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生活信息易中天 - 儒家的限政只能是徒劳(再与秋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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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黑体]一 儒家的惆怅[/FONT] [FONT=楷体_GB2312] ○[/FONT] [FONT=楷体_GB2312]儒家或许也想限制绝对权力,但可惜徒劳。秦汉以后的总体走向,是由集权而专制,由专制而独裁。[/FONT] [FONT=宋体] 我一向认为,学术论争,求同比存异更重要,也更难。因为“各自表述”的前提,总得是“某种共识”,否则便是“鸡同鸭讲”。幸运的是,我在秋风先生《儒家一直都想限制绝对权力》([/FONT]2011[FONT=宋体]年[/FONT]6[FONT=宋体]月[/FONT]30[FONT=宋体]日《南方周末》)那里,找到了讨论的基础,并愿意就此展开。[/FONT] [FONT=宋体] 首先,我同意“儒家反对绝对权力”。因为一旦“绝对”,便不“中庸”,故此说应可成立。[/FONT][FONT=宋体]但要补充两点。一,[/FONT][FONT=宋体]儒家并不限制权力,只限制“绝对权力”。二,就连这,也是一厢情愿,甚至得不偿失、南辕北辙。秦汉以后历史的总体走向,是皇权的不断加强。最后,终于由集权而专制,由专制而独裁。[/FONT] [FONT=宋体] 且看史实。西汉初年,倒不专制。中央既未过度集权,皇帝亦难乾纲独断。军国大事,例由三公会议,皇帝批准。三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是实际上的执政 者,皇帝不过“橡皮图章”。但这样一种制度和局面,很快被武帝破坏(详后)。此后,历朝历代之所谓“有为之君”,都继承汉武,[/FONT][FONT=宋体]既收地方之权集于中央,复收中央之权集于皇帝,而且愈演愈烈。[/FONT] [FONT=宋体] 就说皇权与相权。汉代宰相是“领袖制”,唐代就改成了“委员制”(钱穆先生语)。中央政府只有“国务委员”,没有“国务总理”。这显然是为了削弱相权,加 强皇权。但唐代“国务会议”(政事堂)的决议,却是定稿,叫“熟拟”。皇帝只能在上面画圈,叫“印画”。而且,皇帝同意的事情,宰相也可以驳回,叫“涂 归”。也就是说,唐代的宰相,虽然地位低于汉代,却好歹还有决策权和否决权,皇帝反倒只有同意权。[/FONT] [FONT=宋体] 这就多少还有点秋风先生所谓“君臣共治”的意思。但是到宋代,决策权和否决权,就都归皇帝了。宰相上朝,也只能站着,不再能“坐而论道”。到明清两代,宰 相制度干脆被废除。皇帝一人,以国家元首之身份而兼政府首脑,直接领导政府各部门(六部)。被俗称为“宰相”的“内阁学士”(明代)和“军机大臣”(清 代),其实不过皇帝的“政治秘书”。应运而生的,则是明代的“特务组织”(厂卫),清代的“暗箱操作”(密折)。前者的黑暗,后者的专横,想必大家都耳熟 能详。[/FONT] [FONT=宋体] 至此,帝国的统治,已[/FONT][FONT=宋体]是不折不扣的“一人政治”和“专制独裁”。[/FONT][FONT=宋体]所谓“君臣共治”,恐怕早就化为梦呓。[/FONT][FONT=宋体]毫无疑问,确如秋风先生所言,在这个过程中,儒家当中那些“有识之士”(不是所有儒生),未尝不曾“试图对皇权予以控制和约束”,也未尝不曾与之“发生分歧乃至激烈冲突”。然而结果如何呢?事与愿违,徒唤奈何![/FONT] [FONT=宋体] 这是儒家的惆怅,也是我们的惆怅。[/FONT] [FONT=黑体]二 莫把狸猫当太子[/FONT] [FONT=楷体_GB2312] ○[/FONT] [FONT=楷体_GB2312]作为“皇权主义者”,汉武帝和董仲舒根本不可能搞“宪政革命”。所谓“共治”,其实无非“参股”,而且儒家的“股权”也没有保障。[/FONT] [FONT=宋体] 问题是何以如此。[/FONT] [FONT=宋体] 有直接原因,也有根本原因。直接原因,在于秋风先生十分看好的那位汉武帝,恰恰是个“强权主义者”,也是“皇权主义者”。正是他,破坏制度,在宫廷之内另 设政府,由大司马主持工作(西汉称“领尚书事”,东汉称“录尚书事”),叫“内朝”,也叫“中朝”。宰相(三公)主持的政府(公府),则叫“外朝”。这就 等于是“一个国家,两个政府”,岂非胡闹?更重要的是,内朝权倾中外,外朝形同虚设,实际上是汉武帝的“小朝廷”,取代了国家的“大朝廷”。目的,则是要 集中央之权于皇帝,以便大权独揽、乾纲独断。后世之“由集权而专制,由专制而独裁”,即从此开始。这样一个人,怎么会喜欢“宪政”?[/FONT] [FONT=宋体] 汉武帝不是“宪政主义者”,董仲舒也不是。就连他的“儒家身份”,我看也可疑。比方说,孔子至少不反对民间可以有思想,他自己就是民间思想家。而且,按照 秋风先生对“攻乎异端”的解释,则他老人家还应该主张思想和言论的自由。然而董仲舒,却明确反对“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异不同”,主张将所谓“邪 辟之说”消灭干净,用国家意识形态一统天下(《汉书[/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董仲舒传》)。请问,这跟法家的“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韩非子[/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说疑》),有什么两样?董仲舒这样说,他还是儒家吗?如果是,则儒家霸道;如果不是,则董某非儒。[/FONT] [FONT=宋体] 其实,董仲舒跟法家一样,也是主张中央集权的。而且在他看来,天下既然一统,则舆论也该一律。