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多伦多 Toronto[评论]惨!越女结婚3次上诉3次 最终仍不获准留加拿大
在加拿大
新闻:《惨!越女结婚3次上诉3次 最终仍不获准留加拿大》的相关评论越女结婚三次上诉三次 最终仍不获准留加拿大一名越南裔女子在加拿大结过三次婚,生下了女儿,最终经过三次上诉,都逃不过假结婚的「罪名」,虽然上诉中她曾以女儿有精神病为理由,希望逃过递解离加的命运,但终告失败,因为法官认定她取得移民身分的第一段婚姻是假的。36岁越裔女子阮氏(Thi Hong Duc Nguyen)在加拿大已居住10年,她於2006年4月获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在取得身分後不久,就与帮助她移加的丈夫离婚。2008年,阮氏再婚,她与是任丈夫在越南相识。两人婚後,於2010年生下一个女儿,如今已6岁;惜第二次婚姻也以失败告终,两人离婚後,阮氏的第二任丈夫仍留在越南。其後,阮氏又与一名加拿大公民一起,两人相处已3年,并计划待男方离婚後,就和他结婚。但在2010年11月,加拿大移民部发现,阮氏是通过和第一任丈夫假结婚来骗取永久居民身分,遂决定收回她的枫叶卡,并要将她驱逐出境。阮氏向移民部上诉,但在2012年4月被驳回。阮氏也曾三次试图以人道主义身分申请永久居民身分,但每次都被拒绝。她在第一次上诉失败後,曾请来两位精神病科专家,试图证明其女儿患精神病,需留在加拿大,但被否决;阮氏不甘,再提出上诉,最後还是失败。阮氏以不同理由试图打动移民部的法官,包括在加国有16个亲戚,而在越南只剩下她72岁的年迈母亲;其大女儿在加拿大出生,且与阮氏现任男友的儿子相处不错,两个年纪相仿的孩子关系很好等,但都未能成功。法官认为,越南的义务教育制度持续到孩子的14岁,阮氏带女儿回到越南,仍能在孩童早期的时候保持联系,不会对她女儿有严重的不利影响。至於阮氏的女儿所谓的精神病,完全可在越南接受治疗。阮氏还称,如她返回越南,不但找不到工作,且会被侮辱及严重被性别歧视。对此,法官也不予认同。对於判决,阮氏都不甘心,将案件提交至联邦法院,但最终仍是被驳回。点击展开...第一次假结婚, 第二次离婚, 第三次插足做小三。。。这女人真够low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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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GO111 说:新闻:《惨!越女结婚3次上诉3次 最终仍不获准留加拿大》的相关评论第一次假结婚, 第二次离婚, 第三次插足做小三。。。这女人真够low的。。。点击展开...所以有时候有点“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朴素信仰也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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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缓缓流淌,不可反抗地默默洗刷和雕刻着你的记忆。 超赞 赏 反馈:Marsman, ERGO111 和 cloud123 家园小千 1$(VIP 0,#370) 47,6332017-01-20#3 作假一旦查出,不管多少年前的也要严处,而且移民局在发了枫叶卡后也不忘监察,顶赞,good 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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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没提假结婚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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