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生活信息强烈要求曝光这个黑心房东。。。。
在加拿大
网友来信选登:多伦多租房手记之―“黑心”房东 www.tigtag.com“加拿大不是无忧之国,害你的是中国人,帮你的也是中国人”朋友笑着说。我知道朋友指的是租房的事。加拿大的华人房东90%以上是心地善良的人,但也有那麽一些人,专靠不劳而获、坑蒙拐骗和欺负新移民挣不光彩的钱。朋友初到多伦多,租屋住在士嘉堡FINFCH大街与BRIMLEY大街交界以北不远的HOMEDALE DRIVE某号一个华人家中的BASEMENT(地下室)。我亲眼所见、亲耳所闻其两个半月的租房经历,实在是义愤填膺。为了能让更多的新移民了解TORONTO的租房情况,避免被一些穷凶极恶的“黑心”房东欺负,我决定义无返顾地公开朋友的经历。经过我的简单归纳,多伦多士嘉堡HOMEDALE DRIVE 某号黑心房东的手段主要有:一、广告虚假。朋友在报纸上看到出租的广告,上面写着“一楼一室一厅,适合正职无烟夫妇……”。我专程去那里看过,哪里是什麽一楼,分明就是地下室(BASEMENT)。许多新移民朋友不了解加拿大房屋的结构,租屋时一定要屋里屋外看遍,一楼的概念应该是房屋的前后左右全在地面上,没有任何一边有土堆遮挡,窗户大采光好。朋友就上了房东广告的当:类似HOMEDALE 某号这样的地下室,通常具有一定的欺骗性:从前面进门时屋里与外面的街道水平,似乎是一楼,但看屋后窗户,就有土堆深埋,窗户被土堆遮了大半,露出有限的天空,阴天不开灯不能活动。朋友刚到多伦多,以为那就是一楼,误租了下来。广告虚假,骗取新移民租房,这是“黑心”房东骗人的第一招。二、诱导新移民误签合同。我的朋友在糊涂之中竟与HOMEDALE DRIVE 某号的房东签下一年的租屋合同。按加拿大的法律,租屋合同一旦双方签字认可就得生效。新移民刚到加拿大,工作不固定,前途不固定,没准在三两个月后还会决定回国。所以所有的新移民朋友,在租房的时候,一定不能与HOUSE的房东签任何合同,只能以口头约定,实在不能不签的时候,也一定不能将合同时间签过3个月。其实现在多伦多的行情是房东多租客少,遇到这类要求合同非签不可的房东,大可说声“OK,我不租此房”。选择余地多多,为什麽非它不可呢。签下一年合同,如同用绳子绑牢了你,将自己陷入相当被动的境地。作为老移民,朋友的房东相当清楚,新移民刚到加拿大,极有可能经常变动。在这种情况下,不仅不提醒朋友,反而诱导朋友,签下一年合同,实在是居心叵测。三、合同条款苛刻之极。我有幸参观了朋友的合同,不竟为这样无理的霸王条款而气愤。合同上写着“租期12个月,如果租客提前结束租约,则租客应赔偿房东剩余时间的房租”。我的朋友住了2个半月,按房东的合同,就得赔偿9个半月的房租。房屋的租金应是住多久给多少,怎麽能够没住白赔呢。新移民朋友一定要吸取教训了,如果毁约,书面合同也好,口头约定也好,坚决不能同意这样不可思议的无理要求,最多赔偿房东一个月的租金,这对双方来说都是比较合理的解决办法。利用新移民刚到异国他乡,急着租房,来不及了解加拿大房屋租借法律的特点,诱导其误签合同且同意如此霸道苛刻的条件,是“黑心”房东欺负新移民的又一个特点。四、非法收取押金并不将此签入合同。按照安省的法律,租客入住时只应该付给房东第一个月及最后一个月共两个月的房租,除此之外房东不得收取房客任何其它费用。在我的朋友不知情,未了解安省租屋法律的情况下,HOMEDALE DRIVE 某号的“黑心”房东共收取了她3个月的房租,并称多收的那个月房租为“安全费”,说是住满之后,在没有失火、检查完房屋没有损害后便会退还。各位新移民朋友,房东的HOUSE都是买过保险的,有火电之灾应该由保险公司赔偿,大家没有责任和义务给他付“安全费”。“黑心”房东此举已从缺德骗人发展为违法。对付这类行为的办法是:房东一旦要求收取“安全费”,租客应立即要求他将此条写进合同,并索要收据,以便日后可以作为打官司的凭据。已经交过“安全费”并未获取收据的朋友,在知情后应该立即拒付下一个月的房租,将“安全费”转为已交的房费,住完后才能继续交纳以后的租金。借各种名目非法收取“安全费”等费用,是“黑心”房东欺负新移民的又一个花招。五、赶走租客的短期到访朋友。按安省法律规定,租客有权在短期内留朋友小住而不需向房东支付任何费用。9月初,朋友的知己从温哥华到访,在朋友家打地铺住了一晚。第二天晚上,乘着朋友短暂外出之机,男女房东来到朋友门前,对到访的女孩进行威胁、羞辱。说女孩“没皮没脸,住房不交水电,但凡还有那麽一点点自尊的话,立即提着行李走人”,并威胁女孩说“如果你再不离开,我们立即打911报警,告你非法闯入”。女孩脸皮薄,哪里受过这等羞辱,提着行李,于当晚22:30分被房东赶到了街上。违法的人声称要反告守法的人,真是无耻到了极点,这是其一;其二,新移民朋友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对付?马上打电话到当地警察局,告房东骚扰;其三,我十分地奇怪,怎麽这类中国人到了多伦多这地方,会比在国内还无耻、张狂?中国人应有的基本道德他们丧失殆尽,外国人有的修养他们一点也没有学到。