统一的帝国,必须有统一的思想。只不过,得是儒家思想才行。 这才有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也才有后来的“文字狱”。请问,这是宪政,还是专政?不要跟我说儒学多好多对,这跟它好不好对不对没关系。再好的思想, 也不能独尊啊![/FONT] [FONT=宋体] 显然,汉武帝和董仲舒,根本就不可能搞什么“宪政主义革命”,而只可能进行政治交易[/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后者利用思想文化资源,为大一统政权的合法性加注,为帝国元首的至尊地位背书;前者则利用手中掌握的公权力,替儒家消灭异己摆平江湖。一个得以独尊,一个得以至尊;一个可以垄断学术,一个可以把玩天下,自然不难成交。[/FONT] [FONT=宋体] 是的,董仲舒做交易时,也夹带了“私货”,这就是“为帝王师”。为此,他当然要强调皇帝作为“天子”,必须服从“天意”,然后把“天意”的解释权捏在自己 手里,捏在儒家手里。这无疑也有积极作用。比方说,后世那些“真儒”,可以借此机会推行“仁民爱物”的主张。某些开明的君主,也会部分采纳儒生的建议,或 放宽政策,或减缓聚敛。这虽非儒家理想中的“仁政”,却好歹要比“苛政”或“暴政”好。[/FONT] [FONT=宋体] 但必须指出,这不能叫“革命”,更谈不上“对秦制发动了一次根本性改造”。因为经济基础没变,上层建筑也没变,只变了意识形态。当然,你可以说这就是革命。只不过,这命早就革过一回了。意识形态领域的“执政党”,不早在汉初就由法家变成了道家吗?你现在又换成儒家,这是革谁的命?秦始皇的,还是汉高祖、窦太后的?[/FONT] [FONT=宋体] 也只能叫“参股”了。参股也不错。包括儒生进入政权机构,肯定利大于弊。可惜,儒家的“股权”却并没有保障。比方说,外戚、宦官、亲贵的势力,就往往不比 士人小。话语权也一样。皇帝愿意听你的,你就是“代天立言”;不想听,你就是“妖言惑众”。如果碰上某个“真龙天子”,著有《圣祖圣谕》之类的教材,则他 自己就是臣民的“伟大导师”,儒生也就只有“恭聆圣训”的份。这个时候,你还想解释天意,那是要小心脑袋的。[/FONT] [FONT=宋体] 何况儒家要“参股”,先得交“投名状”,那就是负责教育人民臣服于君主,并不断灌输“君贵臣贱,君为臣纲”的观念。董仲舒说得很清楚[/FONT][FONT=宋体],他们的主张,是“[/FONT][FONT=宋体]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FONT][FONT=宋体]”。可见,[/FONT][FONT=宋体]屈民,是“屈君”的前提。但,“屈民”易,“屈君”难。等到儒生伙同君主把人民压迫得没有出头之日时,再想来“屈君”,只怕就没有那么便当。要知道,儒生也是“民”。他们在君主面前,难道不也该“屈”?[/FONT] [FONT=宋体] 至于“伸天”云云,那就真是只有“天知道”,虽然样子是要做做的。再说了,强迫人民服从君主的政治,或者以此为前提的政治,能叫“宪政”吗?秋风先生这样大言不惭,难道就一点都不心虚吗?[/FONT] [FONT=黑体]三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FONT] [FONT=楷体_GB2312] ○[/FONT] [FONT=楷体_GB2312]孔夫子想不到,董仲舒做不到,儒家哪来的“宪政主义”?[/FONT] [FONT=宋体] 董仲舒未必限政,孔夫子同样也不。倒不是说他反对限政,或主张专制,而是压根儿就想不到这问题。按照秋风先生的说法,孔子之前,是既没有政府,也没有社会的。政府都没有,你限的哪家子政?这两种说法,不自相矛盾吗?[/FONT] [FONT=宋体] 我当然不同意“孔子之前无政府”,但同意孔子之时封建,秦汉以后郡县。这两个,有什么不同?封建是分权制,郡县是集权制。封建时代,天子分权予诸侯,诸侯 分权予大夫。郡县时代,地方集权于中央,中央集权于皇帝。集权,才可能有绝对权力。分权,则不可能“绝对”。权力既不绝对,又何须限制?[/FONT] [FONT=宋体] 何况按照秋风先生的观点,封建制从一开始就是“自由和宪政”的。尽管我不同意这个说法,但也认为此时专制尚未发生。既然如此,孔子怎么可能会去“抗衡”,又怎么会冒出限政的念头?难道孔子掐指一算,算出后来会有秦皇汉武?未卜先知啊?[/FONT] [FONT=宋体] 没错,诚如秋风先生所言,孔子生当封建制松动之际,君臣关系已开始变化。问题是,这关系怎么变的,又变成啥样了?就说孔子所在之国吧,是三家大夫(季孙 氏、孟孙氏、叔孙氏)专了鲁国国君的政,他们的家臣(比如阳货)则专了他们的政。这也叫“君主专制”?对不起,这叫“犯上作乱”,叫“礼坏乐崩”。[/FONT] [FONT=宋体] 正因为礼坏乐崩,才要恢复“君臣父子”的封建秩序。当然,孔子并不主张什么“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相反,在孔子看来,君对臣要 有礼,父对子要有爱。但,君仁父慈,绝不等于臣子可以不忠不孝,可以“僭越”。如果像春秋那样,八佾舞于庭,周鼎问于楚,那就“是可忍,孰不可忍”![/FONT] [FONT=宋体] 因此,孔子要高举“克己复礼”的旗帜,把“正名”看作头等大事和当务之急,坚决反对“陪臣执国命”,反对“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论语[/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季氏》)。这些话,哪有“以封建制对抗君主专制”的意思?孔子更担忧的,怕不是“君的霸道”,而是“臣的跋扈”吧![/FONT] [FONT=宋体] 那么,秦汉以前,有没有过集权和集权主义?有,但可惜是在孔子之后。地点,在秦公国;时间,在秦孝公;始作俑者,即为商鞅。商鞅变法的重要内容,就是废领 主制,行地主制;废世袭制,行任命制;废封建制,行郡县制。