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
众所周知,我的主业是读宋史,今天,我们来聊一个很好玩儿的事情。
这个事情,算是一个假设。
假如,我说假如啊,在南宋绍兴二十多年的时候,这么一个人,赵钱孙李周吴郑王,姓什么都可以,为了描述方面,我们就假设他姓司马吧。
司马不是朝廷的官员,也不是经商的大佬,也不是乡间的地主,甚至看上去都没有一个很实体的产业。
他最主要的工作就是隔三差五地宣传金国的残暴、落后、没落、野蛮,金国的皇帝和大臣都是昏庸无能的,金国的百姓和士兵都是愚昧无知的,而且金国上上下下都对大宋贼心不死,随时都准备南侵,杀我大宋百姓,抢我大宋钱财。
这些话对吗?说起来也不算错。
金国和南宋虽然有深仇大恨,但是绍兴二十多年的时候双方都在遵守了“绍兴和议”,说是敌国也说不上,说是盟友也够不着,两国互派使者的事情没断过,双方的榷场也正常在做着生意,彼此不得不交往,也不得不提防。
金国落后野蛮吗?有很多地方确实落后野蛮,跟南宋这种中原传统文化熏陶出来的政权是差得比较远。
他们想要灭掉南宋吗?确实有不少人怀着这个心思,比如后来的海陵王,就一心想要灭掉南宋,占领江南大好的花花世界。
司马作为一个反金斗士,他说这些有问题吗?我觉得是没问题的,他愿意说,有人愿意听,这都是很正常的。不但金国有很多人想灭掉南宋,南宋也有很多人想灭掉金国,国情便是如此。
但是某一天,大家伙儿突然发现,司马作为一个反金斗士,竟然悄悄地在金国购置了价值不菲的房产,而且自己的家人也生活在金国。
这种事情呢,只要是收入来源合法,购买手续正当,没什么值得去给人上纲上线定罪名的。
但是我觉得,我们可以从这件事情来好好分析几个问题。
第一,当反金斗士还是挺挣钱的。
你看,司马没有固定的俸禄,也没有经营店铺,也没有田产收租,就靠着到处去呼吁“反金”,今天在这里开一个讲座,明天去那里当一个嘉宾,就能够积攒一笔可观的资金去国外购置房产。
关键是,国外的房产查得到,国内的房产还查不到,你还不知道他在大宋到底有没有购置房产、购置了多少房产。
我没有在国外买过房,但是按照我的穷人思维的理解方式,如果我长期在国内工作,我肯定要首先保证我在国内有房,然后有了多余的资金再去国外买。
这么一算,当反金斗士就更挣钱了。
第二,他骨子里还是很信任金国的。
虽然在金国买房的资金在司马这里看来并不多,但是不管是投资还是自持,安全总是第一位的吧。
周边那么多国家,有大理、有占城、有吐蕃、有高丽,要是喜欢老朋友,还能去西夏和西辽。但是他为什么要把这么一大笔钱扔到金国呢?说白了,他还是最信任金国。
请注意这个“最”字。
把钱投到金国,说明他信任金国的经济不会崩塌;把家人放在金国,说明他信任金国的治安有保障;自己时不时去金国探亲,说明他信任金国不会因为他的反金言论报复他和他的家人。
什么叫信任?把家人和财产都托付过去,就是最顶级的信任。
第三,他口才还是非常好的。
即便都已经暴露成这样子了,司马还能获得不少南宋百姓的支持,还有人帮他呼吁说“反金斗士难道就不能有一点瑕疵吗,你们这是上纲上线要求道德洁癖”。
我虽然从没仔细听过他以前的高论,但是从这个结果倒推,他的论证过程先不说合不合逻辑,至少煽动性还是很强的。
拍死在地上的苍蝇都能煽得活过来,实在是让人佩服不已,有机会应该去急诊科上班,救死扶伤悬壶济世,发挥他应该发挥的作用。
最后呢,我想说一说我个人的一些想法。
一个人呢,应该做到的一点是“言行一致”,就是你说的话,和你做的事,应该在价值观上是统一的。
你一边在口头上说,金国腐朽没落民不聊生马上就要完蛋了,一边在行动上把财产和家人都扔到那边去,这就不能叫言行一致。
既然言行不能一致,那就叫什么?我的理解是叫骗子。
拿一个自己都不认可的说法去赚钱,然后把自己赚的钱用到自己观点的对立面去,这百分百就是一个骗子,而且是一个处心积虑的骗子。
你跟一个骗子聊价值观、聊逻辑、聊道德瑕疵,那是一点用都没有,因为他们最不在乎的就是这个。
不信你去粪坑里跟小蛆蛆说“你要讲卫生、你不要吃屎”,你猜它们会不会听?
它们不但不会听,反而会怀疑你要跟它们抢屎吃呢。
它们转头就去找绿头苍蝇来扑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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