到最后只有用穷凶极恶这一类的字眼来形容。六、限制人身自由,要求房客随时请示汇报。朋友的小孩一岁四个月,活泼可爱。有时爱在大家进门换鞋的公共区域透过大门看外面的树木、汽车。HOMEDALE某号男房东的经典语录是“我只租给你你的房门以内的地方,你的小孩就只能在那块地方玩。你有义务和责任管束好自己的小孩,不要让他在门厅(公共场合)玩,影响我做生意!”我不禁哗然,就是六星级酒店的大堂,也未因其要做生意而禁止客人在那里休息、停留,更何况是一简陋的HOUSE!限制一岁小孩在公共场合的活动自由,也只有“黑心”房东之流说得出口,做得出来。除此之外,男女房东挂在口头上使用频率最高的一句话就是“今后你要做什麽事之前,一定要提前给我们打招呼”,让人哑然失笑。房客不是国营企业的员工,事无巨细都得向领导请示汇报。上个INTERNET也要请示,来个朋友也要汇报。“黑心”房东乐此不疲,他们以为自己是奴隶主。七、违法索取赔偿金。索取3个月房租为赔偿金。朋友在多伦多呆了两个半月,没有合适的工作,拖着个小孩,捏着从国内带来的钱度日如年。朋友的丈夫打了一份LABOUR工,起早贪黑辛苦一个月也就1000多点加币。每月付完房租、饭钱已所剩无几。考虑到国内会有好些的发展,就决定回国。这下麻烦大了。男女房东扭着要她付剩余9个半月的房租。在朋友实在没钱的情况下,男女房东才同意朋友以三个月“毁约金”换回自由的提议。朋友租此房,被“黑心”房东白拿走了1680加币。八、无理要求层出不穷。如要求朋友每月以现金支付房租,要求朋友离开时地毯和进入时一样清洁等等。我不知道在加拿大比我更老的大陆移民是否有碰到过这样的人,经历过这样的事。“黑心”房东的心原来还非一个“黑”字总结,还要加上“脸皮厚”三个字。以前经常从网上看到老移民欺负新移民的事情,没想到这次居然发生在我朋友的身上。我在加拿大呆了近10年,不知换过多少房东,但却从来没有碰到过象SCARBOROUGH HOMEDALE DRIVE 某号这麽恶劣可恶的房东。在加拿大这片原本文明的土地上,华人不帮华人原本没什麽好议论,华人专门欺负华人,简直就是在文明的面前表演同胞手足相残的丑剧,实在是让人所不齿。“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句中国的古话,尽管是在西方社会,我想也是真理。不如此,必会千金散去。各位朋友,在租房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要想办法保护好自己.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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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要求曝光这个黑心房东。。。网友来信选登:多伦多租房手记之―“黑心”房东 www.tigtag.com“加拿大不是无忧之国,害你的是中国人,帮你的也是中国人”朋友笑着说。我知道朋友指的是租房的事。加拿大的华人房东90%以上是心地善良的人,但也有那麽一些人,专靠不劳而获、坑蒙拐骗和欺负新移民挣不光彩的钱。朋友初到多伦多,租屋住在士嘉堡FINFCH大街与BRIMLEY大街交界以北不远的HOMEDALE DRIVE某号一个华人家中的BASEMENT(地下室)。我亲眼所见、亲耳所闻其两个半月的租房经历,实在是义愤填膺。为了能让更多的新移民了解TORONTO的租房情况,避免被一些穷凶极恶的“黑心”房东欺负,我决定义无返顾地公开朋友的经历。经过我的简单归纳,多伦多士嘉堡HOMEDALE DRIVE 某号黑心房东的手段主要有:一、广告虚假。朋友在报纸上看到出租的广告,上面写着“一楼一室一厅,适合正职无烟夫妇……”。我专程去那里看过,哪里是什麽一楼,分明就是地下室(BASEMENT)。许多新移民朋友不了解加拿大房屋的结构,租屋时一定要屋里屋外看遍,一楼的概念应该是房屋的前后左右全在地面上,没有任何一边有土堆遮挡,窗户大采光好。朋友就上了房东广告的当:类似HOMEDALE 某号这样的地下室,通常具有一定的欺骗性:从前面进门时屋里与外面的街道水平,似乎是一楼,但看屋后窗户,就有土堆深埋,窗户被土堆遮了大半,露出有限的天空,阴天不开灯不能活动。朋友刚到多伦多,以为那就是一楼,误租了下来。广告虚假,骗取新移民租房,这是“黑心”房东骗人的第一招。二、诱导新移民误签合同。我的朋友在糊涂之中竟与HOMEDALE DRIVE 某号的房东签下一年的租屋合同。按加拿大的法律,租屋合同一旦双方签字认可就得生效。新移民刚到加拿大,工作不固定,前途不固定,没准在三两个月后还会决定回国。所以所有的新移民朋友,在租房的时候,一定不能与HOUSE的房东签任何合同,只能以口头约定,实在不能不签的时候,也一定不能将合同时间签过3个月。其实现在多伦多的行情是房东多租客少,遇到这类要求合同非签不可的房东,大可说声“OK,我不租此房”。选择余地多多,为什麽非它不可呢。签下一年合同,如同用绳子绑牢了你,将自己陷入相当被动的境地。作为老移民,朋友的房东相当清楚,新移民刚到加拿大,极有可能经常变动。