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新闻孟案最後聆訊強調 美誤導加拘捕孟



在加拿大





  孟晚舟昨天親自到庭出席引渡聆訊。

  有關華為科技公司副董事長孟晚舟引渡美國受審的最後一輪聆訊,昨天在卑詩最高法院進行,法庭將圍繞辯方主張的程序濫用“第叁分支”進行審理。第叁分支是指,孟晚舟一方主張,美國提交給加拿大的引渡案件記錄(ROC)內容存在大量不實和誤導信息,濫用了美加的引渡程序。預計聆訊將進行叁個星期至本月20日結束,期後,將由卑詩最高法院副首席大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作出最終裁決,可能要到十月份後才有結果 。屆時,孟晚舟的去向將有實質的結果。在昨天的聆訊中,似乎沒有什麼新意,一如孟晚舟辯護律師達克特(Mona Duckett)在庭上指出:美國濫用的引渡程序,違背了加美之間引渡條約的初衷,誤導了加拿大司法系統因而拘捕了孟晚舟;重點如下:

  一:美國司法部故意提供錯誤性資料,誤導了加拿大逮捕了孟晚舟;

  二:強調加美兩國在1999年簽署的引渡條約信任的初衷理據,聲稱美國濫用引渡程序已是欺詐行為,導致了孟晚舟被捕,她是受害者;

  三:美國官員提交的案件記錄文件顯示:故意遺漏了可以證明孟晚舟屬於無罪的細節;因在案件記錄中的虛假陳述,並沒有公平地描述匯豐銀行,如何因孟晚舟的行為而面臨損失的風險,而武斷確定孟晚舟的行為,是構成欺詐的關鍵因素;

  四:美國未能向法庭提供孟晚舟,向香港匯豐銀行提供的整個Power point文件;

  五:美國對在美國領土之外發生的事件,根本沒有管轄權,但如此的起訴孟晚舟則違反了國際法。且向加拿大當局歪曲案件事實真相,達到當年在溫哥華國際機場可以拘捕孟晚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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