FONT=宋体]1.[/FONT] [FONT=宋体]和解[/FONT][FONT=宋体]2. 搬走,将房子出租[/FONT][FONT=宋体]3. 搬走、空置房子[/FONT][FONT=宋体]4. 卖掉房子[/FONT][FONT=宋体]5. 据理力争,捍卫自己的生存权[/FONT][FONT=宋体]6. 诉诸法律,司法程序[/FONT] [FONT=宋体]这个世界绝大多数人都是爱好和平,与人为善,遵纪守法的平民百姓,当人与人、邻里之间出现矛盾、争执、纠纷时,人们首先会想到的是和平解决纠纷,因为很多情况是误会造成的,只要相互沟通,一般就能化解矛盾。[/FONT] [FONT=宋体]在下也是爱好和平绝大多数人中的一份子,遇到任何问题首先都会采用第一种方法和解,并且想尽一切办法,希望事情和平解决,愿意化干戈为玉帛,大家你好我好,皆大欢喜。[/FONT] [FONT=宋体]可惜事情不会以你的良好的愿望为转移的,并不是每个人都爱好和平,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在一切和解努力都失败后,我们只能退而求其次。[/FONT] [FONT=宋体]可能有人会认为我的第5个解决问题的方法“据理力争,捍卫自己的生存权”,是鼓吹争斗,其实不然,这是一个非常和平,不需要争吵,不需要辩解,非常简单有效的方法,只需区区几次,每次几分钟的当面沟通(谈判),或者几个电话,或者几个伊妹儿,就能解决问题。[/FONT] [FONT=宋体]下面详细谈谈这6种方法[/FONT] [FONT=宋体]方法1. 和解[/FONT] [FONT=宋体]和解具体方法和措施:[/FONT] [FONT=宋体](1)[/FONT] [FONT=宋体]在屋内铺地毯并达到屋村Bylaw标准。[/FONT] [FONT=宋体](2)[/FONT] [FONT=宋体]白天如果家里有人,不制造正常生活以外的声音,不要让孩子在屋内跑跳,晚上9点钟睡觉。[/FONT] [FONT=宋体](3)[/FONT] [FONT=宋体]被投诉的母亲找楼下和屋村业主委员会主席沟通,解释家里总共才有1大1小2口人,加上非常小心翼翼不制造声音,应该不会影响到楼下,噪音可能是其他邻居产生的。[/FONT] [FONT=宋体](4)[/FONT] [FONT=宋体]主动向楼下和业委会主席及物业介绍孩子的情况,3岁儿童因因发育有问题,到现在还不能说话,不能蹦跳,一是告知对方孩子不会制造噪音,二是博得对方同情。[/FONT] [FONT=宋体](5)[/FONT] [FONT=宋体]请楼下和业委会主席及物业代表共同到自己家和楼下家里实地考察,比如请物业代表在自己家正常说话走动,自己和业委会主席到楼下家里与那个投诉的西人女子一起亲自聆听,是否能听到声音,如果是轻微声音则属于正常正常。如果在楼下屋内能清楚的听到楼上单位的讲话内容或响声很大,说明这个房子隔音效果很差,属于房子本身建筑质量有问题,不是楼上的责任,楼下和业委会应该投诉房子的发展商,或全体业主特别集资重新改造房子。[/FONT] [FONT=宋体](6)[/FONT] [FONT=宋体]请楼下吃饭、喝咖啡、送礼物,等等联络感情方法。[/FONT] [FONT=宋体]前4点被投诉的母亲已经做了,事实已经证明没有任何作用,后2点应该也没有用,因为被投诉的母亲搬到新家短短的1个月内,就遭到楼下那个西人女子无数的疯狂投诉,从被投诉的母亲的描述,大慨每1-2天就被投诉。[/FONT] [FONT=宋体]搬入第一天就接到投诉,按理说任何一个正常的人都能理解楼上搬家时会产生一些声音,被投诉的母亲家里几乎家徒四壁一无所有,总共只有4件家具(2张床1个衣柜1个书橱),加上几个纸箱子,简单的不能再简单了,大概只需1个小时左右,竟然都遭到投诉,而其它投诉更加不可思议的荒谬,比如家里一整天无人也被投诉,小孩在家里推拉家具玩,3岁小孩竟然能拉着床/衣柜/书橱玩耍,夜里不睡觉在屋内来回走动并往地上丢东西,一个照顾有缺陷的孩子天天已经累的筋疲力尽了妈妈,晚上9-10点就和孩子一起睡了,竟然在晚上又来回走动,等等。。。。。。。[/FONT] [FONT=宋体]在疯狂的投诉下,被投诉的妈妈已经力尽所能做了做了和解沟通的一切,先是道歉,然后邀请业委会主席到家里检查,并按照业委会的要求,在家里铺设地毯,出入战战兢兢,小心翼翼,无比谨慎,可惜根本无济于事。[/FONT] [FONT=宋体]被投诉的妈妈已经为此严重影响正常生活,不敢做饭,只能给孩子喝牛奶,吃一些简单的面食,只准孩子在床上玩,不准孩子下地,只要孩子一下来,就强行把孩子抱上床,每天在对孩子的责骂中度过。[/FONT] [FONT=宋体]即使这样仍然遭到楼下的无尽的投诉,[/FONT][FONT=宋体]现在那个的妈妈已经走投无路,只能感叹:只是个3岁半的孩子,是全天把孩子手脚捆绑起来,还是怎样,怎样满足他们的要求?不知道明天,后天,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FONT] [FONT=宋体]更加雪上加霜的是,业委会主席明显偏袒那个楼下,将亲眼看到的新铺的地毯,另外上面又加铺的跳瑜珈用的软垫,竟说成是只铺了一些纸张,认为不合格,直到被投诉的妈妈提供了所铺地毯外加软垫的照片确凿证据给物业公司后,主席才不得不罢休,又改口说地毯合格了。并且主席在仅听楼下一面之词,在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能证明噪音超过了City标准,在没人任何第三方证人,不听被投诉的妈妈任何辩解,没有经过业委会集体表决的情况下,就对被投诉的妈妈发出罚款恐吓信,第一次罚款50,第二次100,一直这样翻下去,被投诉的妈妈认为在楼下的疯狂无尽的投诉下,很快就会被罚得倾家荡产,就算是卖了房子也付不起罚款。