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
據央視新聞客戶端消息,按照法庭的排期,預計法庭將於當地時間8月18日結束本案的全部審理,孟晚舟引渡案的審理階段因此將於18日全部結束。在19日早間記者獲得的最新消息中,法官決定延期宣判,下一個聽證會定在當地時間10月21日早上9:15。但法官表示10月21日也不會做出最終裁決,但會在那時公布最終裁決時間。
華為加拿大公司發布聲明稱,“孟晚舟女士在被捕多年後,被指控的多個欺詐案,沒有一個能證明造成實際傷害。”
即將結案
在當地時間8月17日上午10點,代表孟晚舟的辯方律師繼續法庭陳述。辯方律師表示,美方對孟晚舟所謂的“欺詐”指控沒有給匯豐銀行造成任何實際的損失,甚至名譽損失也不存在。美方提交的用於要求引渡的主要法律文件——《案件記錄》使得本案存在“證據真空”,美國試圖用“有根據的猜測和推測”來彌補其針對孟女士的證據中的漏洞。
在第一財經記者獲得的一份庭審記錄中,孟晚舟的辯方律師指出,按照加拿大的反欺詐法,指控欺騙行為,必須要有具體證據可以證明相關欺騙行為引發了實際損失或具體的損失風險,這些風險不能是基於遙遠未來的預設或者假設。孟晚舟的陳述沒有使匯豐面臨任何實際的、可量化的風險損失,不滿足加拿大欺詐法損失要件的要求,因此案件不成立。
此外,辯方律師表示,在美國起訴案件記錄(ROCs)中,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匯豐銀行因孟晚舟的PPT陳述遭受了切實的、附有金錢損失的名譽聲譽風險。單純的聲譽風險不是欺詐法保護的利益,而是需有具體、現實的證據證明,受害者因欺詐行為,受到了附有現實金錢損失、損失風險的聲譽損害。
在此前發布的聲明中,華為表示,仍然堅信孟晚舟是清白的,將繼續支持孟女士尋求正義和自由。
8月16日,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於記者會上強調:“我們敦促美方立即撤銷對孟晚舟女士的逮捕令和引渡要求,加方立即糾正錯誤,釋放孟晚舟女士,並讓她盡快平安回到祖國。”
孟晚舟曾主導華為財經業務改革
除了是華為的CFO外,孟晚舟的另一個身份是華為創始人任正非的女兒,1987年,華為成立,1993年,孟晚舟加入華為。
孟晚舟曾在題為《海納百川,有容乃大》的內部文章中回憶,1993年,剛剛進入華為工作最初的那幾年,她承擔了總機轉接和文件打印等工作,瑣碎且辛苦。“我是華為早年僅有的三個秘書之一。”
任正非曾對孟晚舟說,社會閱歷的第一條是對人要有認識,打雜的經歷有助於積累這些經驗。
1997年孟晚舟去了華中理工大學讀碩士,學會計,一年半學成,又回到了華為的財務部門,這才真正開始了她在華為的職業生涯。孟晚舟曾歷任公司銷售融資與資金管理部總裁、賬務管理部總裁、華為香港(專題)公司首席財務官,以及國際會計部總監。
2011年,華為上任CFO梁華卸任,在華為財務工作18年的孟晚舟正式出任公司常務董事、CFO。
而在此前的董事會換屆選舉中,孟晚舟當選為副董事長。華為表示,在近年來華為業務快速發展及全球化運營的過程中,她主導了公司財經體系的規范化、職業化體系建設,成功地實施了財經管理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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