在这种情况下,不仅不提醒朋友,反而诱导朋友,签下一年合同,实在是居心叵测。三、合同条款苛刻之极。我有幸参观了朋友的合同,不竟为这样无理的霸王条款而气愤。合同上写着“租期12个月,如果租客提前结束租约,则租客应赔偿房东剩余时间的房租”。我的朋友住了2个半月,按房东的合同,就得赔偿9个半月的房租。房屋的租金应是住多久给多少,怎麽能够没住白赔呢。新移民朋友一定要吸取教训了,如果毁约,书面合同也好,口头约定也好,坚决不能同意这样不可思议的无理要求,最多赔偿房东一个月的租金,这对双方来说都是比较合理的解决办法。利用新移民刚到异国他乡,急着租房,来不及了解加拿大房屋租借法律的特点,诱导其误签合同且同意如此霸道苛刻的条件,是“黑心”房东欺负新移民的又一个特点。四、非法收取押金并不将此签入合同。按照安省的法律,租客入住时只应该付给房东第一个月及最后一个月共两个月的房租,除此之外房东不得收取房客任何其它费用。在我的朋友不知情,未了解安省租屋法律的情况下,HOMEDALE DRIVE 某号的“黑心”房东共收取了她3个月的房租,并称多收的那个月房租为“安全费”,说是住满之后,在没有失火、检查完房屋没有损害后便会退还。各位新移民朋友,房东的HOUSE都是买过保险的,有火电之灾应该由保险公司赔偿,大家没有责任和义务给他付“安全费”。“黑心”房东此举已从缺德骗人发展为违法。对付这类行为的办法是:房东一旦要求收取“安全费”,租客应立即要求他将此条写进合同,并索要收据,以便日后可以作为打官司的凭据。已经交过“安全费”并未获取收据的朋友,在知情后应该立即拒付下一个月的房租,将“安全费”转为已交的房费,住完后才能继续交纳以后的租金。借各种名目非法收取“安全费”等费用,是“黑心”房东欺负新移民的又一个花招。五、赶走租客的短期到访朋友。按安省法律规定,租客有权在短期内留朋友小住而不需向房东支付任何费用。9月初,朋友的知己从温哥华到访,在朋友家打地铺住了一晚。第二天晚上,乘着朋友短暂外出之机,男女房东来到朋友门前,对到访的女孩进行威胁、羞辱。说女孩“没皮没脸,住房不交水电,但凡还有那麽一点点自尊的话,立即提着行李走人”,并威胁女孩说“如果你再不离开,我们立即打911报警,告你非法闯入”。女孩脸皮薄,哪里受过这等羞辱,提着行李,于当晚22:30分被房东赶到了街上。违法的人声称要反告守法的人,真是无耻到了极点,这是其一;其二,新移民朋友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对付?马上打电话到当地警察局,告房东骚扰;其三,我十分地奇怪,怎麽这类中国人到了多伦多这地方,会比在国内还无耻、张狂?中国人应有的基本道德他们丧失殆尽,外国人有的修养他们一点也没有学到。到最后只有用穷凶极恶这一类的字眼来形容。六、限制人身自由,要求房客随时请示汇报。朋友的小孩一岁四个月,活泼可爱。有时爱在大家进门换鞋的公共区域透过大门看外面的树木、汽车。HOMEDALE某号男房东的经典语录是“我只租给你你的房门以内的地方,你的小孩就只能在那块地方玩。你有义务和责任管束好自己的小孩,不要让他在门厅(公共场合)玩,影响我做生意!”我不禁哗然,就是六星级酒店的大堂,也未因其要做生意而禁止客人在那里休息、停留,更何况是一简陋的HOUSE!限制一岁小孩在公共场合的活动自由,也只有“黑心”房东之流说得出口,做得出来。除此之外,男女房东挂在口头上使用频率最高的一句话就是“今后你要做什麽事之前,一定要提前给我们打招呼”,让人哑然失笑。房客不是国营企业的员工,事无巨细都得向领导请示汇报。上个INTERNET也要请示,来个朋友也要汇报。“黑心”房东乐此不疲,他们以为自己是奴隶主。七、违法索取赔偿金。索取3个月房租为赔偿金。朋友在多伦多呆了两个半月,没有合适的工作,拖着个小孩,捏着从国内带来的钱度日如年。朋友的丈夫打了一份LABOUR工,起早贪黑辛苦一个月也就1000多点加币。每月付完房租、饭钱已所剩无几。考虑到国内会有好些的发展,就决定回国。这下麻烦大了。男女房东扭着要她付剩余9个半月的房租。在朋友实在没钱的情况下,男女房东才同意朋友以三个月“毁约金”换回自由的提议。朋友租此房,被“黑心”房东白拿走了1680加币。八、无理要求层出不穷。如要求朋友每月以现金支付房租,要求朋友离开时地毯和进入时一样清洁等等。我不知道在加拿大比我更老的大陆移民是否有碰到过这样的人,经历过这样的事。“黑心”房东的心原来还非一个“黑”字总结,还要加上“脸皮厚”三个字。以前经常从网上看到老移民欺负新移民的事情,没想到这次居然发生在我朋友的身上。我在加拿大呆了近10年,不知换过多少房东,但却从来没有碰到过象SCARBOROUGH HOMEDALE DRIVE 某号这麽恶劣可恶的房东。在加拿大这片原本文明的土地上,华人不帮华人原本没什麽好议论,华人专门欺负华人,简直就是在文明的面前表演同胞手足相残的丑剧,实在是让人所不齿。“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句中国的古话,尽管是在西方社会,我想也是真理。不如此,必会千金散去。各位朋友,在租房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要想办法保护好自己.