[/FONT] [FONT=宋体]综上所述,很明显楼下那个西人女子就是一个不讲道理,不能沟通的泼妇刁民或者是个疯子,被投诉的妈妈无论怎样做都满足不了楼下的投诉。而那个业委会白人主席明显偏袒,毫不理会被投诉的妈妈一切努力和解释,没有证据就要强行蛮横罚款。[/FONT] [FONT=宋体]在如此明显无法和解沟通的情况下,被投诉的妈妈面临绝望,面对苍天发出呐喊:“我的家里已经一无所有,现在又面临罚款,我已不知道该怎样继续生活下去,我只能抱着孩子痛哭,我的孩子还这么小,身体又有问题,我该怎么办,是和孩子死掉算了,好痛苦的生活啊”。[/FONT] [FONT=宋体]到了这个地步,哪位高人还能提出更好的和解方法?如果有,请明确提出我没有列出的行之有效的非常具体的和解方法1、2、3。请不要空洞的喊口号式说要那位被投诉的妈妈和解,问题是,你想和解沟通,人家根本不想和解沟通啊!!!。[/FONT] [FONT=宋体]耶稣基督说,别人打你的右脸,你应该再转过来,让别人打你的左脸。我不知道你是否能做到,我相信耶稣基督,我也愿意这样做。[/FONT] [FONT=宋体]可问题是有人可能是个疯子,打完你的右脸,再打你的左脸,然后左右开弓,没完没了的抽你大嘴巴子,你肿么办?[/FONT] [FONT=宋体]莫斯科不相信眼泪,被投诉的妈妈需要奇迹。我衷心希望能出现奇迹,希望楼下那个西人女子突然良心发现,不再疯狂投诉,愿意和解,我希望我能见证奇迹。[/FONT] [FONT=宋体]如果我是曼德拉的朋友,我会竭尽全力请他出面化解纠纷,可惜我不是。[/FONT] [FONT=宋体]如果我认识希拉里.克林顿,我一定邀请她进行调解,可惜我不认识。[/FONT] [FONT=宋体]如果我能跟哈伯的说上话,我愿意请哈伯大人出面调停,可惜我不能。[/FONT] [FONT=宋体]如果我是那个业委会主席,我会主持公正,可惜我不是。[/FONT] [FONT=宋体]如果我是比尔盖茨,我愿意买一套独立屋,送给那个楼下西人女子搬出去住,不再骚扰祸害那位有不幸孩子的母亲及其他人,可惜我不是。[/FONT] 如果我在赌场赢了100万,我愿意拿出一半,买下[FONT=宋体]不幸妈妈的房子,可是,我从未去过,也坚决反对任何人去赌场。[/FONT][FONT=宋体][/FONT] 如果我走路碰巧被一块1000克拉的钻石绊倒,我愿意用这块钻石来换[FONT=宋体]不幸妈妈的房子,可是这样的事从未发生。[/FONT][FONT=宋体][/FONT] 如果我买649中了头奖,我愿意为[FONT=宋体]不幸妈妈和楼下各买一栋独立屋,可是自从我买了人生唯一1张649彩票没有中奖,为那2刀的投资损失肝痛了3天后,我再也没买过。[/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如果我有阿里巴巴四十大盗的神秘宝盒,我会毫不犹豫的大喊[/FONT][FONT=宋体]“芝麻开门吧”,可惜我没有。[/FONT] [FONT=宋体]如果我是诺贝尔和平奖的提名人,如果有人想出一条锦囊妙计能化解纠纷,我一定会提名他/她为诺贝尔和平奖候选人,可惜我不是,可惜那位高人还未出现。[/FONT] [FONT=宋体]到目前为止,所有事实证明此方法不通。[/FONT][FONT=宋体]元芳大人,你怎么看?[/FONT] [FONT=宋体]方法2. 搬走,将房子出租[/FONT] [FONT=宋体]有些人明显看贴不仔细,想当然认为有孩子的家庭,遭到楼下投诉噪音,必然是孩子乱跑跳产生的噪音,只要搬走,出租给没有小孩的人,就万事大吉了。[/FONT] [FONT=宋体]其实这个3岁半的孩子因为有问题到现在还不会说话和跑跳,而且孩子的母亲只准孩子在床上玩,不准孩子下地,仍然遭到不停的投诉,什么进门后不脱鞋,穿鞋在屋内走啦,什么夜里不睡觉在屋内来回走动并往地上丢东西啦,这些绝不是孩子的问题。[/FONT] [FONT=宋体]如果仅仅是因为孩子出生的所谓噪音,你可以出租给没有小孩的人,但问题是,楼下是个疯子,逮谁咬谁,不论大人孩子,不论白天黑夜,她都疯狂投诉,你租给任何人,她都会投诉的,如果遇到罚款,租客是不会付的,最后还是要屋主付,如果租客因此而不得不搬走的话,租客还可以起诉你,说你的房子有问题,影响了租客的正常生活,精神受到打击,可以要你巨额赔偿。[/FONT] [FONT=宋体]或者碰到无赖租客,不付房租并且赖着不走(家园已经有很多例子可以参考),或者在你的屋内种大麻,或者故意破坏房子,最后可能要花几万重新装修。[/FONT] [FONT=宋体]所以无论如何也不能将房子出租。[/FONT] [FONT=宋体]另外很多公寓是限制出租的,有的不许出租,有的最多允许10%或其它百分比,有的没有限制,如果事件的公寓有出租百分比限制,就要排队轮候,可能几年都等不到机会,除非公寓有空位,出租率低于出租百分比限制。[/FONT] [FONT=宋体]方法3. 搬走、将空置房子[/FONT] [FONT=宋体]唯一这条能满足那个楼下的要求,但谁能做得到?[/FONT] [FONT=宋体]其实最应该搬走的是那位楼下疯子,她最应该住到最顶层,或者搬到独立屋去住。因为她不能容忍任何人住在她上面。[/FONT] [FONT=宋体]方法4. 卖掉房子[/FONT] [FONT=宋体]三十六计,走为上,谁都明白,如果有可能,远离疯子,远离是非之地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和根本方法,这也是我的一贯主张。[/FONT] [FONT=宋体]但问题是你刚刚买的房子,转手就卖,买家会非奇怪,会问你是否有什么特殊原因,如果你说实话,或者在业委会的会议记录里已经记载了楼下对你的投诉,没有一个买家会买你的房子,就算没有记录,你隐瞒不说,新的买家以后知道后可以起诉你,不但可以要求退房,还可以要你巨额赔偿。