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生活信息[评论]反堕胎!加拿大华人社区撑重审议「人」的
在加拿大
新闻:《反堕胎!加拿大华人社区撑重审议「人」的定义》的相关评论图为与会各机构代表。前排左1为陈嘉年,右2是施活华。施的母亲去世,昨天下午2时举行葬礼。而他上午专门赶来参加新闻会。(余曦摄) 大多区一批以华人天主教团体为主的人士,昨天举行新点击展开...俺TMD也是闲的,有话不说难受:没出生就不是人,就可以被选择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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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orrow回复: [评论]反堕胎!加拿大华人社区撑重审议「人」的定义选区在秦基拿──滑铁庐的施活华议员,昨天专程来到多伦多新闻会现场,再次说明其动议的立场。 他表示,目前在加拿大刑事法中,婴儿要完全离开母体,才算是个人。换言之,「未出世的婴孩不是人」。这一条法律条款源自英国普通法,已经有400年历史,在加法律系统下也沿用至今。 他认为,该条法律条款,是将相当一部分人阻挡在「人」的大门之外。现在有科学证据,显示婴儿早在从母腹出世之前某一时段,已经成人,许多加人也持相同看法。 施活华国会议员所提312号动议,就是要求国会成立一个特别委员会,以当今所具备的科技知识,来审议刑事法中有关人的条款,并审议该条款具有的法律影响和结果。 昨天与会的人士表示,施活华所提要求,相当有限,仅仅要求对这个事关重大的问题,进行一番研究和审议,因此理当获得支持。也有人表示,加拿大刑事法沿用多年的有关人的定义,和21世纪的医学证据不符合,是时候按照当今科学证据改变,以确认每个人根据加国法律都是人类。 一些人士发言中也提到反对堕胎,而施活华则表示,「刑事法223(1)定义人的条款的改进,比堕胎问题更加重要」。可以想像,虽然施的动议到本国刑事法中重新界定人的定义,还有长路要走。点击展开...支持这个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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