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把原来分散在贵族们手中的权力,集中到国君。这才成就了秦孝公的“霸 业”,秦始皇的“帝业”,也才有了要不要限政的问题。这些都是孔子以后的事,他老人家哪里想得到?[/FONT] [FONT=宋体] 孔夫子想不到,董仲舒则做不到。为什么?分权制大势已去,集权制方兴未艾。西汉初年,迫于形势,刘邦不得不折衷调和,采取“一国两制”的方针,在天子直辖 地区设郡县,畿辅之外封王侯。这就是郡县与封建并存的“郡国制”。结果,麻烦不小,动乱不断。这才有高祖的“白马之盟”,晁错的“削藩之策”。而且,直到 武帝采取“推恩之法”(分封藩王子弟以削其权),才算搞掂。[/FONT] [FONT=宋体] 显然,中央集权这事,汉初统治者“非不欲也,乃不能也”,于是成了留给武帝的“政治遗嘱”,也是他要实现的“宏图大业”。在此形势之下,董仲舒来跟汉武帝 谈分权,谈什么“君臣共治”,不是找不自在吗?就算董仲舒敢讲,汉武帝也听不进去。哈哈,你说朕不是天,是“天之子”?那正好说明大汉王朝奉天承运,政权 合法,与“限政”何干?限政?老子还正准备从宰相那里“夺权”呢![/FONT] [FONT=宋体] 众所周知,宪政并不简单的就等于限政。但没有限政,则肯定谈不上宪政。既然限政这事,孔夫子想不到,董仲舒做不到,则儒家的政治理想中,又哪来的“宪政主义”?[/FONT] [FONT=宋体] 呵呵,所谓伊人,恐怕“在水一方”啊![/FONT][FONT=宋体][/FONT][FONT=黑体]四 帝国没有董事会 [/FONT] [FONT=楷体_GB2312]○ 过去没必要,现在不允许,再加上“雇佣”逐渐变“主仆”,则所谓“儒家的限政”,请问有多少可能?[/FONT] [FONT=宋体] 实际上,秦汉以后,不要说“宪政革命”,就连“君臣共治”,也是一厢情愿。因为秦汉以后的官员,已大不同于春秋。春秋的大夫是“帮忙的”,秦汉以后则是 “打工的”。春秋的大夫,原则上世袭。他们原本君主家人,或王室旁支,或诸侯子侄,故曰“公子王孙”。他们的齐家(打理采邑)、治国(治理封国)、平天下 (辅佐王室),是“尽义务”,不是“挣薪水”。虽然也有“非世袭大夫”(孔子就是),那也是请来帮忙的(当然有酬劳),故可“合则留,不合则去”。君臣双 方,也客客气气,一方事之以忠,一方使之以礼,这才被秋风先生误认为是“契约关系”。其实,是“亲友关系”。[/FONT] [FONT=宋体] 春秋的大夫“非亲即友”,秦汉以后的官员则“非奴即仆”。当然,有过程。前期,或许尚有周代遗风,是“半友半仆”。士大夫在皇帝面前,有时还能保持一定尊 严。然而越到后来,就越是斯文扫地。明代,官员们只要一言不合,就可能被拖出午门,在众目睽睽之下扒了裤子打屁股,叫“廷杖”。清代倒是不打屁股,却规定 见了皇帝,汉族官员只能称“臣”。满族亲贵和侍从,才能称“奴才”(太监不论满汉均称“奴婢”)。这表面上看是“礼遇”,骨子里却是“歧视”。意思也很清 楚:你们汉人也想当“奴才”?你还不配![/FONT] [FONT=宋体] 当“奴才”成为资格和待遇,则君臣之间,便已是“主仆关系”。其原由,则在于从春秋到秦汉,过去的“亲友关系”,已逐渐地转变为“雇佣关系”。我们知道, 郡县制的核心是中央集权。按照这种体制,天下一统,四海一家,皇帝拥有绝对的主权和治权。唯一做不到的,是把所有的事情都管起来。这就要雇人打工(场面上 的说法,叫“给皇上当差”)。正因为是“打工”,所以不能世袭,只能任命。这就是“官员代理制”或“皇权代理制”。[/FONT] [FONT=宋体] 这些被任命的“高级打工仔”,就是各级官员。他们或供职于朝廷,或牧民于地方,但无一例外,都是“职业经理人”或“皇权代理人”。秦汉到魏晋,主要是“皇 权代理人”。其中,还不乏皇帝的铁哥们或小舅子,即“勋贵”和“外戚”。隋唐实行科举制度以后,就主要是“职业经理人”了。对于他们来说,当官,更多的是 一种职业,一个饭碗,一个脱贫致富、光宗耀祖的途径。因此,即便在初入仕途之时,尚有儒家的政治理想,也会在官场的扑腾中,逐渐让位于现实的考虑。指望他 们来抗衡皇权,可能吗?[/FONT] [FONT=宋体] 事实上也不可能,因为制度不允许。依照秦汉以来的帝国制度,皇帝好比牧场主,官员好比牧羊人,老百姓则是羊。牧场主开明,管得宽松一点,是可能的,这就是 “仁政”。牧羊人自律,不拼命薅羊毛,也是可能的,这就是“廉政”。但要说牧羊人也参加“董事会”,限制董事长的权力(限政),就不可能。羊儿们招开“股 东大会”,制定“游戏规则”,不许董事长、总经理为所欲为,还要公开账目(宪政),就更不可能。哈,帝国可没有什么“董事会”,只有“办公厅”和“办事处”,它们分别叫“朝廷”和“衙门”。朝廷和衙门里,可是没有“民意代表”的。民意代表都没有的政治,也能叫“宪政”?[/FONT] [FONT=宋体] 春秋的制度没这需要,秦汉的制度又不允许,再加上君臣关系逐渐由“雇佣”变成“主仆”,则所谓“儒家的限政”,请问有多少可能?[/FONT] [FONT=宋体] 问题是,就算当时的制度,是“皇帝授权,官员代理”,则君臣之间,也顶多不过“雇佣”,反倒有可能变成秋风先生情之所钟的“契约关系”。法家就这样主张。在他们看来,所谓“君臣”,无非“主卖官爵,臣卖智力”(《韩非子[/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外储说右下》)。只要“公买公卖”,也就“礼尚往来”,臣下何至于“为奴为仆”呢?[/FONT] [FONT=宋体] 抱歉,这就怪不得别人,只能怪儒家自己了。[/FONT] [FONT=黑体]五 系铃偏是解铃人[/FONT] [FONT=楷体_GB2312]○[/FONT] [FONT=楷体_GB2312]君为臣纲,就是逼人自宫。这就从精神上和心理上,根本杜绝了抗衡皇权的可能。[/FONT] [FONT=宋体] 把君臣从雇佣变成主仆的,是儒家吗?是。谁干的?董仲舒。董仲舒干了什么?在《春秋繁露》里提出了“三纲五常”。只不过在他那里,是三纲和五常分说。到宋 代朱熹,则开始联用。此后直到清末,都被儒家奉为道德的规范,行为的准则。