[/FONT] [FONT=宋体]而且现在房市不太好,房子不容易卖出,谁也不知道多长时间能将房子卖出,有可能几个月,也有可能1、2年,那么在这几个月甚至1、2年,被投诉的妈妈是继续住在这里,还是让房子空着?[/FONT] [FONT=宋体]如果继续住,则还是要面对无穷无尽的投诉,还是要想其它方法解决问题。[/FONT] [FONT=宋体]如果空着,被投诉的妈妈应该不可能负担的起。[/FONT] [FONT=宋体]另外房子转手就卖,除非房市非常火爆,大家都在抢offer加价(可惜现在不是),否则会有很大损失,省府的物业登记转移费加上律师费至少几千刀,再加上卖方经纪费几千刀,损失会过万,如果是降价求售,可能损失几万。[/FONT] [FONT=宋体]我现在怀疑很有可能前屋主就是被楼下的疯狂投诉给赶跑的,此事必有蹊跷,元芳,你怎么看?[/FONT] [FONT=宋体]被投诉的妈妈可以让经纪查一下,如果前屋主是买房没多久(比如几个月或1-2年)就卖的,那么十有八九是前屋主是疯狂投诉给赶跑的,还可以向其他邻居打听该楼下是否曾经投诉楼上,如果被投诉的妈妈有时间精力,可以找律师咨询,决定是否要求退房,或追诉前屋主巨额赔偿,不过在下以为被投诉的妈妈是没有这个精力的。[/FONT] [FONT=宋体]诸位看官请仔细看清楚偶,在下只是指出了追诉的可能性,并没有鼓吹被投诉的妈妈一定要打官司,只是给被投诉的妈妈或有可能遇到类似情况的网友提供了一个选择,决定权在当事人的手中,请不要乱扣帽子,说我主张强硬和吃饱了撑的没事找事爱打官司啊???[/FONT] [FONT=宋体]从长远来看,房子一定要卖,如果被投诉的妈妈,经济上有可能,负担的起这几万的损失,应该咬牙尽早卖,这叫珍惜生命,远离是非之地。要是我,我会选择这么做。[/FONT] [FONT=宋体]但是这个方法是远水解不了近渴,不能解决在买掉房子之前的这几个月到1、2年如何面对投诉和罚款的问题。[/FONT] [FONT=宋体]方法5. 据理力争,捍卫自己的生存权[/FONT] [FONT=宋体]目前这是唯一花费精力最小、最有效、最可能解决问题的方法,这是我一开始洋洋洒洒写了几千字论述和举例重点强调的方法,也是我没有提出和解、搬走、卖掉房子等方法的原因。[/FONT] [FONT=宋体]这个方法非常和平,不需要争吵,不需要辩解,不需要提出证据,最重要的是可以让被投诉的妈妈可以理直气壮的正常生活,可以正常煮饭,可以让孩子正常在屋里活动,不用再担惊受怕的被罚款。[/FONT] [FONT=宋体]这个方法我称之为“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方法,乃兵法中的最高境界。[/FONT] [FONT=宋体]这个方法特别是为了被投诉的妈妈准备的:“我不知应该去法院,还是什么机构来解决这个问题,懂的可以教教我吗”[/FONT] [FONT=宋体]说了半天,各位看官可能急了,到底如果去做啊?[/FONT] [FONT=宋体]其实具体做法非常简单,如果你看过“我公寓或城市屋的bylaw噪音罚款的条款,是不可能实现的”,就应该知道如何去做:[/FONT] [FONT=宋体](1)[/FONT] [FONT=宋体]按照我提供的温哥华City的noise bylaw网页第6页,打印一张白天和晚上噪音分贝dba,并提供给业委会主席和物业,并要求其签字表示收到,如果主席和物业拒绝签字,可以找一个目击证人。[/FONT] [FONT=宋体]周一到周六:白天早[/FONT]7[FONT=宋体]点到晚[/FONT]8[FONT=宋体]点噪音音量分贝数最大为[/FONT]55[FONT=宋体]分贝[/FONT]dba[FONT=宋体],晚上[/FONT]8[FONT=宋体]点到第二天早[/FONT]7[FONT=宋体]点最大为[/FONT]45[FONT=宋体]分贝[/FONT]dba[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周日和节假日:白天早[/FONT]10[FONT=宋体]点到晚[/FONT]6[FONT=宋体]点噪音音量分贝数最大为[/FONT]55[FONT=宋体]分贝[/FONT]dba[FONT=宋体],晚上[/FONT]6[FONT=宋体]到第二天早[/FONT]10[FONT=宋体]点最大为[/FONT]45[FONT=宋体]分贝[/FONT]dba[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2)[/FONT] [FONT=宋体]要求楼下提供噪音超过City的noise bylaw标准的证据,短短的一行字“请出示噪音分贝值”给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一定要2者都给,原因请看下面)。[/FONT] [FONT=宋体]我相信楼下根本不能提供超标分贝证据(请参见我的“公寓或城市屋的[/FONT]bylaw[FONT=宋体]噪音罚款的条款,是不可能实现的”一文论述),那么就不应该有任何罚款,事情到此就应该结束,问题得到解决,被投诉的妈妈可以理直气壮的正常生活,不用再担惊受怕被罚款。而且不用理会楼下的投诉。[/FONT] [FONT=宋体]若楼下继续每月投诉1-2次,如果可以忍受就置之不理,如果楼下每1-2天就投诉,可以直接书面(最好有目击证人)警告其不要骚扰,如果对方不听,可以找BC省儿童厅寻求帮助,也可以花100-200刀找律师给对方发一份律师警告信。[/FONT] [FONT=宋体]万一楼下西人女子号称用分贝仪测到分贝超标,那么我们需要做下一步[/FONT] [FONT=宋体](3)[/FONT] [FONT=宋体]请楼下提供无利害关系冲突的第三者人证,并证明噪音时间你家有人的人证物证,以及证明噪音不含她家和其他邻居和公共设施和楼外的噪音的人证物证,详细对策请参考“公寓或城市屋的[/FONT]bylaw[FONT=宋体]噪音罚款的条款,是不可能实现的”论述与其沟通。