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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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要求曝光这个黑心房东。。。网友来信选登:多伦多租房手记之―“黑心”房东 www.tigtag.com“加拿大不是无忧之国,害你的是中国人,帮你的也是中国人”朋友笑着说。我知道朋友指的是租房的事。加拿大的华人房东90%以上是心地善良的人,但也有那麽一些人,专靠不劳而获、坑蒙拐骗和欺负新移民挣不光彩的钱。朋友初到多伦多,租屋住在士嘉堡FINFCH大街与BRIMLEY大街交界以北不远的HOMEDALE DRIVE某号一个华人家中的BASEMENT(地下室)。我亲眼所见、亲耳所闻其两个半月的租房经历,实在是义愤填膺。为了能让更多的新移民了解TORONTO的租房情况,避免被一些穷凶极恶的“黑心”房东欺负,我决定义无返顾地公开朋友的经历。经过我的简单归纳,多伦多士嘉堡HOMEDALE DRIVE 某号黑心房东的手段主要有:一、广告虚假。朋友在报纸上看到出租的广告,上面写着“一楼一室一厅,适合正职无烟夫妇……”。我专程去那里看过,哪里是什麽一楼,分明就是地下室(BASEMENT)。许多新移民朋友不了解加拿大房屋的结构,租屋时一定要屋里屋外看遍,一楼的概念应该是房屋的前后左右全在地面上,没有任何一边有土堆遮挡,窗户大采光好。朋友就上了房东广告的当:类似HOMEDALE 某号这样的地下室,通常具有一定的欺骗性:从前面进门时屋里与外面的街道水平,似乎是一楼,但看屋后窗户,就有土堆深埋,窗户被土堆遮了大半,露出有限的天空,阴天不开灯不能活动。朋友刚到多伦多,以为那就是一楼,误租了下来。广告虚假,骗取新移民租房,这是“黑心”房东骗人的第一招。二、诱导新移民误签合同。我的朋友在糊涂之中竟与HOMEDALE DRIVE 某号的房东签下一年的租屋合同。按加拿大的法律,租屋合同一旦双方签字认可就得生效。新移民刚到加拿大,工作不固定,前途不固定,没准在三两个月后还会决定回国。所以所有的新移民朋友,在租房的时候,一定不能与HOUSE的房东签任何合同,只能以口头约定,实在不能不签的时候,也一定不能将合同时间签过3个月。其实现在多伦多的行情是房东多租客少,遇到这类要求合同非签不可的房东,大可说声“OK,我不租此房”。选择余地多多,为什麽非它不可呢。签下一年合同,如同用绳子绑牢了你,将自己陷入相当被动的境地。作为老移民,朋友的房东相当清楚,新移民刚到加拿大,极有可能经常变动。在这种情况下,不仅不提醒朋友,反而诱导朋友,签下一年合同,实在是居心叵测。三、合同条款苛刻之极。我有幸参观了朋友的合同,不竟为这样无理的霸王条款而气愤。合同上写着“租期12个月,如果租客提前结束租约,则租客应赔偿房东剩余时间的房租”。我的朋友住了2个半月,按房东的合同,就得赔偿9个半月的房租。房屋的租金应是住多久给多少,怎麽能够没住白赔呢。新移民朋友一定要吸取教训了,如果毁约,书面合同也好,口头约定也好,坚决不能同意这样不可思议的无理要求,最多赔偿房东一个月的租金,这对双方来说都是比较合理的解决办法。利用新移民刚到异国他乡,急着租房,来不及了解加拿大房屋租借法律的特点,诱导其误签合同且同意如此霸道苛刻的条件,是“黑心”房东欺负新移民的又一个特点。四、非法收取押金并不将此签入合同。按照安省的法律,租客入住时只应该付给房东第一个月及最后一个月共两个月的房租,除此之外房东不得收取房客任何其它费用。在我的朋友不知情,未了解安省租屋法律的情况下,HOMEDALE DRIVE 某号的“黑心”房东共收取了她3个月的房租,并称多收的那个月房租为“安全费”,说是住满之后,在没有失火、检查完房屋没有损害后便会退还。各位新移民朋友,房东的HOUSE都是买过保险的,有火电之灾应该由保险公司赔偿,大家没有责任和义务给他付“安全费”。“黑心”房东此举已从缺德骗人发展为违法。对付这类行为的办法是:房东一旦要求收取“安全费”,租客应立即要求他将此条写进合同,并索要收据,以便日后可以作为打官司的凭据。已经交过“安全费”并未获取收据的朋友,在知情后应该立即拒付下一个月的房租,将“安全费”转为已交的房费,住完后才能继续交纳以后的租金。借各种名目非法收取“安全费”等费用,是“黑心”房东欺负新移民的又一个花招。五、赶走租客的短期到访朋友。按安省法律规定,租客有权在短期内留朋友小住而不需向房东支付任何费用。9月初,朋友的知己从温哥华到访,在朋友家打地铺住了一晚。第二天晚上,乘着朋友短暂外出之机,男女房东来到朋友门前,对到访的女孩进行威胁、羞辱。说女孩“没皮没脸,住房不交水电,但凡还有那麽一点点自尊的话,立即提着行李走人”,并威胁女孩说“如果你再不离开,我们立即打911报警,告你非法闯入”。女孩脸皮薄,哪里受过这等羞辱,提着行李,于当晚22:30分被房东赶到了街上。违法的人声称要反告守法的人,真是无耻到了极点,这是其一;其二,新移民朋友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对付?