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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世界小事,不如关心自己和女儿大事。 赏 2014-12-05#2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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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记了大体是介绍哈耶克的,都是长篇大论。这个人在中国数学界是一个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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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世界小事,不如关心自己和女儿大事。 赏 2014-12-05#5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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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0 $0.00 本文章于2005-7-20发布 累计浏览2851次 哈耶克批判的前提性准备 邓正来 《规则·秩序·无知:关于哈耶克自由主义的研究》收录了我近八年来为了研究人类社会秩序的型构及其正当性而撰写的有关哈耶克自由主义理论──亦即以苏格兰道德哲学为基础的古典自由主义在当代的典型代表──的十一篇研究性文字。这十一篇研究性文字乃是我在对哈耶克自由主义进行批判之前所做的八年作业。早在一九八七至一九八八年,哈耶克思想已通过一些域外学者的引介而在中国学界颇具影响。那时我已开始阅读哈耶克的《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IndividualismandEconomicOrder)一书,此后又断断续续地研读了他的一些论著,但没有进行专门的研究。我真正下决心研究哈耶克的自由主义理论大概是在一九九四年下半年。在翻译哈耶克的名著《自由秩序原理》(TheConstitutionofLiberty)的过程中,我研读了他的绝大多数论著和一些重要的二手研究文献,并在此基础上展开了哈耶克自由主义的专门研究。为了能够潜心研究哈耶克的自由主义理论,我从一九九八年开始婉言谢绝了各种学术活动,只是在永远的“未名斋”中静静地享受阅读、思考和翻译带给我的心智挑战。当然,我也从偶尔与好友的交流中获得了许多启发和激励。在整个八年的岁月中,我先后翻译了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上下卷(三联书店一九九七年版)、《法律、立法与自由》三卷本(主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二○○○年版)、《哈耶克论文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二○○一年版)和《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三联书店二○○二年版)。在进行这项大约二百万言的“研究性”翻译作业的同时,我还撰写了八篇专门性的长文:《哈耶克方法论个人主义》、《哈耶克社会理论的研究》、《知与无知的知识观:哈耶克社会理论的再研究》、《法律与立法的二元观:哈耶克法律理论的研究》、《普通法法治国的建构:哈耶克法律理论的再研究》、《普通法法治国的建构过程:哈耶克法律理论研究的补论》、《“社会正义”的拟人化谬误及其危害:哈耶克正义理论的研究》、《关于哈耶克理论脉络的若干评注》,以及与研究哈耶克自由主义相关的三篇评论文字。或许因为与当下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或社会转型的推进有着某种“经验性”的关联,哈耶克有关自由市场的思想在当下的中国学界重新占据了相当重要的地位。但是,我着手研究哈耶克自由主义的那几年,却是他的影响在中国学界大大减退的年代,一些论者甚至宣称哈耶克的自由主义对中国已失去了意义。在这个意义上讲,我为什么在这样的背景下投入如此之多的精力去研究哈耶克的自由主义,自然也就成了一个有必要给出解释的问题了。显而易见,这个问题不可能简单地通过个人研究自由或个人知识兴趣予以充分解释的,它还涉及研究者对哈耶克自由主义的时代意义的理解。因此,惟有把这个问题置于我们所置身于其间的时代场景的变化和学术趋向之中,方能凸显出它所具有的意义。的确,一方面,由于苏联和东欧的解体及体制转轨,哈耶克的自由主义对建构论唯理主义的尖锐批判和对法治下的个人自由及自生自发秩序的主张得到了某种经验性的证明,进而在西方国家和东欧诸国重新赢得了一席支配性地位:“一九八九年苏联帝国社会主义暴政的终结,也许是在他的人生旅途尽头最值得他欣慰的事情,而且许多东欧国家的知识分子自发地成立了各种‘哈耶克俱乐部’和‘哈耶克协会’。他们找不到比他更好的镇山之主了”(《通往奴役之路》“导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一九九七年版,7页);但另一方面,哈耶克的自由主义又因为以意识形态为标识的冷战的结束而失去了曾经使他的理论话语得以型构的某种重要的对立性参照系,甚至它的“存在性基础”都在各种后现代论述的质疑或询问中仿佛被颠覆掉了。这种由现代性的延续和后现代论述的质疑构成的“复合性”时代无疑是一种极为复杂的境况。依我个人的观点,哈耶克的自由主义也正是在此境况中获得了它所具有的新的意义,因为它在现代性持续渗透与后现代论述询问甚或解构这一复杂重叠的过程中开放出了一系列我们必须回过头去追问和反思的理论问题。在哈耶克自由主义所开放出来的一系列问题当中,这一问题是基本的:“自由主义在其对立性的参照系或极权暴政国家趋于消失的境况中还具有何种意义?”实际上,这个问题已引起中国学界相当多的关注。然而,不无遗憾的是,在对这个问题做否定性回答的过程中,一些论者不知不觉地将这个问题转换成了一个当然的理论命题,进而在处理哈耶克自由主义(包括其他自由主义理论)的时候,采取一种相当简单化的否定态度;而另一些论者则在对这个问题做肯定性回答的过程中,也同样不知不觉地将这个问题转换成了一个未经质疑的理论命题,进而在对待哈耶克自由主义的时候也采取了一种简单化的肯定态度。前者主要从后现代思维方式出发,在论述层面上颇为有效地质疑了构成现代性论式之基础的“国家与社会”或“国家与市场”等二元核心范畴,并由此否定了以这些二元范畴作为“存在性基础”或以极权主义意识形态作为其对立性参照系的自由主义话语(包括哈耶克的自由主义)。但这些后现代论述在质疑或解构现代性话语之逻辑的过程中,实际上也深陷于现代性话语逻辑的制度性巢穴之中,并在未经详尽分析和研究的状况下,就简单地从形式上根据自由主义与其参照系之间互相依赖的逻辑关系而对自由主义理论(包括哈耶克的自由主义)所具有的意义进行了实质性的否定。