因此,如果说董仲舒在历史上有什么“创造”和“奉献”,当“唯此为大”。[/FONT] [FONT=宋体] 这玩意一提出来,就从精神上和心理上,根本杜绝了儒生抗衡皇权的可能。因为三纲之首,即是“君为臣纲”。也就是说,帝国好比渔网,君是总绳(纲),臣是网眼(目)。世界上,哪有网眼抗衡总绳的?也只能总绳让你张你就张,让你闭你就闭吧?[/FONT] [FONT=宋体] 当然,也有别出心裁,另做解释的。比如韩国学者赵骏河,便认为“纲”是“模范”的意思。君为臣纲,即君为臣之模范;父为子纲,即父为子之表率;夫为妻纲,即夫为妻之榜样(赵骏河《东方伦理道德》,吉林人民出版社[/FONT]2004[FONT=宋体]年版)。呵呵,就算是吧,却不知如何运用于限政。比方说,汉武帝要穷兵黩武、扩军备战,要从宰相那里夺权,你咋办?顺着来?那就限不了政。拧着?又没拿皇上当榜样。[/FONT] [FONT=宋体] 其实“三纲”的意思十分明显,就是要服从,至少也得顺从。孝顺,孝顺,不顺,则不孝。同样,不顺,则不忠。所以,就算有个别官员要限政,要限制皇帝的绝对 权力,那也得先顺着,再慢慢想办法。但顺着顺着,没准就把自己给顺进去了。这也正是历史上虽有士大夫“试图对皇权予以控制和约束”,甚至发生激烈冲突,却 只能一退再退,最终集体沦为奴仆的原因。君为臣纲,是他们无论如何也迈不过去的坎儿啊![/FONT] [FONT=宋体] 这就是董仲舒的“功德”!汉武帝还只是摧残了司马迁的肉体,董仲舒却摧残了读书人的灵魂。而且,三纲五常的观念越是被强化,士大夫和知识界在精神上就越是阳痿。难怪“马仔”会变成“奴才”了。君为臣纲,就是逼人“自宫”嘛![/FONT] [FONT=宋体] 能够成为心理支持的,只剩下气节。这倒是孔子留下的宝贵遗产,即“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但,你有气节,我有屠刀;你的头多,我的刀快。谁硬得过谁?不要说什么“杀了我一个,自有后来人”。明成祖,不是“株十族”么?哪里只杀你一人![/FONT] [FONT=宋体] 所以,气节也不总能靠得住。更何况,即便是“武死战,文死谏”,也往往是针对具体问题。针对制度的改革,很少。能想到建立限制绝对权力的制度,就更少。因 为在这里,同样有一道迈不过去的坎儿,那就是皇权要不要维护?回答则是肯定的。因为皇权是皮,他们是毛。皮之不存,毛将焉附?那时又没有别的“皮”![/FONT] [FONT=宋体] 这就无可奈何了。尤其是,当这些“皇权代理人”形成了“既得利益集团”,就更会把皇权当命根子。想想看吧,没有了皇权,钱怎么捞,租怎么寻?因此,维护皇权,是“朝廷命官”们的第一要务。至于在野的儒生,是限不了政的。他们又不是议员,谁听他的?[/FONT] [FONT=宋体] 既然“限政”(限制皇权)只能以“维权”(维护皇权)为前提,则儒家当中那些有识之士所能做的,也顶多只是给日益加速的专制倾向,制造一点摩擦力。但这也 多半是出于“仁政理想”加“中庸之道”,比如不要“聚敛过度”,不要“与民争利”,多少也算维护了一点民权。但离“宪政主义”,则只怕还有十万八千里。[/FONT] [FONT=宋体] 何况皇权的日益膨胀,儒家原本就“与有力焉”。想当年,刘邦初登大位,尚不知如何君临天下。是叔孙通制定礼仪,让他找到了做皇帝的感觉,也让群臣“莫不振恐肃静”。此后,尊王攘夷,就一直是儒家高举的旗帜。君尊臣卑,也一直是儒家坚持的理念。好嘛,你让他黄袍加身,冠冕堂皇,又要他再脱下来,岂非“与虎谋皮”?你自己三跪九叩,匍匐在地,却要跟他讨价还价,岂非“痴人说梦”?[/FONT] [FONT=黑体]六 风物长宜放眼量[/FONT] [FONT=楷体_GB2312] ○[/FONT] [FONT=楷体_GB2312]尊孔不如崇孟;独尊儒术,不如博采众家。我们犯不着在一棵树前“守株待兔”。[/FONT] [FONT=宋体] 现在,事情已经很清楚,限制绝对权力这事,指望皇帝自觉,是一厢情愿;以气节对抗强权,是得不偿失;用忠诚换取限政,是南辕北辙。因为你越是忠,就越得 顺;越是顺,就越会助长皇权的气焰。结果是什么呢?是“风波亭”,是“袁崇焕”,是儒家“得寸”,皇权“进尺”。所有的努力,都注定是徒劳,如果他们真有 那想法的话。[/FONT] [FONT=宋体] 这当然难免让人沮丧、郁闷、苦恼、纠结,甚至愤怒。秋风先生说[/FONT][FONT=宋体]──[/FONT] [FONT=楷体_GB2312]假如中国两千年甚至五千年确实皆行专制,那就足以证明,限制、剥夺人的尊严和自由的制度最适合中国的国情、民情。这个族群只能过被人管制、奴役的生活,不可能过有尊严和自由的生活,因为,从历史看,他们没有这种意向,也没有养成这样的技艺。[/FONT] [FONT=宋体] 这个反问有道理,我完全赞成,而且也不难回答。[/FONT] [FONT=宋体] 第一,中国并非“两千年甚至五千年皆行专制”。战国之前就不是,或基本不是。秦汉以后,也不都是,只不过总体倾向,是“由集权而专制,由专制而独裁”。但 即便专制独裁如明清,也不是天天专制,事事独裁。松动之处有,开明之时有,可圈可点之事,也有。这里面的情况一言难尽,原因也错综复杂,很需要慢慢梳理。 不过可以肯定,对于愈演愈烈的专制独裁倾向,儒家是既“有所阻拦”,也“推波助澜”,可谓“功过参半”。何况儒家也有先后,有派别,并非“铁板一块”,岂 能一概而论?[/FONT] [FONT=宋体] 第二,中国人也不是没有,或不曾有过“尊严和自由的意向”。这种意向,我们从来就有。儒家有,诸家也有;孔子有,孟子更有。而且在我看来,后者比前者还更 强烈。比如自由,是儒家讲得多,还是道家讲得多?比如平等,是儒家讲得多,还是墨家讲得多?再比如尊严,是孔子讲得透彻,还是孟子讲得到位?只要不带偏 见,就能得出客观的结论。甚至就连秋风先生不喜欢的法家,只怕也非一无是处,毫无可取啊![/FONT] [FONT=宋体] 因此我的主张,是尊孔不如崇孟;独尊儒术,不如博采众家。发掘中国历史中“向上的传统”,无疑是对的。但不必“一叶障目”,只在儒家这一棵树前“守株待兔”。我们应该放眼整个中华传统,尤其要注意发掘那些“因为理论和激情的遮蔽,而被人们有意无意地忽略了”的“非儒家传统”。