[/FONT] [FONT=宋体]在楼下没有提供噪音分贝超标的证据情况下,如果业委会主席还要威胁罚款,那么就要有下一步:[/FONT] [FONT=宋体](4)[/FONT] [FONT=宋体]书面给业委会及物业公司(一定要2者都给,如果业委会和物业都有伊妹儿,也可以email否则一定要书面)询问没有噪音超标分贝证据是否可以罚款,并要求业委会及物业公司书面回答(这是非常重要的证据,至少应该有一个)。[/FONT] [FONT=宋体]因为物业公司是经过专业考牌,持有政府发放执照的公司,有丰富的经验,有基本的法律常识,一般还有法律顾问,绝对不至于脑残到回答可以,除非这个物业公司是新手没有任何经验,没有基本的法律常识。所以物业公司的答案应该是不可以。如果业委会的答案和物业公司答案不一样,那么业委会会咨询物业公司,取得一致答案(因为业委会委员和主席是不拿工资的志愿者volunteer,很可能是法盲)。[/FONT] [FONT=宋体]如果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书面回答都是不可以,那么罚款威胁和投诉应该到此结束。[/FONT] [FONT=宋体]如果万一业委会或物业公司有任一方脑残到回答可以,当你拿到没有证据可以随意罚款的书面证据时,那么恭喜你,你已经拿到发财的证据了。具体如何发财请看第6方法:诉诸法律。[/FONT] [FONT=宋体]虽然你此时拿到发财的证据,但我主张此时你应该高风亮节,主动放弃收发财的机会。[/FONT] [FONT=宋体]此时你可以先破点小财,花50刀,咨询一下经常在国语电视台城市电视频道主机法律常识的林主光大律师(温哥华604-266-1988,列治文604-303-0788),咨询15分钟,在下大胆断言,99.99%的机会,你可以得到满意回答,没有噪音超标分贝证据不可以罚款。万一你舍不得花这50刀,或者你没有时间精力去见林主光大律师,那么你可以找本中文黄页或上网google一下“温哥华律师” 或“温哥华黄页,律师”找到几十个华人律师,如果你英文好,google一下“lawyers in Vancouver BC”,可能找到几百个律师,稍微花点时间,挨个打个电话,非常有可能在电话里就回答了你的咨询,很多律师为了揽生意,头30分钟面谈免费咨询。[/FONT] [FONT=宋体]然后你告诉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你已经咨询了律师,我的律师说没有噪音超标分贝证据不可以罚款,再一次提醒业委会和物业公司请咨询律师确认后再次书面答复,一般这时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会咨询律师的(一般较大的公寓屋村都有法律顾问),得到的结果应该是没有噪音超标分贝证据不可以罚款。[/FONT] [FONT=宋体]万一碰巧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和他们的咨询律师脑残到回答没有证据可以罚款(怎么这么小的概率,全让你给赶上了,杯具啊!)。[/FONT] [FONT=宋体]没关系,此时你仍不必害怕,继续沟通,你可以花100-200刀请律师写封律师信给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对方律师可能改变初衷,同意你的律师说法没有噪音超标分贝证据不可以罚款。[/FONT] [FONT=宋体]万一碰巧对方律师坚持初衷,而你的律师被对方的律师吓跑了胆,神经错乱改变初衷,也同意没有证据可以罚款(你真是倒霉催的啊,要是换一般人,啃腚想买块豆腐,一头撞上去了)。[/FONT] [FONT=宋体]不过天无绝人之路,此时你还是不必绝望,省下买豆腐的钱,仍然平静的继续沟通,哥还有招可以抗争。[/FONT] [FONT=宋体]这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以夷制夷,以牙还牙,这招有点损,但是没办法(你若认为不妥,可以忽略,进入方法6诉诸法律,打官司),谁让对方那么强硬呢,既然所有人认为只要投诉不要证据就可以罚款,你可以反投诉楼下制造噪音,每当楼下投诉你时,你同一时刻立即反投诉楼下制造噪音,你若良心不安,认为是造谣,等楼下有人时,你可以扒开地毯,趴在地上,耳朵紧贴地板,只要听到任何细小的声音,你就可以心安理得的认为是楼下的噪音,你还可以在任何时间听到任何声音,只要不是你家产生的声音,你就可以心安理得的认为是楼下的噪音,因为楼下就是这么对你的,无论声音多小都可以认为是噪音,反正不需证据。[/FONT] [FONT=宋体]此刻,我认为,业委会对谁也罚不了款,所以投诉和罚款最后不了了之。[/FONT] [FONT=宋体]如果业委会继续脑残对双方罚款,若真的发生此事,我真是无语了,彻底疯掉了。[/FONT] [FONT=宋体]如果业委会铁了心的天理不容的只对你罚款,而不对楼下罚款,你这时只有2条路,认罚或者进入方法6诉诸法律,司法程序,问题是你认罚,楼下也不会停止告你,她还会继续几乎天天告你,认罚貌似也没用。[/FONT] [FONT=宋体]此时你还是不必紧张,应该立即取消自动转账管理费给物业公司的授权,因为业委会罚款没有任何权利冻结你的户口,强信划款,此时你一分钱损失也没有。[/FONT] [FONT=宋体]对了你有权利可以要求列席业委会,并在会上发言,解释你从我这里和其他网友,其它任何渠道所了解的一切,你可以带着City噪音Bylaw那张纸,每个委员人手一份,并坚持强调没有噪音超标分贝证据不可以罚款,你不但可以在会议上解释你已经极其小心翼翼不制造任何声音,孩子强制只在床上,无法正常生活了,家里没人等情况下,楼下仍然荒谬投诉,你还可以事先私下与每个委员沟通,说明你孩子不正常的情况,博得众委员的同情,因为罚款不是主席一人说了算,要业委会集体表决,物业并做会议记录,并存档。