后者则主要是以现代性思维方式和特定空间的政治状况为出发点展开论述的。这种在“国家与社会”或“国家与市场”框架下以严格限定国家权力的自由主义观点为支撑的主张,对于正在推进市场经济改革和启动政治体制改革的中国来讲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然而,现代性话语在严格限定国家权力的过程中却不仅忽略了对“国家与社会”或“国家与市场”论式的反思,而且还未意识到各种后现代论述就此提出的质疑所具有的意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在将权力宰制仅仅归于国家的同时,完全否定了权力宰制亦将透过各种社会等级组织和各种社会力量(特别是媒体的力量)而盛行于社会内部的事实。上述两种流行于中国的论式在对待自由主义理论(包括哈耶克的自由主义)的态度或立场方面截然不同,但是从本质上讲,它们都是某种意识形态式的表态。因此,否定性论式一般都看不到哈耶克自由主义中所隐含的对“组织”或“唯理性”等现代性构成要素所提出的根本性质疑,而肯定性论式则无力洞见自由主义(尤其是哈耶克自由主义)中所存在的问题。实际上,这些意识形态式的表态对这些问题根本就不关心。于是,与哈耶克自由主义思想在中国以“意识形态”方式重新流行这种现象构成鲜明对照的,正是中国论者对他们所捍卫或反对的自由主义本身———特别是其间的理论问题———的基础性研究的严重缺失。我在《知与无知的知识观:哈耶克社会理论的再研究》一文中明确指出了这种滞留在意识形态的“标签”层面的取向:当然,促使我从这样一个角度对哈耶克社会理论进行探究的一个直接的原因,乃是汉语学界中所存在的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即论者在解释哈耶克的理论时,往往在意识或不意识的情形下就趋于以某种“同质性”的标签遮蔽哈耶克繁复且无法化约的社会理论建构过程:不是简单化为“功利主义”,就是化约为“保守主义”;不是庸俗化为《经验主义理论》,就是简单化为“主观主义理论”;毋庸置疑,这样一种以贴标签为特征的“庸俗化”或“简单化”的思维取向,亦即我所反对的“印象式”理解方式中最为重要的一种取向,不仅在实际上遮蔽了哈耶克社会理论内在演化发展的繁复过程,而且还在公共话语的建构过程中炮制出了因各自理论分析框架或意识形态取向而确定的无数个同质性的甚至彼此相互冲突的“哈耶克理论”。这里至关紧要的,也是往往为人们所熟视无睹甚或不意识的,就是在这些作为结果的无数“虚构”的哈耶克理论的背后,各种借“哈耶克理论”为名的理论主张实际上正在为各自知识的“真理性”或“正当性”展开话语争夺,甚至在更为深刻的层面上展开着不同意识形态之间的论争。此处不争的是,要害并不在于不同论式中的“哈耶克理论”之间的差异,而是隐含于各种论式背后的不同的意识形态担当以及由此而采取的不同的理论解释框架之间的较量。显而易见,就揭示各种“哈耶克理论”论式背后的不同意识形态担当和相应的不同理论解释框架以及它们之间展开的话语争夺而言,对它们进行详尽的知识爬梳和知识社会学分析无疑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然而这并不是本文的研究目的,本文的旨趣毋宁在于对各种有关哈耶克的“同质性”论式进行解构,而采取的方式则是直接对哈耶克社会理论的建构过程以及构成此一过程的核心概念进行梳理和探究,因为通过对哈耶克理论的演化过程本身的揭示,可以映照出各种“宣称的”哈耶克理论在公共话语建构中的“策略性”或“工具性”。当然,致使中国论者采用意识形态方式处理哈耶克自由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因,实是与哈耶克本人所具有的两重知识性格有着紧密的关系:一方面,哈耶克是二十世纪最为重要且最具原创力的社会理论家之一,而另一方面,他则是二十世纪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最为重要的捍卫者之一,是各种形式的集体主义的坚定批判者和古典自由主义的弘扬者。显而易见,这构成了哈耶克自由主义中意识形态的封闭性与其学术研究的开放性之间的高度紧张。长期以来,这种紧张因其意识形态的封闭性而对人们确切认识哈耶克自由主义在认识人类社会秩序这个层面上的贡献构成了一种严重的障碍,因为它不仅严重阻碍了那些持非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论者以知识的方式去理解哈耶克自由主义在知识上的贡献,实际上还在更大的程度上构成了那些自视为“自由主义者”的论者沉湎于意识形态脉络下的问题论辩而无视哈耶克自由主义之知识洞见的当然理由。我并不是说社会理论应当或可能与个人所担当的意识形态截然无涉,而是说我们不应当把哈耶克在意识形态方面的封闭性视作我们无视其社会理论之重大意义或其间的问题的理由。我在这八年中所做的努力旨在对哈耶克自由主义及其建构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进行厘定和分析。这些努力是对上述中国学术界中所流行的“意识形态”解读方式的回应,但这并不是我的主要宗旨。我的研究与自己长期以来一直关注的一个基本问题有着紧密的联系,即人类社会秩序的型构及其正当性问题。对这个基本问题的关注,不仅要求我们对此前的西方论者(包括哈耶克)就这个问题所做的知识贡献进行研究和分析,而且也要求我们对这些知识系统在传播过程中的变异结构进行探究和反思。经由长期的研究,我大体上认为:知识不仅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以及在人与人的日常生活中具有某种支配性的力量,而且在特定的情势中还具有一种赋予它所解释、认识甚或描述的对象以某种正当性的力量———不论这种力量是扭曲性质的,还是固化性质的。这意味着,那些所谓“正当的”社会秩序及其制度,其本身也许并不具有比其他社会秩序及其制度更正当的品格,它们有可能是透过权力或经济力量的运作,更是通过我们不断运用知识对之进行诠释而获致这种正当性的。据此我认为,那些解释、认识甚或描述人类社会秩序及其制度的社会科学知识,在一定条件下会演化出极其强大的“正当性赋予”力量。当然,知识据以获得“正当性赋予”力量的前提条件乃是知识本身所具有的批判力量的丢失(参见拙著《关于中国社会科学自主性的思考》,上海三联书店二○○○年版)。从中国的角度来审视这个问题,我们便会发现,在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应合着进步发展政策的意识形态化,中国社会科学也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发展。但这种发展所具有的最为重要的特征之一,便是社会科学知识为某种社会秩序及其制度类型添赋“正当性”意义之进程的日益加速。从较深的层面来看,这种进程的加速实是与中国论者为了建构中国社会科学而引进西方各种流行理论的知识运动同时展开的,甚或构成了这一“知识引进运动”的一部分:它不仅表现为中国社会科学是西方各种流行理论的追随者,而且还更意味着西方各种流行理论有关人类社会秩序及其制度的图景在中国学术场域中的正当性。正是在这个追随西方理论的过程中,有关人类社会秩序及其制度的知识丢失了我所谓的知识所具有的批判力量,并且演化出了那种“正当性赋予”力量。