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新闻加司法部:沒理由中止孟晚舟的引渡



在加拿大


(加西網綜合)一位代表加拿大司法部長、總檢察長的律師表示,美國在引渡華為高管孟晚舟的案件中表現得體面。


8月6日,律師莫妮卡·拉赫曼 (Monika Rahman) 告訴BC省最高法院,美國對提供引渡案件的證據有“非常高”的標准,缺乏證據並不能成為中止訴訟程序的理由。



孟的律師說,美國錯誤地描述了證據並遺漏了其他信息,以建立欺詐案。

預計下周將會是孟晚舟引渡案的最後法庭辯論。

孟於 2018 年 12 月在溫哥華機場被捕,目前仍在保釋中。

8月4日華為加拿大發布聲明

華為加拿大在聲明中寫道:接下來幾周,孟晚舟律師將提出以下主張:美國操縱了引渡庭審程序以及呈交給法院的核證證據;為確保欺詐罪名成立,美國不僅提供了誤導性證據,而且還遺漏了部分證據;美國提供誤導性核證證據的不當行為及其案件主張的轉變已破壞加拿大司法程序的公正性。

孟晚舟的程序濫用動議基於以下四個分支的不當行為提出:

(1)美國前總統特朗普等官員將該案政治化;

(2)逮捕過程存在嚴重侵犯孟女士憲章權利的行為;


(3)美國核證過並呈交法庭的證據明顯不可靠的,可能存在誤導性;

(4)美國聲稱對本案具有管轄權的做法其實是在明目張膽地違反習慣國際法。

孟女士的律師將敦促法院考慮這四個分支的累積影響並判定中止程序,作為以上不當行為的補救和補償措施。


最後,孟晚舟的律師將提出,美國未能確立有力的起訴主張,因為美國呈交給法院的記錄未披露足以讓公道的事實審判者在合適的指導下判定孟女士犯有欺詐罪的證據。有鑒於此,必須駁回引渡請求,讓孟女士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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