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新闻被要求退CERB自雇人士集體告聯邦



在加拿大


(加西網綜合)據星報報道,針對聯邦政府有關合資格申領加拿大緊急救濟金(Canada Emergency Response Benefit,簡稱CERB)的條款和信息,被部分申領者質疑收入定義不清,部分被要求退還CERB的自雇加拿大人發起集體訴訟控告聯邦政府。




向政府提起訴訟的原告代表是來自安省密西沙加(Mississauga)的一名半退休老師Janet Ann Ryan,她是眾多需要退還CERB的加拿大人中的一員,因為加拿大稅務局(CRA)對申領CERB關於收入的定義不清,令他們困惑,現在擔心將不得不退還已領的$14,000元CERB,有人因此陷入財政困境。

2020年末,加拿大稅務局(CRA)發出了44.1萬封信,稱有資格申領CERB的自雇人士在2019年或在申請前12個月內收入至少5,000加元的條件是“稅前淨收入”或總收入減去費用後的收入。這封信令許多申領者感到震驚,因為CERB的官方申領條件並未提及要求淨收入。

Janet Ann Ryan就表示,她在2019年的稅前收入為5,000元,包括兼職輔導。她還從加拿大退休金計劃和養老金計劃中領取款項,自己是在政府網站查看申領條件,確認自己符合條件才申請並領到CERB的1.4萬元緊急救助金,令她得以支付房租,如果必須退還款項,她只能向銀行借貸。

2020年底,Janet Ann Ryan收到CRA發來的要求退還CERB的信件。雖然說,收到這封信的人不一定必須退款。但是,對於很多自雇的加拿大人來講,這是他們第一次意識到申請資格要基於淨收入而不是總收入。有些人在2019年的自雇總收入超過$5,000,但淨收入卻不到$5,000,這就意味著不符合申領資格。

《星報》發現,政府官網直到4月21日至25日之間的某個時間才提及到申領CERB關於收入的區別,而這項福利卻於4月6日開始申請。律師Jan Weir認為,這是“人為錯誤”,希望政府將對此負責。

1月27日,綠黨國會議員Paul Manly向下議院遞交請願書,要求政府讓自雇的CERB受助人追溯使用其自雇收入總額而不是淨收入來確定其申請資格。

曾擔任財政部和CRA顧問的特許專業會計師Allan Lanthier表示,鑒於聯邦對此混淆事件依然未有明確處理方式,擬議的集體訴訟可能會給政府施加,迫使政府加緊速度解決問題。


溫莎大學(University of Windsor)法律教授Jasminka Kalajdzic表示,集體訴訟可能是個漫長過程,最好的方法是將問題提交給法院,可以由一個人發起訴訟,要求法院判決。

她說,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法院裁定政府錯了,他們將改變行政程序並停止要求退還CERB,就此案件就結束了。此過程還將為政府帶來較低的財務風險,而不必擔心可能會為集體訴訟提起昂貴的法律費用。

擬議這項集體訴訟的律師Jan Weir稱,雖然名義上是代表受影響的領養老金退休自雇者,但如果訴訟成功,可為所有受總收入和淨收入混淆影響的自雇人士提供幫助。

REF:https://www.thestar.com/business/2021/02/02/semi-reti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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