中国社会科学因为自主性的缺失而对经济、政治和社会等领域的依附,配合着对这些领域中的资源的分配或争夺,更是强化了中国社会科学知识赋予某种社会秩序及其制度类型以“正当性”的力量。在这样一种通过“知识引进运动”而“建构”中国社会科学的过程中,隐含于这些知识背后的各种有关人类社会秩序及其制度的西方理论,尤其是占据支配地位的自由主义理论,经由“建构者”的我们,不仅为中国社会科学知识的生产和再生产,而且也为我们认识和选择某种社会秩序及其制度类型设定了相应的规定性。对知识生产过程与知识“正当性”力量间关系的这种认识,归根到底,具有这样一种底蕴,即我们不仅是中国社会科学的建构者,而且也是这种知识的被建构者。建构者与被建构者在我们身上的这种同一性,在很大程度上确定了我们在形成人类社会秩序及其制度之图景方面的“路径依赖”品格。因此,我们可以说,这种社会科学知识绝不像客观实证主义所宣称的那样只是反映的或描述性的,也不只是技术管制性的,而更是建构性的和固化性的──这种知识通过各种制度化安排而渗透和嵌入了各种管制技术和人的身体之中,并成为我们型塑和建构人类社会秩序及其制度的当然理想图景,而由此形成的社会秩序及其制度则反过来又不断强化着它所依凭的那种知识。我认为,在中国社会科学的上述发展过程中,最应当引起我们重视的是知识界对上述“建构者/被建构者”的关系所表现出来的集体性无意识,亦即我所谓的对西方各种流行理论的“前反思性接受”取向———它渗透在当下中国社会科学场域中以各种名目展开和固化的意识形态实践活动之中,嵌入在中国社会科学对社会秩序及其制度所做的各种正当性论述之中,在很大程度上型构着评价中国社会秩序及其制度的理想图景。通过揭示“建构者/被建构者”的同一性而获得的对这种“前反思性接受”取向本身的洞识,至少开放出了这样几个值得我们严肃思考的问题:为什么中国社会科学发展过程中会存在这种“前反思性接受”的取向?中国社会科学的发展与这种取向之间究竟具有何种经验相关性?更重要的是,中国社会科学在这种取向下所生产和再生产的知识是否能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我们生活于其间的真实的社会秩序及其制度?只要我们试图从“前反思性”转向“反思性”的立场,亦即努力使知识重新获致它本应具有的那种批判性力量,那么,我们一方面必须对与上述问题紧密相关的中国知识生产制度及其赖以为凭的结构进行检视,另一方面又必须对西方论者就何种人类社会秩序及其制度更可欲这样的问题的一些主要的理论解释进行详尽的研究和分析,最终在此基础上形成我们自己有关人类社会秩序及其制度的社会理论。正是出于对上述种种问题的思考,我在八年前开始决定从西方二十世纪最具影响力的理论当中选择自己的研究对象。哈耶克的自由主义就是我选出的第一个研究对象。为什么选择哈耶克的理论而没有选择其他论者的理论,原因太过复杂,很难在这里详尽表述。但是,简单来说,最重要的原因有二:一是哈耶克自由主义的渊源极其深厚,它源出于伟大的苏格兰道德哲学(尤其是休谟的哲学)传统,是二十世纪西方论者以古典自由主义方式阐释人类社会秩序(亦即他所谓的“自生自发秩序”)的理论当中最为重要的理论,更与社群主义、功利主义和保守主义等理论有着繁复的论辩关系;二是中国论者对哈耶克自由主义的不了解程度远远超出了对他理论的信奉程度。根据这一选择,我完成了自己认为有意义的一篇又一篇的作业,而结果便是这部论文集。这本论文集从结构安排上讲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集中了我所撰写的八篇有关哈耶克自由主义的专论,我主要从哈耶克的知识论、社会理论、法律理论和正义理论这几个角度出发详尽探究了哈耶克的观点。第二部分收录了我为了阐明与研究哈耶克思想有关的若干问题而撰写的三篇评论文字。第三部分则收录了我翻译的一篇由StephenKresge为《哈耶克论哈耶克》撰写的导论:“哈耶克与他的世纪”,这篇有关哈耶克思想评传的精彩文字能够有助于读者更好地理解哈耶克的自由主义。此外,我还根据自己的阅读范围编辑了两份或许对读者有所助益的参考文献:一是哈耶克主要英文论著及中译本的文献目录;二是有关西方论者研究哈耶克自由主义的二手英文参考文献。一如前述,这部论文集是我在近八年中做的一些作业,而我之所以把它们称作“作业”,主要是为了表达这样两个意思:第一,研究哈耶克自由主义理论并不是我研究的目的,而毋宁是我为了对哈耶克这一脉理论中所存在的或开放出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检讨和批判而做的前提性准备工作;或者说,我研究哈耶克自由主义实是为了更妥切地认识和理解人类社会秩序及其制度;第二,哈耶克的自由主义只是西方论者认识和解释人类社会秩序理论脉络中的一个重要脉络而已,这在根本上意味着我的作业尚未完成;因此,我还必须继续对其他阐释和认识人类社会秩序及其制度的重要理论脉络进行研究和分析。实际上,上述两个方向的研究正是我目前开始做的具体研究工作,相信经过一段时间以后便能以学术论著的形式与读者见面。拉丁格言曰:“它受到赞扬并饥寒而死”(laudaturetalget),然而我却对这种“饥寒”心往不已,并视这种“饥寒”为自己的生命品格之所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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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0 $0.00 “生存性智慧模式”:对中国市民社会研究既有理论模式的检视 邓正来 摘要:就市民社会研究而言,“生存性智慧模式”的基本理论预设是:由于统治体系内部的利益分化、政府失灵,特别是统治体系本身的“理性有限”和中国人特有的“生存性智慧”的实践运行,市民社会组织有可能在当下的分类控制体系中“未意图扩展”,进而在实践中逐步形成独特的、符合“中国理想图景”要求的市民社会发育及民主转型模式。关键词:市民社会研究;分类控制体系;未意图后果;生存性智慧我们知道,在任何国家,尤其是在当下的全球化进程中,市民社会组织都是全球治理的重要主体之一。因此,要深入探究全球治理的问题,我们必须首先对一个国家内部的市民社会发展状况进行分析和讨论。我今天的演讲就打算对这个方面的问题展开探讨,不过我想把我的演讲重点主要放在批判性的维度上,即对中国既有市民社会研究理论模式进行反思和批判。就此而言,我将从三个方面论述:第一,对中国既有的市民社会理论模式做一番简要的概括;第二,对这些理论模式,尤其是其间的“分类控制体系”模式和“行政吸纳社会”模式进行反思和批判;最后,简要地介绍一下我关于中国市民社会理论研究的最新思考,即关于“生存性智慧”模式的初步建构。一、对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理论模式的简要总结我们知道,1989年以后,奥斯特加德(Clemens Stubbe Ostergaard)率先使用“市民社会反抗国家的理论模式”来解释1980年代末期的政治实践。[①]1990年代初期,主要在我主编的《中国社会科学季刊》和我本人的推动下,当然也与当时特定的制度背景(特别是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正式启动)相呼应,“市民社会理论模式”逐渐成为中国的一种主流解释模式。