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
美国司法部官方报道
Huawei CFO Wanzhou Meng Admits to Misleading Global Financial Institution
The Chief Financial Officer of Huawei Technologies Co. Ltd., Wanzhou Meng, 49,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RC), appeared today in federal district court in Brooklyn, entered into a deferred prosecution agreement (DPA) and was arraigned on charges of conspiracy to commit bank fraud and...www.justice.gov2021 年 9 月 24 日,星期五
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承认误导全球金融机构
孟签订暂缓起诉协议以解决欺诈指控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孟晚舟,现年 49 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今天在布鲁克林联邦地区法院出庭,签署了延期起诉协议(DPA)并被提审串谋实施银行欺诈和串谋实施电汇欺诈、银行欺诈和电汇欺诈。
纽约东区代理美国检察官妮可·博克曼 (Nicole Boeckmann) 表示:“在签订暂缓起诉协议时,孟对她在实施一项欺诈全球金融机构的计划中所扮演的主要角色负责。” “她在事实陈述中的承认证实,在担任华为首席财务官期间,孟就华为在伊朗的业务运营向一家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多次重大失实陈述,以维护华为与伊朗的银行关系。金融机构。 孟隐瞒的华为在伊朗业务的真相对于该金融机构决定继续与华为的银行业务关系至关重要。 孟的承认证实了政府在起诉这起金融欺诈案中指控的症结——孟和她的华为同事共同努力就华为在伊朗的活动欺骗全球金融机构、美国政府和公众。”
“这项暂缓起诉协议将导致加拿大正在进行的引渡程序结束,否则该程序可能会持续数月甚至数年,”司法部国家安全司代理助理司法部长马克·J·莱斯科说。 “我们非常感谢加拿大司法部在这次引渡方面所做的专注工作以及对法治的坚定遵守。”
“金融机构是我们维护美国金融体系安全和保障的第一道防线,”司法部刑事司助理司法部长 Kenneth A. Polite Jr. 说。 “这就是为什么法律要求利用美国金融体系的公司向金融机构提供有关其业务运营的真实信息。 华为技术公司首席财务官孟晚舟今天承认,她未能说出华为在伊朗业务的真相,导致该金融机构继续违反美国法律与华为开展业务。 我们的起诉团队继续准备对华为的审判,我们期待在法庭上证明我们对公司的指控。”
联邦调查局反情报部门助理局长小艾伦·科勒 (Alan E. Kohler Jr.) 说:“孟的承认是违反美国法律的一贯欺骗模式的证据。” “当有迹象表明在美国开展业务的公司蔑视我们的法律时,联邦调查局将继续积极调查它们。”
欺诈金融机构的计划
根据法庭文件,以及孟在 DPA 的事实陈述中同意,Skycom Tech。 有限公司(Skycom)是一家主要在伊朗经营的香港公司。 截至 2007 年 2 月,Skycom 由华为技术有限公司(Huawei)的子公司华盈管理(Hua Ying)全资拥有。 2007年11月,华英将其持有的星通股份转让给华为控制的另一家实体Canicula Holdings(Canicula)。 华英将 Skycom 股份转让给 Canicula 时,孟是华英的秘书。
2008年2月,华为将Skycom的所有权从华英转让给Canicula后,孟加入了Skycom的董事会,该董事会由华为员工组成。 她在董事会任职至 2009 年 4 月。孟离开 Skycom 董事会后,Skycom 董事会成员继续为华为员工,Canicula 继续拥有 Skycom,Canicula 继续由华为控制。 截至 2012 年 8 月,华为在以英文撰写的华为公司文件中将 Skycom 列入“其他华为子公司”名单。
2010年至2014年间,华为控制了Skycom在伊朗的业务运营,Skycom由华为控制的实体拥有。 Skycom 的所有重大业务决策均由华为做出。 此外,Skycom 的国家经理——业务负责人——是一名华为员工。 Skycom 雇用的个人认为他们为华为工作。
同期,华为员工与一家英国人力资源公司合作,在伊朗提供工程师,以支持 Skycom 与伊朗电信服务提供商的合作。 代表 Skycom 的谈判和合同由华为员工进行。 为了支付这些承包商的费用,华为从 Skycom 在亚洲的银行账户(包括一家跨国金融机构(金融机构 1))向英国人力资源公司的账户支付了至少 750 万美元的一系列款项,其中包括约 80 笔款项。英国。 交易以美元计价,并通过美国清算。
2012 年 12 月和 2013 年 1 月,包括路透社在内的多家新闻机构报道称,Skycom 提出向伊朗出售美国计算机设备制造商的“禁运”设备,这可能违反美国出口管制法,并且华为与 Skycom 关系密切。 在 2012 年 12 月发表的一篇给路透社的声明中,华为声称 Skycom 是其在伊朗的“主要当地合作伙伴”之一。 路透社报道称,华为进一步表示,“华为在伊朗的业务完全遵守包括联合国、美国和欧盟在内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我们公司严格履行并遵守了这一承诺。 此外,我们也要求我们的合作伙伴遵循同样的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013 年 1 月,路透社随后的一篇文章报道称,孟于 2008 年 2 月至 2009 年 4 月期间在 Skycom 董事会任职,并确定了 Skycom 董事与华为之间的其他联系。 文章还引用了华为的如下声明:“华为与星通的关系是正常的商业伙伴关系。 华为建立了符合行业最佳实践的贸易合规体系,我们在伊朗的业务完全遵守包括联合国在内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 我们还要求我们的合作伙伴,例如 Skycom,做出同样的承诺。” 该声明是不正确的,因为华为运营和控制了Skycom; 因此,Skycom 不是华为的商业“合作伙伴”。
这些文章发表后,金融机构 1 和其他为华为提供国际银行服务的全球金融机构(统称“金融机构”),包括美元清算,针对上述新闻报道向华为进行了询问. 2013年初,华为员工向金融机构表示,Skycom只是华为在伊朗的当地业务合作伙伴,Skycom并未使用其在金融机构的账户进行与伊朗有关的交易。
为解决新闻报道中的指控,华为要求与金融机构 1 的一名高级员工进行面对面会谈。 那次会议于 2013 年 8 月 22 日在香港举行,当时孟会见了负责亚太地区业务的金融机构 1 的一名高管。 会议期间,孟晚舟做了中文PPT,由翻译翻译成英文。 孟说她正在使用翻译,以准确地表达她的语言。