马上打电话到当地警察局,告房东骚扰;其三,我十分地奇怪,怎麽这类中国人到了多伦多这地方,会比在国内还无耻、张狂?中国人应有的基本道德他们丧失殆尽,外国人有的修养他们一点也没有学到。到最后只有用穷凶极恶这一类的字眼来形容。六、限制人身自由,要求房客随时请示汇报。朋友的小孩一岁四个月,活泼可爱。有时爱在大家进门换鞋的公共区域透过大门看外面的树木、汽车。HOMEDALE某号男房东的经典语录是“我只租给你你的房门以内的地方,你的小孩就只能在那块地方玩。你有义务和责任管束好自己的小孩,不要让他在门厅(公共场合)玩,影响我做生意!”我不禁哗然,就是六星级酒店的大堂,也未因其要做生意而禁止客人在那里休息、停留,更何况是一简陋的HOUSE!限制一岁小孩在公共场合的活动自由,也只有“黑心”房东之流说得出口,做得出来。除此之外,男女房东挂在口头上使用频率最高的一句话就是“今后你要做什麽事之前,一定要提前给我们打招呼”,让人哑然失笑。房客不是国营企业的员工,事无巨细都得向领导请示汇报。上个INTERNET也要请示,来个朋友也要汇报。“黑心”房东乐此不疲,他们以为自己是奴隶主。七、违法索取赔偿金。索取3个月房租为赔偿金。朋友在多伦多呆了两个半月,没有合适的工作,拖着个小孩,捏着从国内带来的钱度日如年。朋友的丈夫打了一份LABOUR工,起早贪黑辛苦一个月也就1000多点加币。每月付完房租、饭钱已所剩无几。考虑到国内会有好些的发展,就决定回国。这下麻烦大了。男女房东扭着要她付剩余9个半月的房租。在朋友实在没钱的情况下,男女房东才同意朋友以三个月“毁约金”换回自由的提议。朋友租此房,被“黑心”房东白拿走了1680加币。八、无理要求层出不穷。如要求朋友每月以现金支付房租,要求朋友离开时地毯和进入时一样清洁等等。我不知道在加拿大比我更老的大陆移民是否有碰到过这样的人,经历过这样的事。“黑心”房东的心原来还非一个“黑”字总结,还要加上“脸皮厚”三个字。以前经常从网上看到老移民欺负新移民的事情,没想到这次居然发生在我朋友的身上。我在加拿大呆了近10年,不知换过多少房东,但却从来没有碰到过象SCARBOROUGH HOMEDALE DRIVE 某号这麽恶劣可恶的房东。在加拿大这片原本文明的土地上,华人不帮华人原本没什麽好议论,华人专门欺负华人,简直就是在文明的面前表演同胞手足相残的丑剧,实在是让人所不齿。“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句中国的古话,尽管是在西方社会,我想也是真理。不如此,必会千金散去。各位朋友,在租房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要想办法保护好自己.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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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要求曝光这个黑心房东。。。网友来信选登:多伦多租房手记之―“黑心”房东 www.tigtag.com“加拿大不是无忧之国,害你的是中国人,帮你的也是中国人”朋友笑着说。我知道朋友指的是租房的事。加拿大的华人房东90%以上是心地善良的人,但也有那麽一些人,专靠不劳而获、坑蒙拐骗和欺负新移民挣不光彩的钱。朋友初到多伦多,租屋住在士嘉堡FINFCH大街与BRIMLEY大街交界以北不远的HOMEDALE DRIVE某号一个华人家中的BASEMENT(地下室)。我亲眼所见、亲耳所闻其两个半月的租房经历,实在是义愤填膺。为了能让更多的新移民了解TORONTO的租房情况,避免被一些穷凶极恶的“黑心”房东欺负,我决定义无返顾地公开朋友的经历。经过我的简单归纳,多伦多士嘉堡HOMEDALE DRIVE 某号黑心房东的手段主要有:一、广告虚假。朋友在报纸上看到出租的广告,上面写着“一楼一室一厅,适合正职无烟夫妇……”。我专程去那里看过,哪里是什麽一楼,分明就是地下室(BASEMENT)。许多新移民朋友不了解加拿大房屋的结构,租屋时一定要屋里屋外看遍,一楼的概念应该是房屋的前后左右全在地面上,没有任何一边有土堆遮挡,窗户大采光好。朋友就上了房东广告的当:类似HOMEDALE 某号这样的地下室,通常具有一定的欺骗性:从前面进门时屋里与外面的街道水平,似乎是一楼,但看屋后窗户,就有土堆深埋,窗户被土堆遮了大半,露出有限的天空,阴天不开灯不能活动。朋友刚到多伦多,以为那就是一楼,误租了下来。广告虚假,骗取新移民租房,这是“黑心”房东骗人的第一招。二、诱导新移民误签合同。我的朋友在糊涂之中竟与HOMEDALE DRIVE 某号的房东签下一年的租屋合同。按加拿大的法律,租屋合同一旦双方签字认可就得生效。新移民刚到加拿大,工作不固定,前途不固定,没准在三两个月后还会决定回国。所以所有的新移民朋友,在租房的时候,一定不能与HOUSE的房东签任何合同,只能以口头约定,实在不能不签的时候,也一定不能将合同时间签过3个月。