[②]大约在2000年前后,“第三部门理论”开始出现;此种研究范式主要关注政府和市场以外的“第三部门”(亦即社会领域中的社会组织),并认为第三部门具有相对于政府和市场的独特优势,应当在社会生活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③]在上述三种理论模式中,“市民社会理论模式”被认为属于主流话语。但是我们必须承认,由于在当代中国并不存在“不受制于权力支配的自由社团”[1][28],因此西方化的市民社会理论在中国一开始就面临着一种深层的解释困境。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许多论者后来要么放弃市民社会的理论模式,转而诉诸于“法团主义模式”或“社会中间层理论”等理论模式来解释转型中国的国家与社会关系[④];要么在修正经典市民社会理论的前提下阐发各种观点,如“准市民社会”、“国家领导的市民社会”(state-led civil society)(Frolic,1997)或“第三领域”(黄宗智,2002)等理论模式。[⑤]然而,正如康晓光等论者所指出的那样,以上述几种理论模式为代表的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目前仍处于“局部观察阶段”,即个案研究较多且较为深入,但第三部门整体的研究却较少且较为浮浅。也正是这个原因,康晓光等论者又先后提出了“分类控制体系”模式和“行政吸纳社会”模式。[⑥]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康晓光等论者所提出的上述理论模式,大体上代表着中国市民社会整体性研究的一个新视角。二、对上述市民社会理论模式的反思和批判早在1994年发表的《中国发展研究的检视——兼论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特别是在2006年发表的《关于“国家与市民社会”框架的反思与批判》等论文中,我就对上述各种理论模式,特别是我早期所主张的那种“市民社会理论模式”进行了严肃而认真的反思。[⑦]我的这些观点大致可以被简要地概括为如下几个基本要点:第一,在对中国问题进行研究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拒斥一种我所谓的“学术消费主义取向”。众所周知,市民社会这一观念基本上是西方历史经验与理论总结的产物,在中国并未存在过直接的对应形态。因此,我们所做的中国研究就必须时刻警惕并拒斥那种“学术消费主义”取向,而所谓“学术消费主义”,在这里主要是指不加批判和反思地就把“市民社会”这个概念套用到中国社会的分析之中的倾向。当然,就此种“学术消费主义”形式言之,它在相当程度上乃是由具有西方中心主义特征的发展主义和现代化理论对中国学人所构成的一种压力性示范而导致的结果。第二,在对中国问题进行研究的过程中,我们还必须拒斥一种我所谓的“前反思接受取向”。如果对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成果做进一步的追究,那么我们就能够发现它们所表现出来的某种“前反思性接受”的趋向:中国市民社会的研究普遍忽视了对于一个更深层问题的探讨, 也就是对支配中国论者在将市民社会作为中国发展具体道路加以建构所赖以为基础的思想框架及其隐含的预设的探讨。我在自己的研究中把这样一种思维定式概括为“现代化框架”。这一点在中国市民社会研究中的主要表现是:(1)论者们认为,西方发展的经验乃是在自由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建构市民社会、进而在市民社会的基础上实现政治民主化。这一认识向中国现代化发展的投射, 强烈地暗含了对西方实现政治现代化的道路具有普遍有效性的预设。(2)中国市民社会研究在某种意义上是在承认西方现代化与中国传统这一两分界定的基础上展开的,其间最为凸显的方面是,大多数研究都否定中国以亲情血缘为基础的文化网络之于整合中国市民社会的正面意义,忽视中国自身发展的经验对于形成中国市民社会品格的可能性。第三,在对中国问题进行研究的过程中,我们还必须以“关系性视角”对待国家,不可将“国家”视为当然有效、无需置疑的分析单位。即使在反思和否弃发展主义和现代化理论的研究范式的过程中,中国论者在很大程度上也没有对支撑这种社会科学研究范式的视“国家”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研究的“分析单位”的思维方式进行检讨,反而在此后的中国研究过程中,更是不知不觉地强化了这种以“国家”为分析单位的研究取向,这使得极其繁复的世界结构基本上被忽略了。因此,这从反面上意味着,我们必须承认世界范围中所存在的结构性的支配与反支配关系,换言之,我们必须把国家置于这种关系之中加以认识,而绝不能把它视作一种孤立的存在。第四,我们绝不能止步于对“国家与(市民)社会”这对范畴之中的“国家”一维做出检视,我们也绝不能对“社会”这一范畴的理解采取简单化的方式。这里的理由主要在于:“社会”在很多情况下往往是被理解为以“铁板一块”的形态出现的,而且“社会”这个概念也无法用来对除国家力量之外的全部社会势力做一种笼而统之的认知与解读。就当下中国而言,我们必须看到的是:由于“城乡二元格局”的存在,“国家与市民社会”之“市民社会”其实遮蔽了中国社会结构的复杂性。这乃是因为:“国家与市民社会”这一理论范式,在中国现阶段所表征的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国家与中产阶级”的关系,而根本无法把农村这个庞大的社会领域纳入到其解释模式当中来。这里的关键乃是“国家与市民社会”框架,就中国的当下情势而言,在根本上所透露出来的一种我所批判的“都市化”取向。[⑧]在一定程度上讲,康晓光等论者所提出“分类控制体系”模式和“行政吸纳社会”模式是为了避免“市民社会理论模式”的上述缺陷,特别是其间的“学术消费主义”和“前反思接受”取向,进而尽可能客观地把握中国市民社会的发展现状。因此,对我们整体把握中国市民社会的发展现状而言,“分类控制体系”和“行政吸纳社会”这两种理论模式在某种意义上讲有着较大的解释力。然而,在我看来,这两种理论模式不仅忽视了我刚才讲到的中国“国家”和“社会”两维所分别面临的复杂情势及其带来的“市民社会模式”相对于当下中国的局限性,而且还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明显缺陷:第一,由于“分类控制体系”和“行政吸纳社会”这两种理论模式秉承科学主义和实证主义的路径,期望有利于把握中国市民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但却无法站在中国市民社会和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上去建构未来。康晓光等论者主要从政府当局对待市民社会组织的态度入手,采取了问卷调查、个案分析和模型建构等科学主义和实证主义的路径为我们建构了一种把握中国市民社会组织发展现状的理论模型。但由于这些理论模式在方法论上的局限,它们充其量只是把握了中国市民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而对其应该“向何处去”的问题却缺乏社会哲学和政治哲学维度的严肃思考。