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多伦多 Toronto[评论]加拿大「开设妓院合法」的联想:道德、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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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加拿大「开设妓院合法」的联想:道德、人性?》的相关评论卖淫到底是否符合道德、人性?这个问题太难解答了,连安省上诉法院近日在作出「在家开设妓院合法」的裁决时,都要花番口舌澄清,无意对卖淫作出道德裁决,只是单纯「就法论法」评判点击展开...什么叫法律,那就是由法官解释的法律条文,而不是由你我他解释的法律条文。所以,千万不要自认为自己明白人权宪章或其他法律条文的含义,而作出所谓理所当然的,合乎常理的分析。注意:法律的解释权只在司法部的法官手里!所以,你所理解的法律条文是一回事;而法官的决定则是另一回事!可能没有什么道德或公平可言。不信,你自己上法庭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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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评论]加拿大「开设妓院合法」的联想:道德、人性?加拿大采用不成文法(Common Law),法官掌握法律解释权,包括已有文字记录的和没有文字记录的法律;虽然如此,法官在解释法律时,是会引用很多过往的事例,作为佐证,不是单凭主观判断的。如有不服,还可上诉,要求司法复核。就算当事人没有上诉,高等法院也有向下级法院所处理的案件,作司法复核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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