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
开车上路未免总有摩擦,但如果你是当事人,有一些举动一定不要省略!
近日,一名华裔就遭遇了这样的委屈——明明是自己被别人追尾,没想到,时隔4年,竟然收到法院传票,反被对方索赔2万!
世界新闻网报道,华裔李女士4年前上大学时,曾在家附近的一条路上被后车追尾。
她表示,那天她正停在第二个红绿灯路口,结果一辆小货车飞速闯灯时,刹车不及,撞了她的车尾。
由于当时不过是一个小碰撞,李女士的车损伤不大,没到需要特别修理的程度,自己也没有受伤,想到父母经常教导“只身在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她就没有追究对方责任了,只是全权交给保险公司处理。
本来以为,这事就翻篇了,却没想到,4年后的今天,李女士却收到了这起案件有关的法院传票。对方司机竟然向她索偿,称当时他是正常开车无过错,要求李女士赔偿健康治疗费、精神损失费共约2万元。
这不是被讹了吗?
李女士收到传票后不知所措,又委屈又愤怒。
“从收到传票到现在,不过几天时间,却感觉经历了一个世纪。”
自己明明是一个受害者,竟然成了被告,还要赔对方一笔巨款,这任谁能忍啊?
但是,回到事故发生当时,李女士因为手机没电,没有拍下任何照片当证据,时隔4年,也很难去找到目击证人或当时的监控录像,这也让她更感恐慌。
李女士随后联系保险公司,被告知,当时该事故的确没有达成和解,不过表示将会联系律师帮她处理。在当地,事故后的有效提告期是3年,因为疫情延误,所以她现在才收到传票。
现在,李女士尚且不知道这个案子将怎么判,如果自己要赔钱,那真的是冤大头了。
经过此事,李女士感慨,当时被撞,抱着“与人为善”,不惹麻烦的想法,没有去追究责任。没想到被反咬!
她想提醒所有人,遇到事故,一定要保存好证据,不管事故大小一定要拍照。有损失一定不要心软!否则可能被“当成软柿子捏”。
与人为善的确可见一个人的修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也是很多华人的处世哲学。
不过,这个世界常常不是我们想的那样充满善意,该有的自我保护一样得有,不是所有人都会感恩你对他的付出和宽容,不是所有人能言行一致永不反复。
大温华人张女士也有过类似的经历——
张女士一次去大统华购物,刚停好车旁边车主下来告知她刚刚蹭到对方的车了。
张女士还一脸懵然,刚刚根本没觉得自己有剐蹭,但对方指出了车身上一道微小划痕,称这个就是刚刚蹭到了。
张女士仔细比对了一下,自己车头侧边的确也有小痕迹,就认了。这时对方提议,只是小蹭,用不着报保险,提出私了即可。
张女士随后也同意了这个方案,就当场给了对方要求的300元,出于谨慎起见,还拍了照,交换了证件。
原本以为是花钱消灾了,没想到,等到张女士续保的时候,竟发现自己原来的保费优惠没有了,一问,竟然是因为这起“事故”的原因。
那个说好不报保险的车主,在收完钱后竟然食言了……
唉,开车上路,难免有各种小意外,司机们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有时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能吃亏的就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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