第二,就中国市民社会发展现状的把握来讲,这些理论模式也忽视了另外一个重要的方面,即它们过于看重行政管理层面正式法规对市民社会组织发展的影响,而对政府当局对待社会改革与政治改革的实际政治立场缺乏足够的关注。只要我们对中国社会发展实践予以切实的关注,那么我们就不难发现,相对行政管理层面正式法规的规定,政府当局对待社会改革与政治改革的实际政治立场对市民社会组织的发展有着更为重要的作用。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我们采取“规则中心主义”的态度来把握政府当局对待市民社会组织的态度,显然无法看到那种在并不具有融贯性的法律体系背后政府当局对待市民社会组织的“实用主义”立场。第三,就我们对中国市民社会组织的现状把握和未来建构来讲,该模式实是一种唯理主义模式,看不到市民社会与国家之间的互动所达致的那种“未意图的扩展”过程及其对中国市民社会建构的可能意义。康晓光等论者的研究通过将视角瞄准政府当局的管理政策较为明确地把握住了影响中国市民社会组织发展的因素,但却也存在着一种自上而下向度的唯理主义预设。因为它认为政府当局实施的“分类控制”和“行政吸纳社会”政策构成了当前中国大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主要方面。但根据我基于对北京三个民营书店的经验调查所获得结论,在政府知识治理制度的制度空间内,民营书店的发展过程恰恰体现了一种“未意图扩展”的过程:“渐进性地——而非革命性地——对国家及其治理机构提出新问题和新挑战作出反应,使之调适自身并调整相应的政策法规,促成经济利益驱动在意图之外对政治结果的影响,最终将逐步导致国家原本未设定的改革领域出现重要的治理制度和治理技术的变化。”就中国市民社会的发展而言,“当与我们所主张的‘未意图扩展’概念相结合的时候,市民社会理论显然能够很大程度上纠正其他两种简单的有关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唯理主义’式理论所存在的谬误,特别是可以有效地解释‘全权性国家’向多元力量国家转型的中国改革进程”。[⑨]三、关于“生存性智慧理论模式”的探讨[⑩]最后,我想谈谈关于中国市民研究的最新思考,即“生存性智慧”理论模式。我刚才对“市民社会模式”及“分类控制体系”模式、“行政吸纳社会”模式的批判,事实上已经勘定了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想象空间。这意味着:第一,我们必须看到市民社会理论模式本身所具有的限度。我认为,中国政治和经济发展到今天的程度,就“国家与市民社会”这一理论范式对于当下中国社会的解释力而言,当其面对广大的中国农村时已经是远远不够了。那么,我们究竟应当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我认为, 如果不把自己的目光仅仅局限在这一个理论范式上,或者不把这一解释模式视为一种唯一有效的模式,而是若干有效解释模式之一,那么我们就有可能发现其他甚至更为有效的解释方案。比如说,在分析中国当下的现实问题的时候,我们可以考虑将“阶级分析模式”与“国家与社会模式”二者结合起来,以克服单一模式解释效力不足的问题。当然,也是理论研究所要求的, 我在这里必须做出严格的限定, 即我所主张的“阶级分析模式”只是一种认识和解释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某类现象的框架或维度,而绝不是什么行动策略。第二,我们必须以“关系性的视角”看待中国的市民社会问题,在“世界结构”中,把中国市民社会研究与中国的主体性及中国社会科学的自主性要求结合起来。具体而言,这至少意味着:1)我们必须否弃“现代化范式”或“现代化框架”,以“主体性中国” 为观照开展自己的市民社会研究;2)我们必须否弃西方既有的所有的理论模式和解释范式,以中国和中国人的自主发展实践为基础,发现、提炼和建构符合“中国理想图景”要求和实践状况的理论模式。第三,即使我们坚持“市民社会理论模式”的基本要求(即民主转型的需要),我们也应当在西方自由民主模式之外拓展中国民主转型的想象空间。我们知道,无论是市民社会理论,还是中国论者对市民社会的理论建构,都是与民主或民主转型相联系的。然而,如果我们一味套用西方市民社会理论模式,不仅会陷入“现代化范式”或“现代化框架”,更会必然落于西方自由民主模式的窠臼之中,而这意味着西方自由民主模式就是中国社会秩序的终极安排。当然,如果我们只是局限于“分类控制体系”模式、“行政吸纳社会”模式,那么则意味与当下威权政体相适应的国家对市民社会组织进行分类控制的制度体系是另一种终极性的制度安排。显而易见,我们必须在这两种理论预设之外寻找中国市民社会发展及民主转型的可能性,而这在根本上意味着:我们必须在西方自由民主模式之外拓展中国民主转型的想象空间。“生存性智慧”是我为了推进“中国经验”领域的深度研究而专门建构的一个概念。我关于“生存性智慧”的观点,大体上可以概括为如下七个要点:第一,就当下所有的中外学术讨论而言,大都是“知识导向”(knowledge-oriented)而非“智慧导向”(wisdom-oriented)的。这种“知识导向”的研究预设在根本上认为:人类社会是由知识建构而成的,因而也必定是可以通过知识而被认识和解释的;但是这种研究预设却在根本上无视甚或否定了对人类社会的生存性本能以及由其生成的“生存性智慧”的揭示和解释。我所谓的“生存性智慧”,乃是人们在生活实践中习得的、应对生活世界各种生存挑战的“智慧”。显而易见,“生存性智慧”这个概念的提出,将在很大程度上否弃那种唯“知识导向”的研究,并将开启“智慧导向”的智性探究。第二,当今任何一种“知识导向”的研究大都是先行价值判断的或有意识形态承诺的, 也都打上了科学主义、理性主义甚或“逻各斯中心主义”的烙印。而不论其是规范性研究,还是所谓“科学”的经验性研究。但是这样的研究却根本无法探及(更不用说认真审视)人类社会赖以存在的“生存性智慧”及其背后作为基本支援的生存性哲学(非逻格斯意义上的哲学),也无法探及和分析那些“去价值判断”或“去意识形态”的以生存\演化为根本目的的“生存性智慧”,特别是中国文化中以“道”(而非“逻各斯”)为核心的哲学。[11]与之相反,我所谓的“生存性智慧”,是“去价值判断”和“去意识形态化的”,它将在悬置它们的前提下直面并努力探究生活世界中以“生存性”为根本要旨的、非逻格斯意义上的哲学。第三,当今任何一种“知识导向”的研究都内在地趋向于追求“知识增量”,因此,它们大都是在知识框架内部中展开的概念或逻辑游戏;离开了这些知识框架,这样的研究也就失去了意义。于是,我们至今还没有一种研究是针对“知识增量”研究的意义与知识框架间关系的分析和探究的,更没有一种研究是针对这种于现代性以降变得日益强势的知识框架本身的反思和批判的。第四,当今任何一种“知识导向”的研究,从内在上讲大都是建构性的、逻辑性的、明确性的、原则性的,甚至是意识形态性的。因此,任何这样一种研究都内在地隐含一种普遍性诉求。但是,与之截然不同的是,“生存性智慧”在时间上是传统的,又是当下的,甚至还经由想象而成为未来的,是中国传统文化当中一直存在并流淌在中国人血液里的一种哈耶克意义上的“默会智慧”。第五,“生存性智慧”是知识框架以外的与知识和有效意识形态紧密相依和互动的智慧。