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新闻华裔花$300万买房,竟愿意毁约痛失15万定金!



在加拿大


买房是一件大事,不仅要留意被骗,更要在交钱前三思,否则,钱交了,人后悔了,这笔钱很有可能就打水漂了。

最近,一位华裔买家就得到了深刻的教训。

事情还应该从去年说起。

去年,温哥华西区第四大道的一个房产挂牌出售,价格近$300万,一位华裔买家张女士在2021年3月买下,并且约定在同年4月26日完成交易。

但是,临到交易时间,张女士的律师却要求推迟交易,希望等到张女士成为永久居民后再交易,因为按照规定,张女士需要缴纳海外买家税。

但是,卖家拒绝这个要求,并且在2021年10月13日提出民事诉讼,追讨张女士的定金。

张女士的律师表示,张女士被地产经纪误导,以为拿到永久居民的身份就可以避开外国买家税。

在裁决中,法官表示“张女士声称,交过定金才知道在交易日时必须抵达加拿大,以此避开外国卖家税,然而张女士表示自己在香港,当时申请旅行豁免被拒绝,所以没办法在交易日赶到加拿大。”

张女士认为,这是“不可抗因素”导致的,但是法官表示合同中没有“不可抗力”条款,所以卖家有权收取定金,并且要求她支付原告的诉讼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海外买家税的交税比例是20%,按照$300万的房款计算,她需要缴纳近$60的税。

而法官判决她毁约需要支付定金$15万及诉讼费!

其实,买房毁约的事情并不少见,在交完定金签署合同后,房子不是你说不想要就不要的。

华人买房毁约 被判赔$56万

2016年,多伦多一对华人夫妻和开发商签下购买方合同,当时的价格是税后$173万。

但是,在签订合同不久,房价突然暴跌,等到2018年交房的时候,房子的市值仅剩下$105万,和购房价格相差$68万。

于是,华人夫妻拒绝接房,开发商将他们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这对夫妻找了多个理由,包括拿不到贷款、卖家延迟了交房时间等等,但是法官表示,这些都不是事实,没办法作为证据。

于是,这对夫妻不仅损失了定金,还需要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地税、水电费、保险等多项费用,总损失超过$56万。

对于这种毁约行为,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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