那可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在那里是可以大有作为的。[/FONT] [FONT=宋体] 第三,至于有没有“养成这样的技艺”,倒是一个真问题,也是一个大问题,还是一个大难题。道理很简单,如果说“没有”,就意味着我们这个族群,只配过“被 人管制、奴役的生活”;或者虽有“尊严和自由的意向”,却其实不能实现,甚至也从未实现。这当然不是事实,也逻辑不通。一个“只配被人管制、奴役的”民 族,是创造不出伟大文明的。同样,如果说这套技艺,我们不但拥有,而且完美,那么,为什么越到后来,就越是专制,越是独裁?这又讲不通。再说了,如果当真 先前什么都好,那么,回到三皇五帝、唐宗宋祖即可,搞什么变革呢?辛亥革命、五四运动等等,岂非多余,而且有害?[/FONT] [FONT=宋体] 对此,我个人不成熟的看法是:“创造自由生活”和“构建良好制度”的技艺,我们从来就有,而且很早就有,甚至堪称“身怀绝技”。但也正因为如此,就难免有 缺陷,难免出问题,也难免在遭遇西方文明,建设现代文明之时,进退失据,左右为难。因此,很需要理性对待,科学分析,需要客观公正地是其是,非其非。在此 前提下,我同意秋风先生“新生转进”的说法,并认为果能如此,我们民族将对人类文明再次做出重大贡献。[/FONT] [FONT=宋体] 不过这事说来话长,还是从长计议,且听下回分解吧![/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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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易中天 - 儒家的限政只能是徒劳(再与秋风先生商榷)附: 秋风:儒家一直都想限制绝对权力敬答袁伟时老师 经由对中国古典经、史之研究,我对中国历史初步形成了一个新的认知框架:孔子以来,具有道德理想主义精神的儒家士大夫群体是抗衡专制的宪政主义力量。透过董仲舒的天道宪政主义规划,儒家构建了士大夫与皇权共治的体制,它在一定程度上带有宪政主义性质,并一直持续到清末。 这样的看法反乎百年来的历史常识,自然引来一些争议。尤其是我十分尊敬的袁伟时老师,对我多次耳提面命。近日并专门撰文,对我的看法系统提出批评。袁老师的批评促使我检讨自己的观点。本文拟以求真态度,回应袁老师的批评,这是对袁老师最大的尊重。 首先我想说明,谈论“中国古代”、“传统中国”如何,过于笼统。自尧、舜以降近五千年间,中国的治理秩序经历了几番巨大变化。其间至少形成了两个相 反的传统:周制传统与秦制传统。两者的区别不仅体现于治理架构、社会结构,也体现于人的心智和宗教、伦理观念。秦以后的中国历史演变,基本上就是这两种传 统以不同比例搭配、组合的结果。总体上说,周制传统代表着自由的、宪政的传统,儒家则在坚守这个传统。 有可信文字记载的尧舜时代至春秋,中国治理架构为封建制,而儒家的宪政主义正来自于对封建制的宪政主义的记忆和重申。 士大夫一直试图对皇权予以控制和约束,两者之间经常发生分歧乃至激烈冲突。这段历史之封建性质,本系常识。只是在过去百年间,因西方历史理论之引入而陷入混乱。但最近一二十年,史学界已重归中国经、史常识,以“封建”来界定那两千年历史。袁老师也接受这一点。 尽管如此,受制于中西历史演进截然不同的先入之见,很多学者以今释古,反复强调周代的“封建”在性质上不同于欧洲的Feudalism。这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理由是,周的封建乃是“宗法封建”,家族吞噬了个人,因而根本没有宪政的元素。 看来,准确理解周代封建的关键,在于准确理解宗法。自汉代以来,人们就经常犯一个错误,拿汉初开始出现的家族制度想象周代的宗法制。今人更容易以明清时代的宗族、家族制度想象周代的宗法制度。王国维先生的名篇《殷周制度论》,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这样的疏误。 然而,周代宗法制极大地不同于后世的宗族制度。去古不远的汉儒结集之《白虎通义》,对此说得非常清楚:“宗,尊也。族者,凑也,聚也,谓恩爱相流凑也。”“宗”和“族”的指向是正好相反的,“宗法”之要旨乃在于以君臣之义,切断血缘关系。 此即周公制礼的伟大意义所在。周人初为天下共主,武王之兄弟因不满周公摄政,策动殷遗民叛乱,是为“三监之乱”。周公心灵所受之冲击可想而知,故在 平定叛乱之后,即制礼变法,推动“亲亲”向“尊尊”之转变。也即,将叔侄、兄弟等血亲关系予以“陌生化”,透过订立书面策命文书的方式,转化为上下尊卑之 君臣关系。 因而,周人宗法之基本原理为:“别子为祖,继别为宗”。举例来说,某周王驾崩,其三子中一子继嗣王位,另外两子必须与老王、新王切断亲属关系,此所 谓“族人不得以其戚戚君”:这两个儿子不得以新王之兄弟自居,因他们现在是新王之臣;他们也无权立父亲之庙,这是新王的特权。他们只能另立一宗,自“别” 于原来的兄弟。 宗法制的要旨正在于“别”,让君摆脱血亲关系之束缚,以公共意义上的君臣关系替代血缘意义上的叔侄、兄弟关系。这是周人最为伟大的治理智慧,也是中 国文明的一次巨大跃迁。由此,周人才得以突破亲缘关系的局限性,构建出以契约性君臣关系为枢纽的理性的治理架构,从而大幅扩大了治理的地理范围。 这个意义上宗法制的实现,有赖于君臣关系的契约化。 1 此封建就是彼封建 “宗法”之要旨乃在于以君臣之义,切断血缘关系。此即周公制礼的伟大意义所在 有可信文字记载的尧舜时代至春秋,中国治理架构为封建制,而儒家的宪政主义正来自于对封建制的宪政主义的记忆和重申。 这段历史之封建性质,本系常识。只是在过去百年间,因西方历史理论之引入而陷入混乱。但最近一二十年,史学界已重归中国经、史常识,以“封建”来界定那两千年历史。袁老师也接受这一点。 尽管如此,受制于中西历史演进截然不同的先入之见,很多学者以今释古,反复强调周代的“封建”在性质上不同于欧洲的Feudalism。