“生存性智慧”不注重原则,但是有自己的原则(即“生存性原则”),不关注普遍价值或道德,而遵循具体价值或道德;它是“去价值判断”或意识形态的,但同时却是以知识和有效意识形态为伪装或外衣的。就中国而言,由于我们在意识形态领域一直存在着我所谓的“真假结构”[12],所以中国人的“生存性智慧”常常是以具有当然有效性的某种官方意识形态为伪装或外衣的。正是在这里,那些在意识形态视域中具有有效性的各种知识(包括那些技术性知识)都会在符合“责任伦理”的原则(即“生存性原则”)下与“生存性智慧”构成互动关系,甚至演化成其本身的内容。第六,基于上述论述,我们可以说,“生存性智慧”是地方性的,但是它区别于格尔兹所谓的“地方性知识”(local knowledge)。它是活生生的、有效的、灵活的,或在某种程度上可模仿传播的;它主要是中国人家庭教育和人际聚分的结果,而非正规学校教育的知识、学科和科学范式的产物;它因时空不同而不同,因个人地位不同而不同,甚至因个人性格不同而不同,因此它的品格和有效性都是具体的,也是受时空限制的。它对于任何一个人而言不承认任何一种意识形态的承诺,它主要是在各自的有效范围内展开。第七,值得强调的是,任何一种关于社会研究的知识在内在上都是以人为本的,是以国家、社会、国际等现代秩序概念为基本限定的,而且在根本上还是排除自然的,是以自然为客体或对象的。它即使关注自然生态,也是将之作为外部存在而予以关注的。但是“生存性智慧”本身却常常是生态的,是将人与自然融为一体而加以关注的;更为关键的是,它并是不以国家、社会或国际等现代秩序概念为限定的。[13]我认为,以“生存性智慧”为关键词对“中国模式”进行“实践导向”的解释可谓深入探究“中国模式”的一个较为可行的路径。我个人认为,由于“生存性智慧”本身就是一种“实践智慧”,又是“未意图后果”得以呈现出来的主要促发因素。因此,通过引入这一概念,我们不仅可以从实践层面更为真实、更为具体、更为深入地把握中国发展经验,而且也可以更为充分地重构并展现作为“未意图后果”的中国市民社会发展进程的历史景象。就市民社会研究而言,“生存性智慧模式”的基本理论预设是:由于统治体系内部的利益分化、政府失灵,特别是统治体系本身的“理性有限”和中国人特有的“生存性智慧”的实践运行,市民社会组织有可能在当下的分类控制体系中“未意图扩展”,进而在实践中逐步形成独特的、符合“中国理想图景”要求的市民社会发育及民主转型模式。当然,“生存性智慧模式”还是刚刚形成的一些思路和想法,还亟待进一步完善,因此也邀请诸位的批评。目前,我已获得福特基金会的资助(资助金额为8万美元),开展为期四年、以“中国市民社会组织:治理与管理”为题的研究。我希望,今后可以向大家汇报我更为系统的思考。谢谢大家!* 本文系我2010年10月1日在欧盟委员会、欧盟安全研究所和联合国大学比区域较一体化研究中心主办的“市民社会在全球治理中的作用”国际学术会议(比利时布鲁塞尔)上所做英文基调演讲的中文版。在这里,我要特别感谢我的学术助理孙国东博士及林曦博士为本文所做的贡献。** 邓正来(1956-),复旦大学特聘教授、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复旦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主任,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政治学教授,政治学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法学兼职博导,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兼职博导。评论
关心世界小事,不如关心自己和女儿大事。 赏 反馈:欢乐灌水 2014-12-05#7 T
成为耗散结构,编结问题鱼网。
3,940 $0.00 邓正来:“闭关”只为哈耶克2013年01月24日 10:51来源:来源: 中华读书报 作者:陈香分享到: 更多2人参与0条主评论 1条评论0条总评论 现在的问题是,研究西方自由主义的人引进西方的理论与中国的先哲们打仗,支持传统思想的人则拿着先哲们的思想跟西方学者打仗,而他们自己却是不存在的,当下的中国正是在这种争论中被丢失了。邓正来:1956年生于上海。复旦大学特聘教授,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主要研究领域为社会科学和知识社会学,侧重法律哲学与政治哲学的研究。主要论著有:《国家与社会: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研究与反思:中国社会科学自主性的思考》、《自由与秩序:哈耶克社会理论的研究》、《哈耶克法律哲学》、《哈耶克社会理论》、《中国法学向何处去》、《谁之全球化?何种法哲学?》等20余部;主要编著有《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等30余部;主要译著有《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自由秩序原理》等近20部。 圆脸宽肩,顶上留着一层薄发,近似于光头;身上常披一件深色对襟,袖口翻白。这就是邓正来。在朋友的圈子里,他被认为是一位真性情的人。而听过邓正来论辩或演讲的人,大都心里会喝一声彩,惊讶于一位真正的法学家的思辨风采。 多年来,他执着于读书与做学问,走自己的学术“小路”,凭自己的功力,在学界开出了一条路,获得了学人的尊敬。除了从事个体化的学术研究外,他还创办了《中国社会科学季刊》、《中国书评》等杂志和现在的复旦高研院。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这是一位癌症患者,病源在咽喉部位。本来医生警告他要少说话,但他还是坚持教书和演讲。他相信冥冥之中有一种超越人力之上的力量在主宰着每一个人。他曾在“正来学堂”上发表悼念好友王炜(风入松书店的创始人)的文章――《他是愿意这样走的》,他说,对于一个读书人的一生,在学术追求中终结自己的生命,是最好的离开方式。 学问,正是邓正来安身立命之所在。“闭关”只为哈耶克读书报:为潜心研究哈耶克的自由主义理论,您从1988年开始实施“学术闭关”行动,在长达五年多的“闭关”期中,您基本拒绝了各种国际国内学术活动的邀请以及学术期刊和出版社的约稿,只是阅读、思考、翻译和著述。学术大家如此之多,同是自由主义论者的学者也很多,为何您“闭关”只为哈耶克? 邓正来:我之所以对自由主义理论感兴趣,主要是与我本人一直关注的一个基本哲学问题密切相关,即人类社会秩序的型构及其正当性问题。经由长期的研究,我大体上认为,知识具有我所谓的“正当性赋予”的力量。这意味着,那些所谓“正当的”社会秩序及其制度,其本身也许并不具有比其他社会秩序及其制度更正当的品格,它们有可能是透过权力或经济力量的运作,更可能是通过我们不断运用知识对之进行诠释而获致这种正当性的。从这个角度来看,社会科学理论(特别是占据支配地位的自由主义理论)与社会秩序之间就存在着一种互动关系,即后者的正当性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前者所赋予的。在这个意义上讲,我们要建构或重构当下中国和世界的社会秩序,首先要对占据支配地位的自由主义理论进行深入的研究。