既然业委会可以罚款,那么他们也可以随时取消罚款,你可以积极争取委员同情不罚款,你也可以在罚款后积极争取那么他们也可以随时取消罚款。[/FONT] [FONT=宋体]另外你不必担心业委会罚你倾家荡产,业委会最高累计罚款几千刀封顶,如果不是故意破坏公共财产,或房子的维修,一般像噪音等违章罚款,是受BC省居民居住宪章保护的,不能随意罚款,这就是每次最多为25刀,50刀或100刀的根本原因,而且我记得好像最高累计是5000刀左右(记不太清楚了,需要查文件),绝不可能罚你几万几十万,将你罚的倾家荡产,卖了房子都付不起罚款。[/FONT] 最新更正,查了省府的分契物业宪章,违反屋村的Bylaw,每次最多罚$50,违反屋村的Rules,每次最多$10,而且在你连续7天继续违章时才能再次罚款,所以按最坏的情况,你的屋村对噪音罚款设定在Bylaw下,而且是最高额50刀,那么你即使天天遭到投诉,而每次投诉都被业委会判罚,你最高可能被罚的是1年600刀,虽然宪章允许每7天罚1次款,因为业委会一般最多每月开一次会,所以1年内你面临最高罚款是50刀 x 12 (个月)= 600刀。绝不可能罚你倾家荡产!!! 另外根据分契物业宪章,只有你拖欠每月的物业费,或者集资费,或者应该你负责的物业维修费等,屋村才能对你的房子加留置权Lien,违反屋村Bylaw或Rules的任何罚款(包括噪音罚款),都不能加留置权Lien。 [FONT=宋体]我再次强调我不鼓励与人闹僵,如果你没有时间精力,最后屈服认罚,请不要走司法程序。[/FONT] [FONT=宋体]但是如果你不愿意认罚,那么我告诉你,打官司,上小额法庭,没有那么可怕。[/FONT] [FONT=宋体]方法6. 诉诸法律,司法程序[/FONT] [FONT=宋体]我听说战争是政治的最后手段,在下以为,诉诸法律是人民内部矛盾的最后手段。[/FONT] [FONT=宋体]本人再次强调一下,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走这一步。如果有任何方法可以化解矛盾,能够和解不闹僵,那么请忽略本段内容,请使用那个方法。[/FONT] [FONT=宋体]有人说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FONT] [FONT=宋体]也有人说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礼让三分;人再犯我,斩草除根。[/FONT] [FONT=宋体]请注意这是别人说的。[/FONT] [FONT=宋体]不过我欣赏的原则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礼让一分;人再犯我,礼让二分;人再犯我,礼让三分;。。。人再犯我,礼让十分;。。。。人再犯我,没完没了,都没活路了,TMD我怎么着也应该反击一下吧。[/FONT] [FONT=宋体]谁也不会脑残的认为我是好斗分子或者是要闹僵吧。[/FONT] [FONT=宋体]最后背水一战,司法程序有2种选择,第一种是小额法庭,第二种是BC省高等法院,你应该咨询律师,去哪里打官司好。[/FONT] [FONT=宋体]第一种小额法庭[/FONT] [FONT=宋体]从2010年1月1日起,凡是金额在加币25000以下的钱债纠纷都可以在小额法庭处理。[/FONT] [FONT=宋体]如果你不想多事,不想发财,就选择小额法庭,只要求法官判决取消罚款即可,并对楼下发出禁制令,禁止其骚扰你。[/FONT] [FONT=宋体]小额法庭可以申请免费翻译,如果你收入低,可以申请免费律师,你也可以通过省府儿童厅帮助寻找免费律师,或者找UBC法律专业的学生免费(不过没什么经验),或者找律师协会他们也有律师轮流免费打小官司,你也可以花几千刀甚至上万刀自己花钱请你满意的律师,最后请法官判对方付你的律师费,各种情况请与各机构和律师联系、最后自己定夺。[/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如果你没时间,或者不愿意上法庭,你可以委托律师代你出庭。[/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如果你有信心,你甚至可以不请律师,直接出庭,因为法官大人面对弱者,尤其像遇到带着一个有缺陷儿童的妈妈(孤儿寡母)时,是会非常同情的,会对你非常温柔、轻声细语,安慰你和孩子不要紧张,但是会对对方严厉斥责,吹毛求疵。[/FONT] [FONT=宋体]在下以为,能走小额法庭,就不要贪财,不上省高等法院。[/FONT] [FONT=宋体]第二种BC省高等法院[/FONT] [FONT=宋体]超过25000加币的钱债纠纷要上BC省高等法院处理。[/FONT] [FONT=宋体]如果你想发财,你找的律师是擅长打这类官司,他可能认为有机可乘,可以挣大钱,因为保险公司英明早有预见,在公寓或屋村的集体保险中特地为脑残业委会设了一项保险,叫做脑残保险(准确的来讲是业委会失误保险),就是防止万一业委会脑残,做出失误决定,有人索赔而定的,所以你的律师可以根据他们威胁你罚款的白纸黑字证据,或者已经罚款的证据,根据你的描述,罚款压力有如3座大山,已经造成你无法正常生活,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孩子由于受困在床上,本来就不能健全走路的孩子,现在受到更加严重的损害,等等,所以主张你应索赔30万。[/FONT] [FONT=宋体]你可以和律师商量,我没钱,如果你想帮我打官司,并且有把握能赢,我可以和你平分索赔,但条件无论输赢我不付你律师费,如果律师同意,则你们可以成交开始打官司,如果谈不成,只能回到第一种小额法庭。