孟在发言中表示,华为与星通的关系是“正常的业务合作”和“正常可控的业务合作”,她将星通描述为“合作伙伴”、“华为的业务伙伴”,以及在伊朗的“与华为合作的第三方”。 这些陈述是不真实的,因为正如孟知道的那样,Skycom 不是华为的商业伙伴,也不是与华为合作的第三方; 相反,华为控制了Skycom,Skycom的员工才是真正的华为员工。 知道华为控制 Skycom 对金融机构 1 来说意义重大。
此外,孟表示,华为“曾经是星通的股东”,但已经“出售了其在星通的所有股份”。 这些陈述是不真实的,因为正如孟知道的那样,华为已将其股份“出售”给了一个华为控制的实体。 具体而言,华为将 Skycom 的股份从华为子公司(华盈)转让给华为控制的另一实体(Canicula)。 如果知道 Skycom 从一个华为控制的实体转移到另一个实体,对金融机构 1 来说意义重大。
最后,孟表示,华为“在伊朗严格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制裁措施”,“华为或与华为合作的任何第三方”“没有违反出口管制规定”。 这些陈述是不真实的,因为华为运营 Skycom,导致金融机构为华为在伊朗的业务提供被禁止的服务,包括银行服务,同时华为隐瞒 Skycom 与华为的联系,违反了美国财政部办公室外国资产控制的伊朗交易和制裁条例,31 CFR Part 560。此外,在 2010 年至 2014 年间,华为促使 Skycom 通过金融机构 1 进行了价值约 1 亿美元的美元交易,这些交易通过美国清算,其中至少有一些该公司违反美国法律支持其在伊朗的工作,其中包括为来自英国人力资源公司的伊朗承包商在伊朗工作提供 750 万美元。
在会议期间或之后的任何时候,孟知道华为在路透社关于 Skycom 的公开声明,都没有收回或修改任何这些声明。 此外,也参加了 8 月会议的华为财务主管没有更正或修改孟的任何声明。
孟与金融机构1会面后不久,华为应金融机构1的要求准备了英文版的PowerPoint演示文稿。 孟后来安排将该 PowerPoint 演示文稿的纸质副本发送给她在 2013 年 9 月会面的金融机构 1 高管。 PowerPoint 演示文稿英文版中的陈述与孟在会议期间所做的陈述密切相关。
会议结束后,在收到孟的PowerPoint演示文稿后,金融机构1决定继续与华为的关系。 其他金融机构同样继续与华为保持各自的关系。
DPA
根据 DPA 的条款,孟已经同意一份四页的事实陈述的准确性,其中详细说明了她向金融机构 1 做出的故意虚假陈述。孟还同意不犯下其他联邦、州或地方罪行。 如果孟违反协议,她将被起诉在本案中提出的第三份替代起诉书中对她提出的所有指控。 政府还同意撤回向加拿大司法部提出的将孟引渡到美国的要求。
纽约东区助理美国检察官 Alexander A. Solomon、Julia Nestor、David K. Kessler、Sarah M. Evans 和 Meredith A. Arfa; 刑事司洗钱和资产追回科的审判律师 Laura Billings 和 Christian Nauvel; 国家安全部反情报和出口管制科的审判律师 Thea DR Kendler、David Lim 和 R. Elizabeth Abraham 正在起诉此案。 纽约东区民事部门的助理美国检察官 Brian Morris 和 Brendan King 以及司法部国际事务办公室的审判律师 Andrew Finkelman、Margaret O'Malley 和 John Reisenberg 提供了宝贵的协助。
附件:
下载孟 DPA 和事实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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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铃还需系铃人。
美国方面不再让加拿大为难。
本来也是加拿大的法律有毛病,如果当时今天抓明天送美国不就完事了嘛,那套法律的程序并没有保护什么无辜者。 几十年历史99%美国要抓的人加拿大都送去了。真是浪费纳税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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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孟认错,美国就可以说没抓错,
加拿大也没办法,来自中国的压力大,只能按部就班的走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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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场闹的,我看唯一赢家是美国。中共和加拿大都损失较大。 加拿大唯一的收获是认清中共并发现内奸如那个被召回的大使麦家廉等。
这次大选华人议员只有8个,近十年历史新低。 一方面华人参政失败,另一方面加拿大社会对华人的厌恶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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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确是赢家,抓孟收获不少,从孟下手,华为和芯片都被打压
孟的承认错误,一个延迟起诉也说明你不是没罪,抓你也变得理所当然,
放你因为已经没有啥价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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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是,美司法部还表示继续准备对华为的起诉,而孟承认了检方对其指控的全部事实,使她变相成为了进一步起诉华为公司的污点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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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个意思,孟承认了控方的事实换来对个人的延迟起诉,美国将继续对公司起诉,孟变成了污点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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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结局,孟更不可能回中国了。
回去,人随时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