而我为什么选择哈耶克的理论而没有选择其他论者的理论,原因太过复杂,很难在这里详尽表述。但是,简单来说,最重要的原因有二:一是哈耶克自由主义的渊源极其深厚,它源出于伟大的苏格兰道德哲学(尤其是休谟的哲学)传统,是20世纪西方论者以古典自由主义方式阐释人类社会秩序(亦即他所谓的“自生自发秩序”)的理论当中最为重要的理论,更与社群主义、功利主义和保守主义等理论有着繁复的论辩关系;二是中国论者对哈耶克自由主义的不了解程度远远超出了对他理论的信奉程度。读书报:哈耶克在中国学界的传播经历了怎样的过程?为何您选择在哈耶克影响力在中国学界大大减退的年代,投入如此之多的精力来研究哈耶克的自由主义? 邓正来:就中国内地来讲,哈耶克是在1978年以后随着我们对市场机制之认识的加深才真正开始进入学者的视野的,大约从1980年代中期到1990年代中期开始受到学界(特别是经济学界)的大力推崇。当我从1994年下半年决心从事哈耶克理论研究时,哈耶克的影响力的确正在减退。但我在当时仍然决定从事哈耶克的引介和研究,这是与我对中国哈耶克研究(甚至整个社会科学)中一直存在的一个状况的诊断有关,那就是包括哈耶克研究的中国西学研究在整体上仍处于介绍和传播阶段,根本还没有进入实质性的对话和批判阶段。我们应当否弃这样一个误识,即西学东渐以来,我们已经引进了大量西学经典论著,因此我们已经熟知这些经典了。事实恰恰相反。以哈耶克为例,尽管1978年以后我们很多论者都开始谈论哈耶克,但在我当初决定研究哈耶克时,令我感到惊讶的是,我们在内地学界查不到一篇研究哈耶克思想的论文,更不用说研究专著了。我花如此大的精力研究哈耶克,既是想倡导一种平实持衡的学风和我所谓的“个殊化研究进路”(即一种以相关知识脉络为外部框架、以相关经典的内在理路为内在依据的“个殊化”取向),也是想解决我内心所存在的一个哲学上的困惑,即人类社会秩序的型构及其正当性究竟何在。哈氏并非“卫道士”读书报:那么,您认为,哈耶克学说对于中国社会和学界的意义在于? 邓正来:你的这个问题与一直纠缠着哈耶克研究的一个基本问题有关,即“自由主义在其对立性的参照系或极权暴政国家趋于消失的境况中还具有何种意义?”就哈耶克而言,我认为他对于中国社会和中国社会科学的意义,绝不仅仅在于他对计划体制及其极权主义倾向的批判、对市场体制和自由秩序的理论建构,而在于我刚才提到的其理论本身所具有的知识社会学意义。我们可以将这一问题转换为几个问式:哈耶克的自由主义理论与在西方占主导的自由主义社会秩序究竟存在何种关系?哈耶克理论与主导全球化时代世界秩序的“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究竟有何种关系?包括哈耶克理论在内的西方社会科学理论与我所谓的当下中国社会科学的“西方化倾向”究竟有何种关系?它们又与我所谓的当下中国的“西方理想图景”有何种关系?等等。一旦我们准备深入地思考这几个问题,我们就可以看到研究哈耶克理论所具有的意义了。读书报:您如何看待中国学界诸多流行的对哈耶克学说的论述?您认为其中存在哪些偏颇? 邓正来:中国学术界现在的确存在多种哈耶克研究路径,但可能与中国学术界一直盛行着“学术消费主义”倾向有关,在哈耶克研究领域,一个较明显的偏颇也是对他的理论做意识形态性的印象化、脸谱化的解读。我们的论者在“谈论”哈耶克时要么以后现代的思维方式出发,通过质疑构成现代性论式之基础的“国家与社会”或“国家与市场”等二元核心范畴对其进行意识形态性的否定,要么以中国计划体制转型和民主转型的实践要求为由对其进行意识形态性的肯定。显而易见,上述两种倾向不仅完全忽视了哈耶克作为自由主义社会理论家的知识贡献,也未能真正进入哈耶克理论的内在理路中去。读书报:那么,您是带着怎样的问题进入对哈耶克的研究之中的?您得出的新的结论是? 邓正来:我刚才提到的那些问题都是我想从哈耶克的研究中想回答的问题。但就直接相关的问题而言,我不仅想让自己回答“自由主义在其对立性的参照系或极权暴政国家趋于消失的境况中还具有何种意义”的问题,更想让自己首先回答这样一些问题:作为自由主义社会理论家(而非作为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辩护士),哈耶克社会理论的问题意识、内在理路、知识增量以及理论限度等究竟为何?正因此,我系统研究了哈耶克以知识论为起点的自由主义社会理论以及建立在社会理论基础上的政治法律哲学。至于结论,我当然有很多新的发现,比如说,哈耶克的知识论和“终身问题”(对人类社会中的“自生自发秩序”做理论上的阐发和捍卫)等在其整个理论中的核心地位,哈耶克的方法论个人主义在思想史中的价值,哈耶克的理性观与康德和休谟之间的论辩关系等等,我都有比较系统的阐述。读书报:很多读者都很关心,“自由”与“计划”是怎样的一种关系,它们是截然对立的吗?一种“自生自发秩序”能否自然演化为最具效率的社会秩序,人之意志和智性就不能进入到秩序的构建之中吗? 邓正来:这里首先要否弃两个误识:第一个误识是认为哈耶克完全否定“计划”的作用。事实上,哈耶克主要否定的是整全性的计划,特别是打着各种“社会”旗号(比如“社会正义”、“社会利益”等)的整全性计划,这也是他为什么极力反对计划经济模式的根本原因。而他之所以否定整全性计划,实是源于他对人之“必然无知”的理性状况的深刻把握。第二个误识是将哈耶克的“自生自发秩序”等同于自然而然形成的秩序。哈耶克“自生自发秩序”的概念颇为繁复。简言之,其基本要义在于:它是“人之行动但非人之设计”的结果。换言之,它不是源于“人的设计”,因此它与组织秩序相区别;它也不是“自然”的造就之物,因为它是“人的行动”的结果,加之人是遵循规则的动物,所以它实是人在行事的过程中遵循相应规则的结果。在哈耶克看来,社会本身也是由这种秩序形成的,而非人们有意组织的结果。由于充分保证了个体自由,这种秩序自然是最有效率的。当然,我们完全可以用我们的智慧挑战哈耶克的上述主张。当下中国在“标签”中被丢失读书报:您多年来投身于哈耶克的基础研究中,翻译了大量哈耶克的经典著作,大力推动了哈耶克学说在中国的流播,因此,您被打上了一个“哈耶克主义者”的标签,进而被纳入当下中国的“自由主义”阵营中,您赞同此一标签吗? 邓正来: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其实,不仅有人说我是“哈耶克主义者”、“自由主义者”,同样有人说我是“新左派”。但坦率地讲,我非常不喜欢这种“贴标签”的讨论方式。最重要的原因是,我认为,无论是自由主义者还是新左派,在进行讨论之前都必须做更多的理论研究。这种研究不仅是指对西方理论的研究,更重要的是立足于中国本身问题的深度理论研究。现在的问题是,研究西方自由主义的人引进西方的理论与中国的先哲们打仗,支持传统思想的人则拿着先哲们的思想跟西方学者打仗,而他们自己却是不存在的,当下的中国正是在这种争论中被丢失了,尽管他们的观点被贴上了各种“标签”。可以肯定地说,我绝不是一个不折不扣地坚信哈耶克思想的“哈耶克主义者”,因为我对哈耶克思想的研究只是我对西方自由主义理论所做的系统研究当中的一个重要的个案性研究。而且,从我早期对中国社会科学自主性的研究以及晚近我以“全球化与中国法学”为主题对“西方理想图景”的批判、对“开放性全球化观”的建构以及对“主体性中国”的呼吁等来看,我肯定与当下中国的“自由主义”不同。知识分子的使命读书报:那么,在一个“道术为天下裂”的当下,您如何评价现今的学术界,您认为真正的学者应该是怎样的一种状态? 