这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理由是,周的封建乃是“宗法封建”,家族吞噬了个人,因而根本没有宪政的元素。 看来,准确理解周代封建的关键,在于准确理解宗法。自汉代以来,人们就经常犯一个错误,拿汉初开始出现的家族制度想象周代的宗法制。今人更容易以明清时代的宗族、家族制度想象周代的宗法制度。王国维先生的名篇《殷周制度论》,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这样的疏误。 然而,周代宗法制极大地不同于后世的宗族制度。去古不远的汉儒结集之《白虎通义》,对此说得非常清楚:“宗,尊也。族者,凑也,聚也,谓恩爱相流凑也。”“宗”和“族”的指向是正好相反的,“宗法”之要旨乃在于以君臣之义,切断血缘关系。 此即周公制礼的伟大意义所在。周人初为天下共主,武王之兄弟因不满周公摄政,策动殷遗民叛乱,是为“三监之乱”。周公心灵所受之冲击可想而知,故在 平定叛乱之后,即制礼变法,推动“亲亲”向“尊尊”之转变。也即,将叔侄、兄弟等血亲关系予以“陌生化”,透过订立书面策命文书的方式,转化为上下尊卑之 君臣关系。 因而,周人宗法之基本原理为:“别子为祖,继别为宗”。举例来说,某周王驾崩,其三子中一子继嗣王位,另外两子必须与老王、新王切断亲属关系,此所 谓“族人不得以其戚戚君”:这两个儿子不得以新王之兄弟自居,因他们现在是新王之臣;他们也无权立父亲之庙,这是新王的特权。他们只能另立一宗,自“别” 于原来的兄弟。 宗法制的要旨正在于“别”,让君摆脱血亲关系之束缚,以公共意义上的君臣关系替代血缘意义上的叔侄、兄弟关系。这是周人最为伟大的治理智慧,也是中 国文明的一次巨大跃迁。由此,周人才得以突破亲缘关系的局限性,构建出以契约性君臣关系为枢纽的理性的治理架构,从而大幅扩大了治理的地理范围。 这个意义上宗法制的实现,有赖于君臣关系的契约化。2 封建君臣关系的契约性 周代的“尊尊”也即君臣关系,完全不同于秦制下的君臣关系。假如君没有履行对臣的义务,损害了臣的权益,臣可以解除君臣契约,与他人订立君臣契约 我主张周的封建的君臣关系的契约性,当然引起更大争论。但是,若以社会科学的视野仔细阅读古典文献,尤其是“五经”中之《尚书》、《诗经》、《春秋》三传,以及《国语》,就可以发现,这一论断是可以成立的。 周公实现了从“亲亲”向“尊尊”之转化,不过,周代的“尊尊”也即君臣关系,完全不同于秦制下的君臣关系。周制的封建的君臣关系乃是一种契约性关 系。君臣订约,一般被称为“策名委质”,周王与诸侯建立关系的过程则被称为“策命”。订约过程的核心是在宗庙中宣读一份确立双方权利-义务的文书。《尚 书》所收《微子之命》、《蔡仲之命》、《康诰》,及后面几篇冠以“命”的文献,就是君臣订约的文书。《诗经》若干诗篇也记载了策命之辞。 这样的策名、策命仪式十分接近于欧洲封建时代的“臣服礼”。经由这一仪式,一个人获得臣的“名”或“分”,也即权利,比如,受封某个爵位、职位,伴 之以某块土地、各种车服、礼器。同时,臣也被施加了某种“职”,也即义务。这份契约文书,对于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至关重要,所以,双方会认真保存这份文 书。周人,起码是贵族,每人都手持着表明自己身份的契约文书。当时的“史”的主要功能,就是保存、解释这类文书。 君臣关系的契约性决定了君臣权利-义务的相互性。不错,君臣双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因而,权利-义务是不对等的。尽管如此,双方的权利-义务是相互 的。也就是说,双方都享有一定权利,但享有权利的前提是履行对对方的义务。这就是“礼尚往来”的初始含义:“往”就是自己承担对对方的义务,“来”就是对 方承担对自己的义务。 君臣关系的相互性也决定了一个基本伦理原则:“君臣以义而合”。《左传昭公十三年》记载了春秋时代一句谚语:“臣一主二”,晋儒杜预注:“言一臣 必有二主,道不合,得去事他国”。也就是说,假如君没有履行对臣的义务,损害了臣的权益,臣可以解除君臣契约,与他人订立君臣契约。 在这样的君臣关系中,双方就不是绝对的上下尊卑关系,而具有伙伴、朋友的性质。《尚书》、《诗经》等文献表明,周王明确地将诸侯称为“友”、 “朋”。每个君与他的臣组成一个共同体,他们就本共同体的重大事务进行共同决策,包括决定继嗣之君。君乃是透过“选建明德”的方式,从合乎继嗣资格的人中 选择。通常,老君临死之前,会从几个儿子中提名一个为新君人选未必为嫡长子。当时并不存在制度上的嫡长子继承制。这个人必须获得臣的多数同意。此中道 理非常简单:诸臣如果不同意,不参加继嗣仪式,不与新君订立君臣契约,新君就不成其为君。 古典文献的记载也表明,在迁国、战争等重大事务上,“国人”都可参与决策。因此,封建的治理带有贵族共和的性质。 3 礼治的性质:礼是习惯法 礼保证臣可以对君主张自己的权利,包括解除君臣关系,使用个人拥有的武力予以回击,或者实施报复。比起秦制的“法制”,更接近于现代的法治 君臣关系的契约性质也就决定了,封建的治理高度地依赖规则,这个规则体系就是“礼”。周的封建的治理秩序就是礼治秩序。 说到礼治,很多人马上想到“吃人的”礼教。这种文学化的表达方式源于对礼的性质及礼、刑关系的无知。 就其性质而言,礼是习惯法,其来源有二:漫长历史过程中形成的习俗,以及历代先王针对具体问题,比如策命诸侯而零星制作的诰命这样的诰命当然是在礼制的整体框架内制作的,它们构成具有普遍而永恒之约束力的“先例”。 这两类规则之自动与强制执行就形成封建的“礼治”。礼治具有两个非常明显的特征:第一,规则无所不在,人的一切活动都在礼的约束之下,不管现在有没 有具体的规则;第二,规则约束所有人,不论其处于何种位置。在君臣关系中,它同时约束君与臣,周王、诸侯等各个层级的君都在礼的约束之下。在礼治秩序中, 君臣的权利-义务尽管不对等,礼却平等地约束君臣。君如果违犯了君臣契约,礼保证臣可以对君主张自己的权利,包括解除君臣关系,使用个人拥有的武力予以回 击,或者实施报复。 