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
图为新移民参加入籍仪式。(加新社)
陈海滨夫妻早在2012年时就来到加拿大并申请难民保护,但难民署在2014年8月拒绝了他们的申请。夫妻俩14岁的大儿子目前在中国,他们8岁的女儿是在加拿大出生,与父母共同生活。
2020年6月,两夫妻以人道主义理由申请永久居留权。移民官注意到申请人已经在加拿大居住了近9年,有一些工作经验,也结交了不少朋友。
但这对夫妻迄今不会说英语或法语。他们在2012年时就已经有资格申请工作许可,但一直拖到2013年才申请。之后的2014年也申请过工作许可,但自此之后直到2017年和2018年,都处于失业状态。
就算夫妻二人生了一个女儿,但这也不能解释为何丈夫不出来工作,就业状况一直不稳定。相反,这对夫妻在中国度过了他们的大部分时间,仍然熟悉中国的文化和社会,移民官认为他们即便被遣返回去,还是能够重新立足,而且还能与大儿子重聚。
夫妻俩向移民官反覆强调,他们的女儿如果不放弃加拿大身分,就无法成为中国公民,也无法拿到中国户口。申请人引用的旧例中,旧案申请人余某强调的是,除非孩子放弃加拿大身分,否则申请中国户口会非常艰难,而且从放弃加拿大身分到拿到中国户口的这段时间,孩子会因为没有户口不能上学。
而陈海滨夫妻仅强调,因为女儿有加拿大身分,所以拿不到中国户口,却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这一点。其实夫妻俩只要说一句,他们的女儿因为年龄问题,根本不能自主放弃加拿大身分,就很能说明问题。
虽然移民官也知道,中国政府不承认双重国籍,但还是认为,申请人未能证实,他们的女儿要被迫放弃加拿大国籍,否则将无法获得中国国籍,或者放弃加拿大国籍将违背女儿的最佳利益。相反移民官认为,在当前这个年龄,女儿和父母一起生活才是最符合她的利益。
移民官的这个结论,申辩到联邦法庭作司法覆核时,法官也认为,得出这一结论是经过了内部连贯和合理的分析链,并无问题。此外,法官也认同,虽然家庭教会在中国被严格监管,但包括基督教在内的正规合法宗教还是能正常活动。夫妻二人来到加拿大后信奉基督教,与中国的教廷教会并无联系,不会遭受宗教歧视。
至于所谓的年龄歧视、性别歧视、在国外申请过难民保护等问题,都并不明显,不会给夫妻俩造成什么阻碍,因此法官驳回他们的人道主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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