邓正来:客观地说,当下中国学术界,无论是学术体制还是研究水平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但的确也还存在许多较不尽人意的地方,比如说学术评价体系的非学术倾向,以及学术研究的“西方化倾向”、“唯学科化倾向”、“知识地方主义倾向”、“消费主义倾向”等等。国家花了纳税人那么多钱来养知识分子,给知识分子这么高的待遇和条件,为的是什么?知识分子要通过认真的研究,能够使人们把问题看得更清楚,能够把遮蔽的问题揭示出来,能够对现在某些倾向的舆论提供不同的声音。正是有了不同角度的认识和批判,才能够使这个国家更加健康地发展。读书报:有多位学者评价,您有极强的活动能力。但是,多年以来,您选择在书斋中著书立说。那么,您是如何看待学者之“立功”和“立言”?您是如何确定现在的学术方式的? 邓正来:在我看来,无论是“立功”,还是“立言”,对学者而言,我们始终不要忘记自己的本分,即以学术研究或促进学术研究为基本的生存方式。我本人目前身为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复旦高研院”)院长一职。这意味着,我不仅要从事自己的学术研究,还要培养一个真正以学术为本、具有中国和世界竞争力的学术团队。我本人对复旦高研院的定位正是“体制中的体制外”,即要以知识平等、学术本位、追求卓越的理念打破知识生产中常规的“三套秩序”(长幼秩序、师生秩序和行政化秩序),从而建构一套新的、更符合知识生产平等规律、更能担当中国社会科学时代使命的知识生产模式。在这个意义上讲,可以说我本人正在从此前对知识生产模式的批判转向了对新的知识生产模式的建构。这也是我所讲的“迈向中国学术规范化第三阶段”的含义所在。当然,所有这一切都还只是处于一种尝试的阶段,评价还是留给学术史去做。评论
关心世界小事,不如关心自己和女儿大事。忘记了大体是介绍哈耶克的,都是长篇大论。这个人在中国数学界是一个人物。点击展开... 不是法学吗?怎么是数学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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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tianyingyu 说:忘记了大体是介绍哈耶克的,都是长篇大论。这个人在中国数学界是一个人物。点击展开...哈耶克走向奴役之路我看过, 反共先锋, 没听说他是学数学的,得过诺贝尔经济奖,89的时候, 跟约翰罗尔斯一样, 被经常念叨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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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操, 这位跟北京范德彪一个语文老师教出来的, 不会用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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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错了:学术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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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世界小事,不如关心自己和女儿大事。我操, 这位跟北京范德彪一个语文老师教出来的, 不会用标点,点击展开...在下倒已逐渐回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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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这个学者有一个很大的感受:死干学术到干死自己。不过人家确实不错的,毕竟孜孜以求地做了那么多的学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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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世界小事,不如关心自己和女儿大事。 赏 2014-12-05#14 1,856 $0.00 邓曾经在八八事件之后向当局告密,多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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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看哈耶克的《货币的非国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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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切尔夫人对哈耶克的口头赞美,只是把哈耶克作为削减工人福利,搞亏损国企私有化的口实,从来不打算采用哈耶克取消央行的方案使英国的金融业成为美国的附庸。英国国有铁路的私有化完全失败,经济自由化加速产业的空心化。要不是马岛战争挽救了撒切尔夫人的政治生命,撒切尔夫人改革劳工市场的政策也不难以推行。美国后凯恩斯派的著名经济学家告诉我,奥地利学派是无法执政的,因为自称保守主义的小布什总统,实质是军事凯恩斯主义者。这使我意识到,结束美国大萧条的不是罗斯福新政,而是美国加入二次大战。撒切尔夫人也是挂哈耶克的羊头,卖的是军事凯恩斯主义的狗肉。皮克提对一战到二战后资本收入比例下降的分析,说明70后的皮克提,比空想资本主义者更懂当代的政治经济学。《二十一世纪资本论》不光是撒切尔,其他利用哈耶克理论的莫不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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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范德彪 说:在下倒已逐渐回归了。点击展开...彪哥的语言感好, 不用标点也讲究, 这位老邓的语文差, 感谢四人帮时期的教育,他要是不用标点的话, 文字惨不忍睹, 写的书有人看吗, 本人表示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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