很多人对“刑不上大夫”望文生义,认为这句话表明封建贵族享有法律豁免权。但《左传》记载了作为臣的大夫,诉讼作为君的诸侯,而君被判决败诉的案件。至于大夫被诉,败诉而遭受刑罚的故事,所在多有。“刑不上大夫”的意思只是说,大夫违礼,其行刑地点比较隐秘而已。 凡此种种都表明,周代的礼,就是欧洲封建时代的“法(law)”。它不是出自于君王的意志,而是自发形成的,且约束所有人。以此类规则支持的礼治,比起秦制的“法制”,更接近于现代的法治。 4 封建的自由 周代的刚健的君子是中国人永远的典范,孔子就是这样的君子 君臣关系的契约性,权利义务的相互性,以及礼治下的平等,这几个制度足以让我们说,封建时代的人们是自由的。 不用引太多例证,孔子本人的经历就已经清楚地证明封建的自由:孔子可以自由地收集秘藏于故府的文献,可以自由地收徒办学,可以与君解除契约而另投新君,可以在各国自由流动。这是当时的国人们都享有的自由。 也正是这种封建的自由催生了春秋后期到战国的百家争鸣。很多人把战国时代的自由归因于集中的权威的解体。这是偏颇的。战国时代人们所享有的自由是封 建的自由。这种自由,从尧舜时代就存在,在西周时代也存在。战国时代,虽然封建制已崩溃,王权制已出现,但东方各国的封建传统十分深厚,而新兴的王权与官 僚体系还没有掌握人身与思想控制术,所以,这段时期的东方各国,类似于欧洲十七八世纪的“开明专制”。 正是这种封建的自由状态,塑造了周代的“君子心智”,君子们形成了“君子人格”,也表现出“君子风度”欧洲的骑士风度、英美的绅士风度,就是周代君子风度的对应物。 周代的刚健的君子是中国人永远的典范,孔子就是这样的君子。 5 孔子主张:以封建制对抗君主专制 封建的礼确实具有不平等的一面。孔子透过引入“仁”的概念,让礼所保障的自由和尊严平等地覆盖所有人,起码具有这样的潜能 人们普遍承认,“礼”、“仁”两个字可概括孔子基本思想。但这两个字究竟是什么含义? 孔子的核心政治主张是“复礼”,其用意是回归封建,而孔子心目中的封建制的核心原理,就是“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孔子生当封建制松动之际,君 臣关系已开始变化,趋向于尊卑森严的命令-服从关系。在这种关系中,臣只有义务而无权利,君只有权利而无义务,因而,君有权力,而臣无尊严和自由。孔子主 张复礼,就是要回归君臣权利-义务之相互性,为臣民的自由和尊严张目。 在孔子那里,“仁”的含义很多,但最基础的含义是人们平等地相互对待。《中庸》之“仁者,人也”最简洁地概括了这一基础性含义。汉儒郑玄注曰:“人 也,读如‘相人偶’之人,以人意向存问之言。”用现在的话说:人们相互把对方当成人来对待,而且当成和自己相同的人来对待。这就是平等,人格之平等。 袁老师说,这句话后面还有“亲亲为大”。诚然。但是,“大”的意思只是说,在亲属关系中,人们可以直观地感受、体悟到仁,也可以在这种关系中训练仁 的美德。尽管如此,经由孔子的其他论述可以看出,仁决不限于血亲关系,它由内向外,由近及远,由亲属、熟人推及于陌生人,最终实现“天下一家”。 当然,在孔子那里,仁为礼之本。由此,古典的礼获得了现代的生命。封建的礼确实具有不平等的一面。孔子透过引入“仁”的概念,让礼所保障的自由和尊严平等地覆盖所有人,起码具有这样的潜能。这样,经由孔子,中国历史上出现了人人当平等地享有自由和尊严的现代观念。 袁老师引用孔子杀少正卯的故事来说明礼之不公正和孔子之不容异己。但很多学者通过对此一故事记述源流的文本分析已证明,它出自荀子的编造。 袁老师还引用了“攻乎异端,斯害也已”,说明孔子具有思想专制倾向。关于这句话的含义,汉儒、宋儒众说纷纭。总结起来,不外乎下面几种理解:第一 种,攻伐、批评异端是对自己有害的,因为这会浪费宝贵的精力、时间。第二种,研究他技、小道而遗忘大道对自己有害。第三种,把“已”释为“终结”,意思 是,对不同的看法进行研究、取舍,分歧之害也就不复存在了。总之,不管取哪种解释,都无讨伐异端之意。尤其重要的是,在古典语文中,“异端”一词没有后世 所说“宗教异端”之义,这是欧洲基督教才具有的理念。6 孔子开创了“公民”社会 秦制,一种几乎处处与周的封建制相反的制度。儒生天然反秦制 我还提出过一个看法:孔子创造了民间教育,据此创造了“社会”。袁老师对此提出批评。 我的回答是,首先,封建时代没有后世的“学”。袁老师举子产毁乡校之“乡校”,但子产后来就解释说:“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由此可以 看出,这种场所不是学校,而是某种公众集会之所,乡射礼、乡饮酒礼恐怕也都在这里进行,大约相当于欧洲古典时代的“广场”。封建时代的贵族子弟也确实接受 教育,但按照古典文献的记载,此种教育通常由“瞽师”教以“乐”,所谓瞽师,是通过口耳相传记诵着诗、乐的盲人。 因此,我们所熟知的“学”乃是孔子创造的。孔子整理六经,用以教授子弟,这些子弟多为庶民。孔子与弟子组成的社团系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民间社团,是“公民”社会的滥觞。 这听起来有点突兀。重要的是理解,封建时代,没有政府、社会之分。人们生活在紧密的共同体内,这个共同体的治理是混融的。即如欧洲封建时代,根本没有所谓公法、私法之别,由封建的法律体系演变而来的英美法律体系,至今依然有这个特征。 封建制崩溃之后,人们从这一混融的封建共同体中游离出来,才出现了政府与社会之分。而从时间上看,政府首先形成。这就是孔子时代已见雏形、战国时代成熟的王权制政府。社会的形成则要缓慢得多并非有人就有社会,人们必得通过某种制度联结成为团体,才有社会。 孔子组织的师徒共同体就是中国第一个现代社团。这是一个陌生人组成、存在于政府之外的社团。这群人不是官员,但他们关心公共事务。“君子”的含义因 此发生了根本变化:封建时代,君子指贵族,现在则指不是贵族,但具有知识、德行,而又心系天下的人。他们是名副其实的“公”民。孔子创造了中国的公民社 会。孔子以后,儒生组成的公民社团就成为制度变迁的主要推动力量。 战国时代,各国混战不已,秦国最终胜出,并建立了秦制,一种几乎处处与周的封建制相反的制度。