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新闻联邦发超级签证可长留加7年(图)



在加拿大



图为移民部长弗雷泽。(加新社)

联邦移民、难民和公民事务部(IRCC)部长弗雷泽(Sean Fraser)昨天宣布,从7月4起开始,超级签证(super visa)持有人每次在加拿大可以居留5年,签证到期后可以申请延长居留期限,最长可达2年。这意味著,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的父母和祖父母总共可以在加拿大逗留7年。

移民部还将在不久后,指定国际医疗保险公司为超级签证申请人提供担保,名单稍后公布。目前,只有加拿大本土的保险公司可以提供担保。

移民部长弗雷泽说:「家庭是加拿大社会的核心,改进超级签证计划使家庭成员能够在加拿大团聚更长时间,这有助于所有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取得成功并且对社会做出贡献,同时使他们的父母和祖父母有宝贵的机会在加拿大与家人团聚。」

移民部的网站列出了申请超级签证的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父母和祖父母

·持有子女或孙子、孙女签名的邀请信。信中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a) 承诺在持证人居留加拿大期间提供资金支持

b) 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家庭人员名单和数量

c) 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身分文件副本

·持有加拿大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应具备以下条件

a) 从进入加拿大之日起至少一年有效

b) 保额不低于10万元

c) 保险支付证明(不接受报价单)

申请超级签证时,必须:

·在加拿大境外申请

·进行移民体检

·符合其他条件

受扶助供养的人不可以申请超级签证。

另外,邀请自己父母和祖父母申请超级签证的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还必须提供财产证明,以下文件可以用于证明财产:

·税评通知单(Notice of Assessment)或最近报税年的T4/T1表格

·就业保险存根

·注明薪资和聘用日期的就业信

·工资粮单

·银行帐户

此外, 移民部在审批申请时还考虑以下因素:

·申请人与家庭的关系

·访问目的

·申请人的家庭和财产

·申请人的原居国的整体政治经济稳定情况

Aaron Zhang,Local Journalism Initiative Repor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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