[/FONT] [FONT=宋体]总结:[/FONT] [FONT=宋体]以上列出6种方法,不代表我鼓吹所有方法,请当事人按照自己的当前实际自行选择,如果是我个人,我首先选第1方法和解,与对方沟通,如果无论怎样做都不能令对方满意,无法和解,我会退而求其次,选择第4种方法卖掉房子,如果不能承受损失,再选择第5种方法据理力争,捍卫自己的生存权,最后如果万不得已只好走第6种方法司法程序。[/FONT] [FONT=宋体]如果走到第5种或第6种方法,肯定会得罪楼下,与其闹僵,但是没有办法,每个人都有权利捍卫自己的生存权,不能因为楼下莫须有的噪音,自己无法生存。[/FONT] [FONT=宋体]即使楼下报复,故意制造噪音,也比自己和孩子无法正常生存加上天天罚款强,具体情况如果楼下故意制造噪音,连续长时间故意制造噪音,可以很容易被举证,被大家举报和反对,短时间故意制造噪音虽然不能举证,但是因为时间短,可以忍受,楼上楼下相互制造噪音,一般是楼下吃亏,楼下只能捅天花板(需要冒着天花板被捅坏的风险),才能对楼上有些影响,因为噪音是在楼上的脚底下,而楼上的噪音是在楼下的脑袋顶上,如果楼下在其它房间故意制造噪音,对楼上的影响会比捅天花板影响更小,但会对左右邻居和她下面邻居产生严重影响,左右邻居会抗议和投诉这种故意制造噪音行为。另外楼下半夜报复的可能性不大,几次可能,不可能天天,因为她自己半夜也无法休息。[/FONT] [FONT=宋体]再次强调我不是主张和邻居比赛制造噪音,希望在楼下报复故意制造噪音时,不做任何回应,忍让一段时间后,有可能楼下会收敛。[/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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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爱我!回复: 再论公寓或城市屋的bylaw噪音罚款的条款之对策请查看温哥华噪音By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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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再论公寓或城市屋的bylaw噪音罚款的条款之对策[FONT=宋体]补充:[/FONT][FONT=宋体]大家应该能猜到那位被投诉的妈妈没有继续回帖的原因(照看孩子,以及应付无穷无尽的投诉,面临业委会主席巨额罚款的恐吓等等,可想而知),但是因为那位极个别人在指责那位被投诉的妈妈不回答,有可能使大家对那位妈妈误解,所以交代一下我在另一个网站看到的那位妈妈的答复:“我和孩子在这里谢谢大家了,因为要看孩子,真的没办法一一回答”[/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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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再论公寓或城市屋的bylaw噪音罚款的条款之对策Lz真是个好人。热心,耐心又专业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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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再论公寓或城市屋的bylaw噪音罚款的条款之对策[FONT=宋体]补充:[/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在下突然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心生一计,叫做破财消灾计。[/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既然我们活在一个号称金钱万能的社会,为什么我们不试一下呢。[/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被投诉的妈妈比如可以找楼下商量,表示可以出一次性出500刀(具体是多少请根据自己的负担能力,和不再受折磨摆平投诉和罚款的愿望而定,可以是100刀,也可以是1000刀,甚至更多),条件是被投诉的妈妈恢复正常生活,孩子可以在家里任意走动(当然不能跑跳),如果看在钱的份上,楼下可以忍受,不再投诉,则双方签字画押,并请业委会主席作证人,如果楼下嫌钱少,可以讨价还价,一点点往上加,可能最后到1000刀(甚至2000刀),或者每年都给300刀(甚至1000刀),具体多少应该由自己的最大负担能力和对方能接受而定。[/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如果被投诉的妈妈不愿意破财消灾计,或者愿意但负担不起,或者对方根本不缺钱不接受,那么此方案,算我白说。[/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哈哈,我太佩服自己了,各位看官,如果本计成功和解,希望大家推举我为诺贝尔和平奖候选人哈!!![/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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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再论公寓或城市屋的bylaw噪音罚款的条款之对策追随楼主到这里,大好人啊~!!