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多伦多 Toronto[评论]2车对撞皆称绿灯 凭汽车损毁定华裔女司机罪成(图)
在加拿大
新闻:《2车对撞皆称绿灯 凭汽车损毁定华裔女司机罪成(图)》的相关评论两车对角相撞皆称绿灯行车 法官凭汽车损毁部位判输赢华裔女司机不小心驾驶罪成大多伦多万锦市16街夹活湃路十字路口,两车相撞。约克区警察到场後,根据现场情形判断林姓华裔女司机需对该宗车祸负责,控她「不小心驾驶」罪名,她不服上诉。在安省法院审理这宗案件的庭审中,林辩称她驶入路口时是绿灯,是对方的汽车撞了她。由於西人司机的证词也说自己当时沿16街东行,打算左转北上活湃路,当时在绿灯驶入路口。这样就变成东西、南北两方向同时是绿灯。除非交通灯系统出了故障,否则这样的情况根本不可能出现。林的代理人据此称,案件出现2个版本,都具有一定的可信度,因此法官应该撤销警方对其当事人的罪名。但是法官仔细审理案情後,最终接受了西人司机的证词。事情发生在2016年5月1日下午4时。当时西人司机驾驶现代Elantra汽车沿16街东行。他开到活湃路路口时,交通灯左转灯号刚消失,绿灯出现。他在左转线上驶前5到7尺,等待西行线的车辆过完,他可安全左转,他等待了数分钟。但就是在这个时候,林驾驶的白色丰田Sienna车沿活湃路从北面驶来,撞到西人司机的汽车。他汽车的损坏包括:司机侧前轮、司机座位挡板,而林的损坏是汽车正前面车沿。警察到场後向2名涉案司机问话,该警察在现场逗留了将近2小时,发现交通交通灯运行正常,没有必要另外请警员来现场指挥交通。法官是的问题是,接受两个方向都亮绿灯的可能性,还是只认定其中一位司机的证词。法官首先分析2人汽车的损毁部位,西人司机的汽车,司机侧的轮胎和挡板受损。这和他所说当时驶出5到7尺等候左转机会的说法相吻合。而林则声称,当时她驶出路口等待,是西人司机的车撞了她。但法官认为她的证词不可靠,因为如果是这样,那麽她的车头就不该受损,而应该是侧面受到撞击。此外,法官说,西人司机在证词中提及车祸发生时,西行的车辆仍在行驶。而作为被告的林没有提出相反的证据。「我相信,一个实际的、了解情况的人会觉得西人司机对当天车祸的回忆和实际情况是吻合的」。法官称,西人司机的证词,「直接了当,没有躲闪,我在他的证词中没有发现自相矛盾的地方」。但是林姓被告,「除了谈汽车碰撞外,没有提到什麽细节」。法官之前已经接受警察的说法,即信号系统运行正常。那麽,如果车祸发生时,西行交通仍畅通,应可推理南北交通必然是红灯。基於上述理由,法官相信,林於当日撞到西人司机的车辆时,她前面的是红灯。而当时一切正常,她做出这样的无理动作,是未能集中心思开车。因此不小心驾驶的罪名成立。点击展开...需要上图片,再结合证词。让我们这些吃瓜群众也好分析分析。
评论
看文章描述,西人说的和碰撞情况相符,法官也并不是仅凭汽车损毁情况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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