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生活信息关于房子lease 问题请教
在加拿大
我们是老lease,4月份决定6月一号搬家,刚好一朋友可以接手房子,5月份初告诉房东要转租,朋友添信用调查表,中间折腾了很久,房东要co-signature啥的(朋友是拿工签,理论上是不需要co-signer的,有工作,但工签今年12月底到期),最后,折腾到5月28号,租房管理公司才给我们消息说是可以和朋友签lease了,但是27号的时候朋友等不及了已经签了另一家。后来租房管理公司说,只要我们付6月份房租,可以6月底就结束lease,并要了我们的新地址说是要给我们寄封结束lease的信。我们同意了,并按着他们的要求把房屋转租的广告都撤下来了,管理员5月30号就开始带人看房子了(新lease贵了40刀)...6月份搬好家,我们打电话给原来租房公司,问什么时候把终止lease的信寄过来,没有想到那人当场反悔,说是要等房子租出去的时候才能把这封信寄给我们,而且透漏的意思是如果房子没有租出去,我们要继续付7月份的房租。我们无法直接联系上房东,6月9号寄出去挂号信,请房东尽快把终止lease的信发给我们,到现在已经10天过去了,房东没有任何反应. 6月18号,打扫好卫生,正式把钥匙交还给了管理员,管理员透漏,这个房子还没有租出去,而且也说,如果7月1号没有租出去,7月份的房租很有可能还需要我们承担...我们现在想知道,7月份的房租要我们继续承担是否合理,是不是再房子没有租出去前房租都要我们来承担?我们现在更担心的是,5月底只是口头上租房公司的人答应结束6月底结束lease,当时的说法是随后就会把终止lease的信寄给我们,现在的说法已经是变成把房子租出去了才给我们终止lease的信,如果房子一直租不出去,他们会一直要求要求我们负责房租现在是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如果我们找人来接lease,是按照原来的价格还是新的价格啊求帮组啊
评论
理论上面是提前3个月通知不续约。作为房东也应该写信给你进行确认的。房东也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你同意续签。你这情况不行就打官司pk贝,尽量收集证据,呵呵。
评论
A brave new world 理论上面是提前3个月通知不续约。作为房东也应该写信给你进行确认的。房东也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你同意续签。你这情况不行就打官司pk贝,尽量收集证据,呵呵。点击展开...4月初的时候房东有发信问是否续租,不续租的话要一个月之内告诉她,我们当时为了让朋友可以继续享受老lease的价格,就没有通知房东,哎
评论
你朋友续租和你通知停止合同有一毛钱关系阿,乱来的。。。。。。艾
评论
A brave new world 你朋友续租和你通知停止合同有一毛钱关系阿,乱来的。。。。。。艾点击展开...以为我们6月底停止合同,7月份我朋友就要用新的贵得价格了,原来不是这样啊
评论
看了半天,原来lease到哪天结束?你的意思是lease没到期就搬走了?
评论
4月初你不回复房东,就等同于你愿意合同自动延期一年。这样看来,就是你想在租约到期前搬家。试试和房东再说说,真打走官司,你赢的可能性感觉不大。4月初的时候房东有发信问是否续租,不续租的话要一个月之内告诉她,我们当时为了让朋友可以继续享受老lease的价格,就没有通知房东,哎点击展开...
评论
fieldmarshal 说:理论上面是提前3个月通知不续约。作为房东也应该写信给你进行确认的。房东也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你同意续签。你这情况不行就打官司pk贝,尽量收集证据,呵呵。点击展开...这个提前3个月只能是到期前3个月吧,如果离合同结束日超出3个月以上的,想搬走,要不房东同意终止,要不转租合同,lz的情况应该算默认自动延长一年,在找到下任房客前,恐怕还是要付房租,房租应该以旧价格算,因为新价格是与新房客签的,而且在自动延长一年时房东没有提出涨租,所以房租还是以旧的为主,不知道我的理解对不对
评论
就是因为人有梦想,所以我们会相信,有一天,黑白种族隔离政策会结束,有一天,柏林墙会倒塌。有一天,人类会在月球上漫步。所以我们永远不应该怀疑,一小群有梦想而又肯为梦想付出的人,是有能力该变这个世界的。 赏 2014-06-20#9 213 $0.00 楼主,你目前很理亏,打官司基本没有赢得可能。1. 你没说不续签的。也许你已经自动续了下一年了。搞不好,得继续付一年多的租金(最坏可能).什么时候LEASE到期?现在给不续签的信还来得及吗?2. 口头答应的也信啊,同意你付6月的房租后搬走,如果没有书面材料,等于白说.如果还剩好多个月,贴些钱给下家,也许可以很快转租出去.
评论
去咨询过房屋委员会了,法律上讲我们要继续付房租的。这个事情是我们没有做好,但是房东如果继续720刀找租客,就必须在终止我们合同的前提下,否则只能继续用683找租客,这样我们才有义务继续付房租。希望其他朋友遇到类似的情况注意下啊,吸取我们的经验
评论
常有很多客人问:租到房后,我要提前搬走,我不要押金了,是不是就可以说走就走?答案:不行。而且有的是你找到接着租的租客也不可以,除非屋主认可下任租客。通过代理租的,如果转租给下任租客,很可能还有文件处理费。
评论
这个正解。去咨询过房屋委员会了,法律上讲我们要继续付房租的。这个事情是我们没有做好,但是房东如果继续720刀找租客,就必须在终止我们合同的前提下,否则只能继续用683找租客,这样我们才有义务继续付房租。希望其他朋友遇到类似的情况注意下啊,吸取我们的经验点击展开...
·中文新闻 澳大利亚反犹太主义:新南威尔士州警方称 Woollahra 破坏行为“
·中文新闻 出于福利考虑,医院取消了见习妇产科医生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