支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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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再论公寓或城市屋的bylaw噪音罚款的条款之对策Lz真是个好人。热心,耐心又专业 好人一生平安!点击展开...谢谢,看了你的帖子,也感觉你是大好人 祝你生意兴隆,有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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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再论公寓或城市屋的bylaw噪音罚款的条款之对策追随楼主到这里,大好人啊~!!支持支持~~点击展开...谢谢支持 真心希望那位求助的妈妈能够看到本文,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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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再论公寓或城市屋的bylaw噪音罚款的条款之对策[FONT=宋体]补充:[/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在下突然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心生一计,叫做破财消灾计。[/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既然我们活在一个号称金钱万能的社会,为什么我们不试一下呢。[/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被投诉的妈妈比如可以找楼下商量,表示可以出一次性出500刀(具体是多少请根据自己的负担能力,和不再受折磨摆平投诉和罚款的愿望而定,可以是100刀,也可以是1000刀,甚至更多),条件是被投诉的妈妈恢复正常生活,孩子可以在家里任意走动(当然不能跑跳),如果看在钱的份上,楼下可以忍受,不再投诉,则双方签字画押,并请业委会主席作证人,如果楼下嫌钱少,可以讨价还价,一点点往上加,可能最后到1000刀(甚至2000刀),或者每年都给300刀(甚至1000刀),具体多少应该由自己的最大负担能力和对方能接受而定。[/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如果被投诉的妈妈不愿意破财消灾计,或者愿意但负担不起,或者对方根本不缺钱不接受,那么此方案,算我白说。[/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哈哈,我太佩服自己了,各位看官,如果本计成功和解,希望大家推举我为诺贝尔和平奖候选人哈!!![/FONT]点击展开...我觉着可以试试。有时候有的顾客很挑剔,皱着眉很不开心。这种情况下,我通常会说,您如果不满意,我就不收您钱了。大多顾客会放下不高兴,说算了,你也付出劳动了,付你一半吧。所以,我觉着可以一试。说说自己的困境,和孩子的现状,再付人家一些补偿,我觉着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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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再论公寓或城市屋的bylaw噪音罚款的条款之对策同意第5条,以BYLAW为标准。谁也不能完全按自己的主观标准来投诉别人的正常生活行为,按BYLAW来。 有的人对声音比较敏感,有的人对声音不那么敏感,有的人能听到外星人的心跳,有的人是聋子。所以我需要一个可操作的标准,BYLAW。 被投诉没什么可怕的,按标准套路来回应就好了。 下载个IPHONE APP,测噪音的,你就知道什么55分贝,60分贝什么概念了。其实很多时候环境噪音早都高过BYLAW了,邻居无非就是想找茬,半夜吃桃子,照软的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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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再论公寓或城市屋的bylaw噪音罚款的条款之对策学习了,很有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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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再论公寓或城市屋的bylaw噪音罚款的条款之对策我觉着可以试试。有时候有的顾客很挑剔,皱着眉很不开心。这种情况下,我通常会说,您如果不满意,我就不收您钱了。大多顾客会放下不高兴,说算了,你也付出劳动了,付你一半吧。 所以,我觉着可以一试。说说自己的困境,和孩子的现状,再付人家一些补偿,我觉着可行。