其实现在多伦多的行情是房东多租客少,遇到这类要求合同非签不可的房东,大可说声“OK,我不租此房”。选择余地多多,为什麽非它不可呢。签下一年合同,如同用绳子绑牢了你,将自己陷入相当被动的境地。作为老移民,朋友的房东相当清楚,新移民刚到加拿大,极有可能经常变动。在这种情况下,不仅不提醒朋友,反而诱导朋友,签下一年合同,实在是居心叵测。三、合同条款苛刻之极。我有幸参观了朋友的合同,不竟为这样无理的霸王条款而气愤。合同上写着“租期12个月,如果租客提前结束租约,则租客应赔偿房东剩余时间的房租”。我的朋友住了2个半月,按房东的合同,就得赔偿9个半月的房租。房屋的租金应是住多久给多少,怎麽能够没住白赔呢。新移民朋友一定要吸取教训了,如果毁约,书面合同也好,口头约定也好,坚决不能同意这样不可思议的无理要求,最多赔偿房东一个月的租金,这对双方来说都是比较合理的解决办法。利用新移民刚到异国他乡,急着租房,来不及了解加拿大房屋租借法律的特点,诱导其误签合同且同意如此霸道苛刻的条件,是“黑心”房东欺负新移民的又一个特点。四、非法收取押金并不将此签入合同。按照安省的法律,租客入住时只应该付给房东第一个月及最后一个月共两个月的房租,除此之外房东不得收取房客任何其它费用。在我的朋友不知情,未了解安省租屋法律的情况下,HOMEDALE DRIVE 某号的“黑心”房东共收取了她3个月的房租,并称多收的那个月房租为“安全费”,说是住满之后,在没有失火、检查完房屋没有损害后便会退还。各位新移民朋友,房东的HOUSE都是买过保险的,有火电之灾应该由保险公司赔偿,大家没有责任和义务给他付“安全费”。“黑心”房东此举已从缺德骗人发展为违法。对付这类行为的办法是:房东一旦要求收取“安全费”,租客应立即要求他将此条写进合同,并索要收据,以便日后可以作为打官司的凭据。已经交过“安全费”并未获取收据的朋友,在知情后应该立即拒付下一个月的房租,将“安全费”转为已交的房费,住完后才能继续交纳以后的租金。借各种名目非法收取“安全费”等费用,是“黑心”房东欺负新移民的又一个花招。五、赶走租客的短期到访朋友。按安省法律规定,租客有权在短期内留朋友小住而不需向房东支付任何费用。9月初,朋友的知己从温哥华到访,在朋友家打地铺住了一晚。第二天晚上,乘着朋友短暂外出之机,男女房东来到朋友门前,对到访的女孩进行威胁、羞辱。说女孩“没皮没脸,住房不交水电,但凡还有那麽一点点自尊的话,立即提着行李走人”,并威胁女孩说“如果你再不离开,我们立即打911报警,告你非法闯入”。女孩脸皮薄,哪里受过这等羞辱,提着行李,于当晚22:30分被房东赶到了街上。违法的人声称要反告守法的人,真是无耻到了极点,这是其一;其二,新移民朋友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对付?马上打电话到当地警察局,告房东骚扰;其三,我十分地奇怪,怎麽这类中国人到了多伦多这地方,会比在国内还无耻、张狂?中国人应有的基本道德他们丧失殆尽,外国人有的修养他们一点也没有学到。到最后只有用穷凶极恶这一类的字眼来形容。六、限制人身自由,要求房客随时请示汇报。朋友的小孩一岁四个月,活泼可爱。有时爱在大家进门换鞋的公共区域透过大门看外面的树木、汽车。HOMEDALE某号男房东的经典语录是“我只租给你你的房门以内的地方,你的小孩就只能在那块地方玩。你有义务和责任管束好自己的小孩,不要让他在门厅(公共场合)玩,影响我做生意!”我不禁哗然,就是六星级酒店的大堂,也未因其要做生意而禁止客人在那里休息、停留,更何况是一简陋的HOUSE!限制一岁小孩在公共场合的活动自由,也只有“黑心”房东之流说得出口,做得出来。除此之外,男女房东挂在口头上使用频率最高的一句话就是“今后你要做什麽事之前,一定要提前给我们打招呼”,让人哑然失笑。房客不是国营企业的员工,事无巨细都得向领导请示汇报。上个INTERNET也要请示,来个朋友也要汇报。“黑心”房东乐此不疲,他们以为自己是奴隶主。七、违法索取赔偿金。索取3个月房租为赔偿金。朋友在多伦多呆了两个半月,没有合适的工作,拖着个小孩,捏着从国内带来的钱度日如年。朋友的丈夫打了一份LABOUR工,起早贪黑辛苦一个月也就1000多点加币。每月付完房租、饭钱已所剩无几。考虑到国内会有好些的发展,就决定回国。这下麻烦大了。男女房东扭着要她付剩余9个半月的房租。在朋友实在没钱的情况下,男女房东才同意朋友以三个月“毁约金”换回自由的提议。朋友租此房,被“黑心”房东白拿走了1680加币。八、无理要求层出不穷。如要求朋友每月以现金支付房租,要求朋友离开时地毯和进入时一样清洁等等。我不知道在加拿大比我更老的大陆移民是否有碰到过这样的人,经历过这样的事。“黑心”房东的心原来还非一个“黑”字总结,还要加上“脸皮厚”三个字。以前经常从网上看到老移民欺负新移民的事情,没想到这次居然发生在我朋友的身上。我在加拿大呆了近10年,不知换过多少房东,但却从来没有碰到过象SCARBOROUGH HOMEDALE DRIVE 某号这麽恶劣可恶的房东。在加拿大这片原本文明的土地上,华人不帮华人原本没什麽好议论,华人专门欺负华人,简直就是在文明的面前表演同胞手足相残的丑剧,实在是让人所不齿。