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
2016年7月,鼓励整体拆迁的Bill 40法案生效。这是对BC省《共管物业法》的一项修正案。根据Bill 40法案,如果共管物业想整体出售,不再需要征得全体业主的一致同意,而是只要有80%的业主同意,就可以向省高级法院提请最后的审批。
法院两次阻止北温小区整体出售
对于面临高额维修费用的老旧小区来说,整体出售给房地产开发商是个好办法。相比于业主单打独斗卖房子,不但省心省力,还往往能拿到很好的价格。Bill 40法案生效以来,大温地区老旧小区成功以50%甚至100%的溢价整体售出的例子,并不罕见。
然而,即使是80%的业主同意,也不是一个容易达到的目标。北温的柏树花园(Cypress Gardens)就是如此。这个小区初建于1962年,占地面积约9.5英亩,由20栋独立建筑组成,共有177个单元,包括联排别墅和公寓。
柏树花园的所有权结构比较特殊,属于“普通法下的共管公寓”(“common-law condominium”)。即它的土地所有权和管理形式在功能上类似于共管公寓,但实际上又游离在本省针对共管公寓的法律制度以外。柏树花园的所有权是不可分割的,业主相当于购买了一定的“股份”,要转让自己的股份受到各种契约、规则和管理结构的制约。这就使得确定在什么情况下一些业主可以强制要求整体出售物业变得特别困难。近年来,这类纠纷通常是由法院进行裁决的。
2011年,开发商Polygon Homes曾经准备以6300万加元的价格收购柏树花园,但是一些业主反对,法院以有失公平为由,拒绝签发命令允许整体出售物业。
今年1月,另一个开发商Strand Holdings Ltd.同意以1.92亿元收购柏树花园,这个价格是十年前的3倍。但是依然有一些业主不愿意出售自己的房子。
12月15日,BC省高等法院的大法官Francesca Marzari做出裁定,认为没有足够多的业主赞成出售该物业,下令出售将导致许多业主陷入财务困境,所以不批准将整个建筑群卖给开发商。
在宣布她的决定时,大法官写道,虽然不批准出售将意味着一些业主会失去获得更大利润的可能性,但这种利益“并不像(其他业主)被迫出售自己的房屋时所面临的个人困难那样重要”。
几家欢喜几家愁
April MacKenzie-Moore是一位老年人,她在柏树花园住了17年。两次整体出售小区的纠纷中,她都是反对出售的业主之一。
MacKenzie-Moore表示,自己的房子比她见过的所有其他公寓都宽敞,还可以看到美丽的庭院。不论是2005年她买下房子时,还是现在,这样实惠的房子都是独一无二的。
另一些支持出售小区的业主则很失望。他们中的一些人认为,柏树花园的20栋建筑物使用寿命已接近尾声,在不久的将来可能需要数百万元的维修费用,而他们负担不起这笔钱。
还有一些人告诉法官,他们想退休并搬到其他地方,出售整个物业是从他们的投资中实现最大收益的唯一途径。
实际上,这一次支持整体出售的业主比2011年多了不少,但依然不足75%。在小区管理公司的特别股东大会上,赞成出售的票数占到了出席人数的73%,可只有56%的土地所有者正式请求出售土地。由于柏树花园实际上并不属于通常意义上的共管物业,这个比例不足以让法官做出支持出售的判决。
此外,法官还对交易的达成方式表示担忧。她写道:“我同意许多受访者的意见,将物业出售给Strand的交易没有以透明的方式进行。”
北温律师John Whyte代表17名反对出售的业主。他表示,这些业主中有不少是老年人,他们的收入是固定的,如果不得不搬家的话,不太可能有资格获得抵押贷款。一些业主是移民,他们非常努力地工作,好不容易才实现买房梦。还有一些家庭的孩子在附近的学校就读。对于这些人而言,出售小区不是简单的交易,而是关乎他们的未来。
法官看到了这些人的面临的困境,在判决书中写道,法院下令出售将意味着许多业主将遭受“不可替代”的损失,因为“在他们的经济能力范围内找不到类似的替代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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