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
一名华人准买家在发现需要支付卑诗省海外买家税后,拒绝履行合同,法官日前宣判没收其为购买温西独立屋而支付的 $150,000 元定金。
2021年3月,张红霞(音译,Hongxia Zhang)支付定金购买了4615 West 4th Ave.的住宅。她同意售价295万元,交割日期为2021年4月26日。
根据合同,如果买方未能在交割日期前支付购买价款,卖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结果是订金将不予退还并被没收。
在交割日期前四天,张的律师告知卖方安妮·尼约拉·安布罗齐维茨 (Anne Nijola Ambroziewicz) 的律师,张希望延迟交割日,直到她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
张想避免缴纳省政府征收的 20% 的海外买家税。但 Ambroziewicz 拒绝延长交割日期。
第二天,张的律师告诉 Ambroziewicz 的律师,他的客户将无法完成购买,他也不会准备或发送任何成交文件。
Ambroziewicz 的律师认为这意味着合同已被拒绝,定金按照合约应给他的客户作为赔偿。
张没有在交割日支付购买价款,Ambroziewicz 的律师再次要求张的房地产经纪人所属公司YVR International Realty释放张已存入的定金。
该房产于 2021 年 9 月卖给了另一位买家,在第三次要求支付定金后,张一直拒绝给出这笔钱,Ambroziewicz 提起诉讼,要求没收她的定金。
在对诉讼的回应中,张声称她没有履行合约的主要原因是COVID-19,她被禁止进入加拿大,这是所谓的“不可抗力”,这是一种不可预见和不可避免的情况,她可以不履行合约。
在案件的法庭听证会上,张告诉卑诗省最高法院法官 Carla Forth,她是被地产经纪误导,她以为如果她获得加拿大永久居留确认书,外国买家税将不适用于她。
她声称她在支付定金之后才知道,在交割日期之前,她需要抵达加拿大以避免海外买家税,并解释说自己一直身处香港,申请旅行豁免时被移民局拒绝,无法在交易日抵达加拿大。
法官在裁决中指出,双方的主要争论点与合同的解释有关。
对于张声称她被告知海外买家税不适用于她的情况,法官表示她无法就这个问题做出结论,因为房地产经纪人不在法庭上。
“即使她确实收到了该建议,也不会改变对原告的合同义务的性质,”法官说,张承认未能完成房屋交割等同于拒绝履行合同。
法官指出,合同中没有“不可抗力”条款,导致张关于 COVID 的主张不能作为抗辩理由。
“对交易征收外国买家税并未改变张女士合同义务的‘性质或目的’,”法官补充道。“虽然它确实使张女士的合同成本更高,但并没有使合同与不征税时的合同‘截然不同’。”
最终法官判决张女士和买方经纪YVR International Realty败诉,裁定张女士必须放弃 $15万定金当作赔偿,并要求YVR International Realty必须向卖家支付这笔押金和利息,而因为官司败诉,同时张女士也要支付卖家的律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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