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
又到报税的时候了,差不多要准备自己报税了。有个问题请教各位:我们家去年买房子交易的时候哥哥在国内借钱给我们了,金额还比较大,转到加拿大来的汇款单里是说他赞助我们家在加拿大买房,用了sponsor这个字,相当于这个钱是哥哥作为gift给我们家在加拿大买房。汇款单这个说明我还保留着。这个钱应该不用报在我今年的税表上作为收入吧?加拿大我查没有说赠与的钱要缴税。要是不报的话,需要额外填什么表告诉税务局吗?因为加拿大银行规定收到汇款超过1万加币要上报税务局,然后我家房子也是我们的名字,要是不告诉政府哥哥赠与这个钱买房,没有报的话,税务局会不会说我们故意不报或者不告诉呀会有麻烦呀这个事情我也不好直接去问税务局,来这里问问各位该怎么样做才不会有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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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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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不用报, 不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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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你拥有房产, 你就拥有了家园,土地,财富和主权.[SIGPIC][/SIGPIC] 赏 2019-02-27#4
校长
付费矿工 698$(0.13$赞力,#46) 12,305 $0.29 $697.81 超过一万的汇款银行系统自动上报数据,这是反洗钱法规定的。不用你自己报告税务局,也不用做任何事情。评论
好的,谢谢LS几位的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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