“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句中国的古话,尽管是在西方社会,我想也是真理。不如此,必会千金散去。各位朋友,在租房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要想办法保护好自己.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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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强烈要求曝光这个黑心房东。。。。要曝光就要写清楚啊,这样某房东,谁知道是哪个啊,达不到曝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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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必将战胜邪恶。回复: 强烈要求曝光这个黑心房东。。。。强烈要求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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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强烈要求曝光这个黑心房东。。。。是啊,postcode,人名,全贴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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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宽容是因为知道一切真相我们需要宽容是因为往往不知道真相回复: 强烈要求曝光这个黑心房东。。。。我看了二,三两条, 关于合同的,不能说黑心, 合同就是合同, 签了就要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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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强烈要求曝光这个黑心房东。。。。我看了二,三两条, 关于合同的,不能说黑心, 合同就是合同, 签了就要付责任,点击展开...话不能如是说,合同应是公平、合理的合同。如果利用新移民很多情况不知情,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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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强烈要求曝光这个黑心房东。。。。但看屋后窗户,就有土堆深埋,窗户被土堆遮了大半,露出有限的天空=====================房子是建在斜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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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ANA直营-flycafe话不能如是说,合同应是公平、合理的合同。如果利用新移民很多情况不知情,那就.............点击展开...房租签一年, 谈不上不合理, 不公平,三个月叫短租, 短租比长租贵, 因为换人是有代价的,我不了解目前在中国租房的合同是什么样, 我估计一年一签应该是普遍的,不然, 房东没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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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强烈要求曝光这个黑心房东。。。。房租签一年, 谈不上不合理, 不公平,三个月叫短租, 短租比长租贵, 因为换人是有代价的,我不了解目前在中国租房的合同是什么样, 我估计一年一签应该是普遍的,不然, 房东没法做============对,什么都不签应选择旅店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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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ANA直营-flycafe回复: 强烈要求曝光这个黑心房东。。。。