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新闻女儿出生就瘫!加国华裔妈妈怒告产科医生,获赔$1490万巨款



在加拿大


安省法院近日判一宗医疗事故,多伦多华裔妈妈终于获$1490万加元巨额赔偿,在加拿大,这是极其罕见的。

在案件中,多伦多万锦市一名姓张(Carol Cheung,音译)华裔妈妈指控她的产科医生和医院值班医生在怀孕和分娩过程中疏忽大意,导致她的女儿脑瘫及严重残疾。

事件要追溯到16年前2006年初,当时张在怀第二胎的时候,定期见产科医生萨姆拉医生(dr. Samra)。

在 3 月 17 日的产检中,萨姆拉医生注意到婴儿已经处于臀位,必须通过剖腹产分娩,就像 张女士的第一个婴儿一样。剖腹产的日期选择在 4 月 25 日。

3 月 30 日,Samra 医生诊断出怀孕35周的婴儿在“宫内生长受限”(IUGR),这意味着宫底高度测量值落后于胎龄,因此胎儿很小。萨姆拉医生下令每周进行“非压力测试”(non-stress tests ,简称NST)和生物物理概况评估。

患有 IUGR 的婴儿有发生严重并发症的风险,包括窒息、胎心率异常、脑瘫和发育迟缓,反复测试表明,这种情况在接下来的几周内继续恶化。

4 月 20 日,这名产科医生再次对张女士进行了评估,当时所有的测试都令人放心,他知道剖腹产的时间是5天后。

4 月 21 日,张女士到万锦医院(Markham Stouffville Hospital )接受了她预定的 NST测试,进行测试的护士觉得结果并不令人放心,于是传唤了当时值班的产科医生马医生。

图:万锦医院 摄影:丁其

于是,又重做一次 NST测试,看完胎心试纸后,马医生觉得试纸让人放心,所有其他测试结果都很好。她认为没有迹象表明胎儿会受到损害。于是,她让张女士出院了。

第二天早上,见血后,张女士赶紧冲到医院。马医生评估并检查了她认为异常的胎心后,认为需要做紧急剖腹产。

在手术过程中,她注意到婴儿的头部被困在骨盆区域,同时脐带绕着婴儿的身体好几圈。马医生做了一个垂直切口以加快分娩速度,将女婴Rhonda接生出来。

婴儿出生时,脸色苍白,连呼吸都没有,需要进行大量的心肺复苏,28 分钟她几乎没有心跳;她的第一次呼吸是在出生后30 分钟的时候。

产科医生使用阿普加评分(Apgar scores)来总结婴儿出生时的健康状况,婴儿出生时的评分非常低。阿普加评分范围为 0-10。10 分表示婴儿在哭泣、呼吸正常、手脚会移动以及皮肤粉红,0分表示已死亡。Rhonda 出生时的只有 1分,接近死亡,五分钟后仍然如此,十分钟后还是一样。

Rhonda在没有生命体征的情况下来到这个世界,随后被转移到病童医院进行评估。

2006 年 4 月 26 日做的核磁共振检查正常,诱发电位测试也正常。Rhonda能够通过母乳和奶瓶喂养, 2006 年 5 月 3 日,张女士接女儿Rhonda出院回家。

第 38 周难产后,Rhonda Cheung 在两个半月大时癫痫发作,残疾问题明显变得严重。

2006年7月,Rhonda第一次癫痫发作,被送往病童医院进行治疗。癫痫发作后,女婴失去了独立进食和控制头部的能力。

Rhonda变得极度残疾,她被诊断出患有低渗性脑瘫,需要坐轮椅,必须通过胃造口管喂食,并且在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都需要帮助。

张女士最后将两名医生都告上了法庭。

代表原告在审判中作证的专家将婴儿的脑损伤归因于她出生时的医疗事件。分娩前一段时间胎盘功能不全和脐带绕颈导致婴儿缺氧,从而导致脑损伤。

但被辩方传唤的专家们则坚定地认为,婴儿并没有因出生时受到伤害不会导致脑损伤,虽然女婴的病例令人困惑,并且可能是由于尚未通过测试确定的遗传疾病,但这不是由萨姆拉医生或马医生所引起的。

在2018年长达二十多天的审判中,陪审团得出的结论是,被告医生未能达到照顾怀孕患者所要求的护理标准,并且这种失败导致了婴儿的残疾。

萨姆拉医生对此损失 78% 负责,剩余是马医生负责。

虽然当时的主审法官认为有证据支持陪审团的决定,但她以陪审团给出的因果关系细节不充分,未能解释伤害的生理机制为由,拒绝按照判决作出判决,而是下令重审。

张女士不服,于是向分区法院提出上诉,结果于2020年又被分区法院一致驳回,支持初审法官下令重新审判的决定。

于是,张女士继续上诉到安省上诉法庭。

今年,安省上诉庭法官Pardu J.A分析称,只有在以下2种情况下,初审法官才能无视陪审团裁决的答案:

1. 没有证据支持陪审团的认定;或者

2. 在法律上不能为判决提供依据的问题,陪审团不能给出答案。

上诉法官认为,初审法官在此案不能拒绝陪审团的裁决而作出自由裁量的判决。

上诉法官称,法院没有理由撤销陪审团的裁决,称陪审员是非专业人士,不能指望他们根据司法机关所期望的细节来制定理由。

最后,上诉庭三名法官Janet Simmons法官、G. Pardu 法官和David Brown法官作出一致裁决。

法官最后称:初审法官错误地拒绝执行陪审团的裁决,将搁置她的命令,赔偿上诉人$1490 万加元。

在加拿大的医疗系统的保护机制下,承认一宗医疗事故已经非常困难,更不要说1490万的巨额赔偿。

在多伦多华人社区,10几年前就有孕妇在士嘉堡慈恩医院身亡,丈夫将医院告上法庭,结果10多年后还没结果,而儿子也已经10几岁了,最近也听说在万锦医院因盲肠手术再次引起纠纷。

由于医疗属于专业知识问题,医患很难判决,希望加拿大法律能做到公平、公正,蒙上双眼不偏不倚,医生和病人在法律天平上均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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