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生活信息由“城管被打”所思
在加拿大
昨日看到一则新闻: 某地城管打人结果也惨被打, 而且被打的很惨. 而前天在新浪网上也看到一则新闻: 某地两名偷狗贼被当地人拦住殴打,车毁人差点亡. 为什么??? 因为城管打人所以应该被打!? 因为偷狗贼偷狗所以应该被打!? 不但应该被打, 而且人人都可以打!? 不但人人都可以打, 而且应该打的他们很惨,惨到可以足够让他们长点记性!? 城管打人就应该被打吗?偷狗贼偷狗就应该被打被砸吗?不应该!大家都明白。这本应有法律去管!大家也明白。但他们是应该受到惩罚!但在这个“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中国,大家“不太相信”法律,更不太相信执法者!所以就自己动手,不想自己也变成了一个违法者。那什么是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呢?靠道德。规范一个社会,一靠法律,二靠道德。然而当法律在大家眼里变成了一个大打折扣的东西时,道德就显得尤为重要。法律是一个社会人最起码的底限,而道德则规范人的日常行为。 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但道德到底是什么?“城管打人所以应该被打”--- 以牙还牙;“偷狗贼偷狗就应该被打被砸”--- 惩恶扬善;“不但应该被打, 而且人人都可以打”---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但人人都可以打, 而且应该打的他们很惨,惨到可以足够让他们长点记性”--- 棍棒之下出孝子。这些人们都认为是合乎道德的!道德有时是最起码的东西,人们常评论某人:“这人这么差劲,连起码道德也没有。” 道德有时又是很高尚的东西,人们也常评价某人道德如何如何高尚云云。道德真不可琢磨,“道可道,非常道!”然而虽然很难琢磨,但我们都需要道德这是毋庸置疑的。 当今中国,大家一致认为社会道德沦丧。有人认为推故溯源,应该以孔子儒家理论来建立新的道德标准!?克己复礼!真是这样可以吗? “非也,非也!” 孔子在两千多年前都没有“复”成,时至今日,还能“复”成?儒家只是前秦百家之一,只是里面有一些内容“有用”,才被后世独尊。况且道德标准是可以人为建立起来的吗?换句话说,即使这样的道德标准被堂皇了,被制定了,被宣传了,但这样的道德真能规范人的日常行为?正如韩非子在《韩非子·五蠹》中所写的:“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於智谋,当今争於气力。”显然,这样的“道德”已经失去了它的意义!这样的道德必然会和上古的、孔子想要“复礼”的道德一样拥有相同的结局--- 走向沦丧。 “道德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并为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服务。”如果真是这样,道德可以被决定,为服务,那这样的“道德”不应该是道德!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忠孝勇恭廉!说说容易,做起来却极难。况且“我”为什么要按“道德”行事为人?”一点都没有好处!不但没好处,而且有坏处! 孔子太伟大了,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怪不得孔子被尊为“圣人”,甚至被神化。但人永远是人,神化的结果是大家越来越不相信有神;越来越不相信有圣人;越来越不相信有其他人,只有自我!直至连自己都不相信,进而迷失自我,丧失自我---“无我”---某些人好像认为是人生的最高境界!事实上,孔子的真正伟大之处在于,他面对当时尖锐的社会矛盾,迫切的提出要“道德”,并且发现了一些“人性中先天的固有”,且义无反顾的呼吁并坚持。然而孔子的思想被不断加工,因为不断被决定,为服务。但它的思想里确实有一些东西被保存下来了,被社会认同而组成了中国人道德的一部分。这部分东西是什么? 明代伟大的思想家王阳明临死前弟子问他还有什么遗言时,他回答:“我心光明,夫复何言。”王阳明发明了心学,他认为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圣人,我们人心,人性中就有这个“先天的固有。”而这些“先天的固有”是什么?就是“普世价值!”为什么人种不同,文化不同,社会体制不同,社会进程不同,但各种各样,形形色色不同的人类社会却为什么拥有相同的“普世价值?”而这个“普世价值”好像又是亘古不变的。“。。。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笔一划也不能废去。。。” 律法是什么?律法包括了我们所谓的道德。我们中国人就需要有这样的道德,这样的亘古不变的道德,这样的不能“被决定”,不能“被加工”,不能“为服务”的道德!而且这个“道德”对普天下所有的人都适用,不管富贵贫贱,不管男女老幼!最重要的,这个道德是真正能规范所有人的日常行为的,而且被所有人所畏惧,所警醒的。 这样的“道德”不应该是人造的。那它只有是神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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