既然都说了要曝光,地址,名字全上啊。咋啥都没看到。这个光曝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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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强烈要求曝光这个黑心房东。。。。庆幸来加拿大这么几年换过几个住处,房东都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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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签些啥子,所以就签了这个我不了解目前在中国租房的合同是什么样, 我估计一年一签应该是普遍的点击展开...临走前让老娘住在俺家,把老娘的房子租了出去给老娘养老。房客迫切要求签三年合同----因为国内好房东的房租是一年一涨,坏房东是一月一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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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科幻小说《种秧帝国崛起之后》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饥饿游戏版《红旗颂》回复: 强烈要求曝光这个黑心房东。。。。看来家园里当房东的不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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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强烈要求曝光这个黑心房东。。。。都来蒙特利尔吧,这里的好心房东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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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强烈要求曝光这个黑心房东。。。。我目前在downtown租住地方的房东本身是房地产行业的。 我入住的时候,强调了一下合同不签一年,最多半年,因为希望保持流动性,房东希望我至少住到年底(7个月),并且尽量2个月前通知,我答应了。 后来看合同的时候,因为房东本身就是这行的,我相信这是标准合同,合同上并没有关于居住时间约定的条款,换句话说,就是这边,对房客的居住时长要求,并没有法律上的支持。而且关于通知时间,也仅是提前一个月即可。并且我们没有提及房租$450的税费问题,房东每月都有正式的租费收据。 至于我们的口头约定,房东自己并没有将其列入合同,估计这也是有点灰色的约定,房东并不希望书面出现。总体而言,对比楼上所提的房东,我这位房东还算很正派的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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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强烈要求曝光这个黑心房东。。。。我不是房东, 我现在租个房子,想退租,这种事, 只能跟人家好好商量,但是, 不能因为我想退租, 就不承认合同, 合同, 最终, 是保护所有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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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强烈要求曝光这个黑心房东。。。。我不是房东, 我现在租个房子,想退租,这种事, 只能跟人家好好商量,但是, 不能因为我想退租, 就不承认合同, 合同, 最终, 是保护所有人的,点击展开...我想LZ转的贴子,提到的是合同中的陷阱,跟不承认合同是两码事,就是因为承认合同的有效性,才要特别注意合同陷阱。你的反驳,有点偷换概念的意思,所以难免引起质疑。 但是,如果有些条款,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合同是可以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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