点击展开...我也觉得可行性很高,如果是钱能解决的问题,那就不是问题,西人一般花钱大手大脚,虽然挣的多,但还是罗锅子上山---前紧(钱紧),如果给现金,可能更高兴。 和气生财,做生意以退为攻实际上比斤斤计较效果更好,斤斤计较的结果可能丢客人,吃小便宜占大亏,可惜好多人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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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再论公寓或城市屋的bylaw噪音罚款的条款之对策建议LZ在写这个贴子没必要特意写明投诉方的“西人”身份,这样容易会在探讨问题时偏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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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eaware.gc.ca/english/toce.shtmlhttp://www.cbsa-asfc.gc.ca/publications/pub/bsf5056-eng.htmlhttp://www.inspection.gc.ca/english/toce.shtml我也觉得可行性很高,如果是钱能解决的问题,那就不是问题,西人一般花钱大手大脚,虽然挣的多,但还是罗锅子上山---前紧(钱紧),如果给现金,可能更高兴。 和气生财,做生意以退为攻实际上比斤斤计较效果更好,斤斤计较的结果可能丢客人,吃小便宜占大亏,可惜好多人不明白点击展开...其实有时客人生气不完全是因为钱。但是我们主动在钱上让步,表明了我们真心真意的态度,顾客直接感觉得到。事情的解决,往往出乎意料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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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LZ在写这个贴子没必要特意写明投诉方的“西人”身份,这样容易会在探讨问题时偏离方向点击展开...虚心接受自家兄弟的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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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再论公寓或城市屋的bylaw噪音罚款的条款之对策[FONT=宋体][FONT=宋体]更加雪上加霜的是,业委会白人主席明显偏袒同是白人的那个楼下女子,将亲眼看到的新铺的地毯,另外上面又加铺的跳瑜珈用的软垫,竟说成是只铺了一些纸张,认为不合格,直到被投诉的妈妈提供了所铺地毯外加软垫的照片确凿证据给物业公司后,白人主席才不得不罢休,又改口说地毯合格了。并且白人主席在仅听楼下白人女子一面之词,在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能证明噪音超过了City标准,在没人任何第三方证人的,不听被投诉的妈妈任何辩解,没有经过业委会集体表决的情况下,就对被投诉的妈妈发出罚款恐吓信,第一次罚款50,第二次100,一直这样翻下去,被投诉的妈妈认为在楼下的疯狂无尽的投诉下,很快就会被罚得倾家荡产,就算是卖了房子也付不起罚款。[/FONT] [FONT=宋体]综上所述,很明显楼下那个西人女子就是一个不讲道理,不能沟通的泼妇刁民或者是个疯子,被投诉的妈妈无论怎样做都满足不了楼下的投诉。而那个业委会白人主席明显偏袒,毫不理会被投诉的妈妈一切努力和解释,没有证据就要强行蛮横罚款。[/FONT]点击展开...既然是自家兄弟在写帖子,俺就再多说一句,就引用部分来说没准就能给你带来麻烦-----本段主贴删除的话俺也会删除引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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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eaware.gc.ca/english/toce.shtmlhttp://www.cbsa-asfc.gc.ca/publications/pub/bsf5056-eng.htmlhttp://www.inspection.gc.ca/english/toce.shtml回复: 再论公寓或城市屋的bylaw噪音罚款的条款之对策好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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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再论公寓或城市屋的bylaw噪音罚款的条款之对策其实你和那位“猫头”都是好人 都是很想帮那个妈妈 是你们之间有点误会哦 不过,我想,看到现在大家应该都心平气和了吧 新年快来了,愿每个人都有好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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