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
虽然,特鲁多政府打击翻转炒房的新规要在一个多月后才生效,但加拿大税局CRA已经迫不及待地出手了。
多伦多一名女教师在森林山豪宅区推倒重建一栋豪宅赚了$170万,但由于没有申报,历经11年后还是被CRA盯上了。
加拿大政府打击炒房倒卖的新规
(anti-flipping rules)计划
于2023年1月1日生效
旨在“减少市场投机需求,抑制房价的过度增长。
这名纳税人在2011、2015和2016纳税年度被CRA重新评估报税。在此期间,她于不同时间出售名下拥有的4处房产。其中多伦多森林山一套,约克区旺市一套和Wasaga的2套度假屋。
这也太有钱
但最具争议的是在2011年,她出售在多伦多的房产。因为加拿大税务局对她的评估超出了正常的3年重新评估期,并对11年前的严重过失处以罚款。根据房产交易记录,这处位于森林山豪宅区的房子于2007年以大约$120万元的价格购入。
原来的房子虽然面积不大,但占地50X130呎,且是位于多伦多传统豪宅区,所以,女房主购入后将旧房推倒,并重建豪宅。
定制重建的豪宅非常漂亮,室内面积有4300多呎。
不过,翻建后不久,房子于2010年6月出售,开始叫价$300多万,但一直卖不出。经过几次调低价格后,最后于2011年5月以$290万元成功出售。但女房主没有在2011年的报税表中申报这套房子的信息,于是在11年后被CRA盯上了。
现在她不但要补缴税款,还称报税存在严重疏忽而要处罚。CRA指,这套豪宅翻建后,女房主从来没入住过,直接就拿来出售。这遭到了女房主的否认。女房主在法庭上解释,从2010年到2014年,她与前夫经历了“混乱的关系”,这导致他们断断续续的同居关系,并最终在2015年分居和离婚。
但税局CRA不认同她的说法,认为这个房产的购买和处置均是“贸易性质”,因此其出售应归类为100%应税业务收入。。。
好吧,虽然我本来也没本钱炒房但还是提醒那些有本钱的小伙伴加拿大不会让你赚大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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