儒生所受教育以孔子整理之“五经”为本,“五经”所承载者恰为封建的制度与精神,因而儒生天然反秦制。 7 共治体制:宪政性质,但有重大缺陷 共治体制的基本框架确实是皇权制,儒家士大夫对皇权有所妥协,但也有所抗衡,限制了皇权的暴虐 秦以后的中国历史就是抱持着复封建之理想的儒生反对秦制的历史。这种反抗不仅体现在气节之类的精神与王道、仁政等理念上,更体现在制度上,这就是士 大夫与皇权共治体制。余英时先生在《朱熹的历史世界》中,阐述了宋代儒者追求“共治”的努力。笔者将这一概念予以扩展,并认为,董仲舒所策动的汉武帝时代及以后的“复古更化”,就是一场宪政主义革命,其结果则是建立了“共治体制”。 董仲舒非常简练地描述了汉儒所向往的治理结构:“以人随君,以君随天”,“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万民确实应当服从君王,这是维持秩序之所必需。但是,君王决不是最高的,君王之上有天。秦始皇相信自己就是天。儒者则宣告,皇帝不是天,不过是“天之子”,他必须服从天。更为重要的是,天意只有儒者能够理解,也只有儒者有能力提出政策方案,对上天的意见作出正确的回应。 由此,儒者就打通了进入治理架构的通道,从而对秦制发动了一次根本性改造。皇权退让,儒家士大夫进入治理架构内,汉承袭自秦的治理架构发生了相当重 大的变化,而转换成为皇权与士大夫“共治”体制。大体上,从董仲舒-汉武帝时代到晚清,正常状态下的治理架构均为“共治体制”,尽管士大夫分享权威的程度 不等,其间也发生过重大的波折、变化。 这一共治体制的哲学表达是道统、学统高于政统,而在治理架构上,共治至少体现为三个互相关联的面相: 第一,借助于独尊儒术的制度安排,接受过儒家教育的士人大规模进入政府,逐渐改变了秦制以文法吏为主体的政府形态,而建立起钱穆先生所说的“士人政 府”。儒家士大夫具有明确而强烈的道德和政治主体性意识,他们组成的士人政府与皇权间出现了微妙的分立。士大夫一直试图对皇权予以控制和约束,两者之间经 常发生分歧乃至激烈冲突。 第二,借助于儒术的权威和进入政府获得的资源控制权,儒生共同体也在社会中开始树立治理的权威。儒生通过讲学等方式结成一个既有地方性,也有全国性 的社团。同时,儒家士大夫构造了家族等社会自主治理组织。重要的是,皇权也承认儒家所代表的社会自主治理组织拥有一定的自治权利,由此才有了人们今天经常 提及的“皇权不下县”。 第三,西汉中期以后,也出现了刑治与礼俗之治共同治理的格局。秦制是单纯的“刑治”,政府管理社会的唯一规则体系是刑律,执行刑律的主体是文法吏, 这样的刑治体系类似于现代的警察国家体制。儒家深度进入社会治理架构后,封建的礼治部分恢复,演化为基层社会的“礼俗”之治。礼俗中渗透着儒家精神,其生 成者、执行者也主要是社会中的“儒家绅士”。这样的礼俗之治是社会自主治理之本,官府主导的刑治则退缩到较为狭小的范围中。 由此可以看出,共治体制的基本框架确实是皇权制,但儒生进入,形成了汉宣帝所说的“霸、王道杂之”。皇权是霸道,儒家士大夫代表王道。儒家士大夫对 皇权有所妥协,但也有所抗衡,限制了皇权的暴虐。因此,相对于秦制的皇权绝对专制,共治体制具有一定程度的宪政性质。过去两千年,中国文明之所以还保持了 一定活力,就是因为,儒家对秦制有所抗衡与驯服。 当然,我绝不认为这个共治体制是完美的。它确实存在重大缺陷,因而也就难免“治乱循环”。具有道德理想主义的儒家士大夫也清楚地知道此一制度的内在 缺陷,并苦苦寻找解决方案而不得。十九世纪末,当他们接触到西方现代制度之后,相当欣喜,而对此采取积极学习态度,因为,儒家向来就具有限制绝对权力的意 向和精神。 8 这才是中国传统、中国精神 中国人向来都在追求尊严和自由的生活与文明、理性的制度,并取得了相当成就,这样的中国传统构成今天中国人走向优良治理的出发点 儒家追求人自由与尊严的精神,及其所创造的制度,构成了真正的中国传统,一种值得今人珍惜、思考、发展的传统。 中国历史中也存在第二种典范,即法家的物质主义理念,及其所支持的秦之皇权专制。“霸、王道杂之”,这两种传统始终交织、纠缠在一起。因此,中国两 千年历史也就呈现出十分明显的双面性:有时很混乱,有时很清明;有时很残酷,有时很理性;人民好像是自由的,转眼间他们又毫无尊严可言。这样的双面性可由 共治体制得到完满解释。 一百多年前,震惊于西方的现代景象,焦虑而不免焦躁的人们为着论证变革的紧迫性,更多凸显中西之不同,为此而刻意凸显霸道之主导性,如谭嗣同所说: “二千年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这一说法影响深远,主宰了此后百年国人的历史认知。袁老师对我的批评,自有百年知识传统支持。 但在我看来,这看法终究不是理性的、客观的,不可取。因为,这样的认知完全有可能取消变革的任何可能性:假如中国两千年甚至五千年确实皆行专制,那 就足以证明,限制、剥夺人的尊严和自由的制度最适合中国的国情、民情。这个族群只能过被人管制、奴役的生活,不可能过有尊严和自由的生活,因为,从历史 看,他们没有这种意向,也没有养成这样的技艺。 对中国历史更客观的认知,有助于打破这一迷信。为此,我着意于发掘中国历史中儒家所代表的向上的传统。这是客观存在的历史事实,只不过因为理论和激 情的遮蔽,而被人们有意无意地忽略了。这一传统至少表明,中国人向来都在追求尊严和自由的生活与文明、理性的制度,并取得了相当成就,因而也积累了自由生 活的技艺和构建优良制度的技艺。在这一点上,中国人与其他族群没有区别,并且,因为历史漫长而多有曲折,显得更坚韧、执著。这正是最为可贵的中国精神。 这样的中国传统构成今天中国人走向优良治理的出发点。这传统不是死的,而是活的:在传统保存较为完整的东南沿海地区,社会自治相当发达。这就是优良治理的基础。透过这活生生的传统,可以深入理解西学的精髓;当然,透过西学,我们可以探究传统的限度及其“新生转进”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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